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宇女士召
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鉴于公司于2016年12月22
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有效期已到期,为保证公
司所属企业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梁志天公司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延长一年至2018年12月22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