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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浙商证券本次
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3号)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
股,并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
本为3,0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3,333,333,4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5名,合计持有875,174,841
股,将于2018年6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没有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等致股本数量变化
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
公告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
司、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浙江和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义乌市博汇投资
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动有关事项
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5]10号),浙江省国资委批准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履行国有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义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将按规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限售承诺,不存在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75,174,84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股数量
 1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46,140,436         4.38%          146,140,436   0
 2      义乌市裕中投资有限公司         144,000,000         4.32%          144,000,000   0
 3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3,758,793         3.41%          113,758,793   0
 4      浙江裕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638,003         3.29%          109,638,003   0
 5      振东集团有限公司                64,009,663         1.92%           64,009,663   0
 6      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1.80%           60,000,000   0
 7      西藏朴仁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7,893,891         1.14%           37,893,891   0
 8      兰州新兴热力有限公司            37,608,047         1.13%           37,608,047   0
 9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794,037         1.04%           34,794,037   0
 10     义乌市博汇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1     义乌联顺投资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2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155,824         0.90%           30,155,824   0
 13     义乌市金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         0.90%           30,000,000   0
 14     上海泾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46,323         0.15%            5,146,323   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
 15                                      1,718,176         0.05%            1,718,176   0
    户
                合计                     875,174,841      26.26%         875,174,841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
                                                                   变动数
                                                上市前                              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13,758,793       -113,758,793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84,523,031       -759,697,872    2,124,825,159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1,718,176      -1,718,176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00       -875,174,841    2,124,825,159
 无限售条件 A 股                                  333,333,400       875,174,841     1,208,508,24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33,333,400       875,174,841     1,208,508,241
                 股份总额                       3,333,333,400                 0     3,333,333,400
注: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2,124,825,159股,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期自上市之日(2017年6月26日)起36个月。
    2、“3、其他”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
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东兴证券同意浙商证券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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