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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19年6月27日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3会议须知……………………………………………………….4议案1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6议案2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12议案3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0议案5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31议案6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1议案7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42议案8听取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8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3

号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四、审议议案五、提问交流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

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6月20日)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6月20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

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关联回避”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1: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2018年,第六届董事会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本行监事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按照《公司法》、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持续推动全行改革发展,2018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为四川省首家上市银行、全国第

家A股上市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末,总资产4922.85亿元,增幅13.29%;吸收存款3522.92亿元,增幅12.63%;发放贷款1858.30亿元,增幅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9亿元,增幅18.95%;全行不良贷款率1.54%,较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37.01%,较上年增长35.60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08%,较上年提高0.42个百分点,全行主要经营指标继续保持积极向好的发展势头。

在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2018年董事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董事会重大事项科学决策。2018年,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认真酝酿会议议题,依法合规召集相关会议,及时高效决策经营发展重大事项。全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3次,对

年度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年度经营计划、董事任免和董事长选举、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处置等100余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此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0余次,形成决议和结论性批复共计250余个。

(二)完成董事会重要人事调整。2018年4月,鉴于时

任董事朱保成先生、董事赵海先生先后因工作原因辞去我行董事及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董事会按照公司治理要求,及时完成拟任董事苗伟先生、董事韩雪松先生的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和监管报批工作。2018年8月,我行时任董事长李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长等相关职务,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指导下,及时启动新任董事长选举内部决策程序,并顺利完成监管报批、上交所信息披露及人行重大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开展章程修订等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按照中国银

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在充分征求董事、主要股东意见基础上,对本行《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上市后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其他上市银行的制度体系,对《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涉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上市后适用制度进行完善,并及时对外披露。为推动董事会高效履职,2018年,对资金业务投资权限、关联交易、代客理财业务权限等涉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授权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授权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学习和调研,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高质量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编制完成新一轮战略规划。2018年,董事会启动

了新一轮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干三年、看五年”的战略规划期限,成立了战略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了中介咨询机构协助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从“具体内涵”、“专家观点”、“监管政策”、“银行案例”等四个维度对我行“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进行了全面总结归纳,确保了战略规划的特色性;通过对战略规划起草背景“三期”总结,提出了“一个方针、三大引擎、四轮驱动、五项支撑”总体发展思路,形成了《成都银行2019年-2021年战略规划》,先后提交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加强对外投资研究与管理。对我行对外投资管理

涉及的制度体系、执行情况、投后管理等事宜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做好对外投资企业日常协调管理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重点推动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2018年9月3日,四川银监局下发批复,同意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引进3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也由3.2亿元增至4.2亿元。本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后,成都银行出资占比38.86%,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5%,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9%,丰隆银行出资占比12%,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14%。

(六)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2018年,董事会密切关

注本行的全面风险管理状况,为打造风险管理核心竞争力,结合全行战略规划和风险管理实际需要,启动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建设项目,大力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落地落实。优化全行信贷审批基本授权体系,强化制

度“红线”专项治理,新增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强化司法处置程序全流程管控,通过“一户一策”,强化考核问责,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存量信贷风险化解,风险防控取得显著成效。

二、2019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19年,本行董事会将认真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严格执行银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围绕“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坚持规划引领,加快业务发展,严格管控风险,不断开创全行发展新局面。

(一)以规划落地为抓手,全面提升战略管理能力。把

新一轮战略规划作为引领全行未来三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按照“一个方针、三大引擎、四轮驱动、五项支撑”总体发展思路和“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完成规划落地细化方案,梳理形成详细的项目清单,细化分解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强力推进战略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同时,把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管理,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发展指标和项目清单,确保战略规划顺应市场变化和本行自身发展,全面提升董事会战略管理能力。

(二)以公司治理为遵循,规范推进董事会高效决策。

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行多元化股权结构特点和本行《章程》规定,进一步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和决策流程,优化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内部决策程序,从板块、内容、格式等方

面搭建专业规范的议案模板,制定标准化工作手册,确保各位董事及时便捷的充分了解拟决策事宜,高效决策全行重大事项,提高决策效能和专业水平。

(三)以专业高效为重点,切实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强

化股权管理,紧密跟踪监管部门的股权增减持新规,确保主要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增减持我行股份合法合规。完善授权管理,制定《成都银行董事会2019年度授权书》,在人事管理、机构管理、财务审批、授信审批等方面对经营管理层进行分类授权,授予经营管理层相应的审批权限,积极支持经营管理层工作。规范信息披露,按照监管要求,健全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及时组织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岗位职责,确保信息披露依法合规。

