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以书面议案方式 召开会议。本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通过书面 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表决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29 日。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中国银行投贷联动试点方案》 赞成:11 反对:0 弃权:0 批准《中国银行投贷联动试点方案》,同意本行将该方案报送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授权本行管理层按照该方案由本行直 接在境内设立投资子公司,并办理投资子公司的筹备、设立等相关工 作。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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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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