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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战略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3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战略管理,提高战略管理的科学性和战略执行力,确保
战略的有效落地,防范风险,实现战略的闭环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的战略管理机构、战略规划制定、战略规划的分解与
执行、战略评估与调整和战略绩效管理等事项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战略管理工
作的依据。
    第三条 战略规划是公司发展方向的体现及细化,是对公司未来的展望。各
事业部应在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下拥有各自的战略规划。
    第四条 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提供战略规划制定过程中的支持,并由专业部门
进行战略的全过程统一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为依据,
充分体现公司战略发展和管控要求。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战略规划制定、实施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是董事会战略管理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开展工作。
    第七条 战略规划工作组是战略规划方案制订的组织、协调机构。战略规划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战略规划工作组由集团公司高管、各事业部高管
和专业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方案,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汇报;
    2.及时审视客户、市场与竞争环境,分析战略执行结果后制定调整方案,向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汇报;
    3.对公司战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意见;
    4.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决策。
    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战略规划分解与执行、回顾与调整以及战略绩效
管理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年度战略规划的分解,制定阶段性必胜战役和一、二级组织行动计划;
    2.根据年度行动计划提炼组织战略目标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组织签订年度
组织绩效合约;
    3.跟踪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时组织提供资源配置,发现问题并完成战略分
析评估报告;
    4.组织年度战略规划质询会,对各业务板块战略规划进行质询,提出修改意
见,以确保其严谨性与可行性;
    5.组织战略执行与公司运营季度回顾会议,对行动计划与组织绩效结果进行
监测。
       第九条 资产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战略规划执行与战略绩效管理的支
持部门。
                          第三章 战略规划制定
       第十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展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业务的市场前景、经
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价;
    2.总体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战略定位、指导思想、发展思路;现
有业务及规划业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业务组合与产业链选择;关键业绩目标规
划;
    3.关键业绩目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业务板块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
系统分析和设定;
    4.业务发展战略规划:规划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路径、核
心措施;
    5.职能发展战略规划:如人力资源战略、财务战略、品牌战略、信息化战
略、文化战略、营销战略等;
    6.投资规划:规划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需要投资的产业项目。
       第十一条 战略规划编制:
    1.公司管理层发现并关注发展问题,决定启动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2.组建公司战略规划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公司阶段性发展战
略规划,形成公司阶段性战略目标;
    3.各事业部、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阶段性战略规划与目标,起草
制定各职能和业务板块战略规划与目标;
    4.公司管理层对战略规划方案初稿进行研究并制定阶段性战略规划;
    5.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管理层制定的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
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董事会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审批;
    7.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战略规划。
       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年度进行审核并向前滚动修正,以适应市场变化
的需要。
                      第四章 战略执行与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每年度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分解出必胜战役与一、二级战略
行动计划,并提炼组织考核指标,落实到各事业部和总部部门。各事业部与总部
部门负责将行动计划和考核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召开季度运营回顾会的方式对年度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
实施过程监控。季度运营回顾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各业务单元的战略目标
和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质询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支持解决;对集团各职能高管
和各事业部高管的个人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提出问题并给与指导性建
议。
       第十五条 公司通过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落实战略规划目标。
    1.每年度,企业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战略目
标和行动计划,制定下一年度的战略任务考核指标,将公司战略规划目标转化为
年度战略任务考核指标;
    2.各事业部和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战略任务指标和行动计划,制定
完成重点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3.公司还可通过项目管理由企业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联合制定专项的战略
事项考核与激励,管控战略任务目标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管理部组织对各事业部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的年度战略目标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其中,列入项
目管理的战略事项,由企业管理部联合相关部门对战略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
出具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年度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督考
评。
       第十七条 公司在总结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同时,总结分析该年度战略计划
实施情况和目标差异的原因,提出战略偏差行动方案。并对照三年战略目标提出
的要求,评价该年度战略方案实施对于三年战略目标实现的贡献、取得的成就和
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战略评估与调整
       第十八条 企业管理部作为公司战略管理专业部门,持续跟踪公司战略规划
执行情况。在年度结束后的 5 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战略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
年度战略执行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年度战略执行评估报告作为战略规划调整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是指公司发展战略思路、方向、业务范围或战
略规划目标的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调整:
    1.公司发展战略思路、方向或业务范围拟调整、变动;
    2.主要战略规划目标、主要产品规模等实际运营情况与战略规划目标发生较
大偏差;
    3.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4.内部资源和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5.战略执行评估结果建议实施战略规划调整;
    6.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战略规划。
       第二十二条 战略调整方案由企业管理部组织提出,集团和事业部高管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对于战略方案的微小调整,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
议通过,报董事会备案;对于战略规划的重大调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及其附件是公司重要文档,由公司办公室根
据档案管理办法统一存档管理,并严格执行分级保密管理制度;企业管理部保存
相关备份文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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