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
会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
发区长江西路 161 号办公楼 1211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