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开展情况的承诺函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视传媒”或“公司”)正在进行再融 资的申请工作,根据《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 管政策》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单位作为吉视传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 吉视传媒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的房地产业 务的开展情况承诺如下: 如吉视传媒及控股子公司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 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吉林电视台 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谢 荣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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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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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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