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浙商证券本次
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3号)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
股,并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
本为3,0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333,333,4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5名,合计持有875,174,841
股,将于2018年6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没有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等致股本数量变化
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
司、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浙江和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博汇投资
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动有关事项
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10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履行国有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义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将按规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不存在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75,174,8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股数量
1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38% 146,140,436 0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32% 144,000,000 0
3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3,758,793 3.41% 113,758,793 0
4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29% 109,638,003 0
5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1.92% 64,009,663 0
6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1.80% 60,000,000 0
7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14% 37,893,891 0
8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13% 37,608,047 0
9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04% 34,794,037 0
10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1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2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3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0.90% 30,000,000 0
14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5% 5,146,323 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
15 1,718,176 0.05% 1,718,176 0
户
合计 875,174,841 26.26% 875,174,841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
变动数
上市前 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3,758,793 -113,758,793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84,523,031 -759,697,872 2,124,825,159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1,718,176 -1,718,17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00 -875,174,841 2,124,825,159
无限售条件 A 股 333,333,400 875,174,841 1,208,508,24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3,333,400 875,174,841 1,208,508,241
股份总额 3,333,333,400 0 3,333,333,400
注: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124,825,159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期自上市之日(2017年6月26日)起36个月。
2、“3、其他”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兴证券同意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