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2号)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或“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核能转债”)78,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80,000万元,期限6年。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通过优先配售认购核能转债54,000,000张(人民币 540,000 万元),占发行总量的69.23%。
2019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核集团的通知,中核集团从5月10日至5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核能转债7,8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本次减持后,中核集团仍持有核能转债46,2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59.23%。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