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6 月 1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及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
8 号四季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6 月 17 日
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及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4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审议批准 201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
6 审议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
2015 年度外部审计师
7 审议批准重新选举 Nout Wellink 先生为本行独 √
立非执行董事
8 审议批准选举李巨才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
9 审议批准选举陈玉华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
10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 √
董事会授权方案》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5 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上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
议案: 第 4、6、7、8 、9 及 10 项议案。
(三)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
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有关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本行网站(www.boc.cn)上刊登的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8 日及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25 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重新选举 Nout Wellink 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
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五)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本行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14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
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
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88 中国银行 2015/6/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 年 6 月 17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20 分。
(二)登记地点: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及中国香港中环金融街 8 号香港四
季酒店。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
附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
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
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
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请见附件 2),并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
书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郑磊
电话:8610-66594572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三)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6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 审议批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批准 2015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6 审议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为本行 2015 年度外部审计师
7 审议批准重新选举 Nout Wellink 先生
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 审议批准选举李巨才先生为本行非执
行董事
9 审议批准选举陈玉华先生为本行外部
监事
10 审议批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或之前(含当日)以邮寄、
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栏,并注明所需时间。
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行按登记顺序安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
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有机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