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远海发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
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 2018
年 6 月 4 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
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
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批
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6 月 4 日。
    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