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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8年11月16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陈四清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安吉女士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刘连舸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陆正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刘连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聘任吴富林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吴富林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

吴富林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富林先生,出生于1963年,2018年加入本行。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8年10月兼任集团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7年3月兼任集团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并于2010年4月至2017年6月兼任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董事。此前曾在中国光大银行工作多年,先后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资金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行长、深圳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战略管理部总经理。199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副研究员职称。

二、提名吴富林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赞成:11 反对:0 弃权:0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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