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召
开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通过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17 年 2 月 20 日。会
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7 名,会议的召开及参
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建议委任陈玉华监事为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议案》
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陈玉华先生担任监事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
督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陆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陈玉华先生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2、《关于建议委任高兆刚监事为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
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高兆刚先生担任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
会委员。
表决情况:陆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高兆刚先生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