(四)以综合经营为突破,进一步拓展战略布局。做大

做强消费金融公司,依托香港周大福等战略投资者场景运用和金融科技优势,推动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从“传统线下”向“线上线下并举”转型。积极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广泛借鉴同业经验,加快制定理财子公司的申报方案,适时向监管部门申报。及时跟进成都市争取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资格进度,充分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密切关注金融租赁等领域政策动态,积极稳妥开展综合化经营,进一步拓展战略布局。

(五)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提高全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稳健合规与加快发展”并重的工作思路,抓风险、促发展,稳中求进、合规经营,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建立健全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年度设定与经营计划、资本规划相

衔接的风险偏好,搭建风险偏好的传导和监测机制。加快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评估体系建设项目,实现监管达标的同时,促进风险管控的精细化程度再上新台阶,为全行可持续发展夯实坚实基础。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议案2: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现将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8年,监事会在行党委正确领导和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大力支持下,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求,积极适应上市新要求、新规范,紧紧围绕“五年全面跻身全国城商行前十强”战略目标及上市后高质量转型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对标管理,有效发挥监事会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全体监事勤勉履职,切实维护了本行、股东、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一)落实监管要求,促进稳健发展

1.突出“整治市场乱象”。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监事会坚持自查与监督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开展自查并分阶段推进整改,重点以改进监督运行机制为突破口,坚持标本兼治。二是密切关注我行自查及整改情况,跟踪掌握整改进程,提示整改。三是紧密联系、对接相关业务部门,并听取整治情况工作报告,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突出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四川银行业三年合规文化建设行动方案》要求,监事会将合规文化建设贯穿于履职监

督全过程,着力通过战略规划监督、财务监督、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高管履职监督、审计监督等机制制度建设,融入合规文化、树立合规意识、打牢合规基础。年度内,重点关注了我行落实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合规风险排查、制度红线专项治理、问责制度的贯通衔接等情况。

3.突出持续跟踪落实。针对上级监管部门对我行提出需要监事会监督的专项监管意见,监事会梳理出了

个方面

项具体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整改督促。年度内进一步加强了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对完善问责制度体

系、加快异地分行发展和管理、信用风险防控等监管要求进

行了重点监督和推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保各项监管意见和要求得到落实。

(二)全面对标管理,提高履职效能

1.主动对表对标。按照全行对表对标总体要求,监事会系统性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及监事会制度梳理,在制度建设、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监督、年报编制等方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运行规则开展监督工作。前往新华文轩、兴蓉环境等上市公司走访交流。在全面对表对标基础上,监事会围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等十个方面工作要点,编制了流程化操作手册,为高效有序运行打牢基础。

2.规范召开会议。年度内共召开

次监事会会议,对年度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高管绩效薪酬等25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听取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第五届高管任期审计后续整改情况等

项报告;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对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监督

委员会共召开

次会议,对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议事机制,参会监事独立发表了审议意见。

3.强化审计监督。认真审阅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组织监事参加上级监管部门、本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三方会谈”。委托内审部门开展了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等

个专项审计和检查,审计检查期间的大部分问题和不足已同步整改到位,针对审计检查发现的不足,提出了有关完善制度、提高审计建议可操作性等意见。持续开展了对委托审计后续整改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转化。

4.积极参会履职。监事出席了年度内全部2次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了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依规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经营管理层班子例会、信用风险联席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技术管理委员会等重要会议,全面了解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内控和风险管理、薪酬制度及执行等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职工监事参加了年度内全部3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了履职情况。

5.深化履职监督。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履职评价制度体系,制定了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细则,完善了年度履职评价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履职评分维度,新增了落实党委要求、开展数据治理等评价内容。按照新的履职评价规则开展了年度履职评价。关注高管薪酬管理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高管薪酬与考核办法提出了完善激励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1.夯实履职基础。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监督工作,在监事会各项工作中突出政治建设,认真践行行党委部署的各项重大决策。二是坚持业务学习。组织监事参加了监管部门公司治理培训、信息披露及上市后相关事项培训等

余人次。邀请总行业务部门向监事会成员开展“柜面智能化”、“科技金融”、“中高端客户服务”、“财务开支制度”等业务类讲座。三是坚持精细化管理,通过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质量。

2.深入开展调研。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项调研课题,一是开展了关于异地分行发展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关于强化战略引领,提升科技能力,坚持一行一策等建议。二是为助力我行“大零售”转型和“拓存款”重要经营发展部署的顺利推进,开展了为个人中高端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关于深挖潜质客户、加大产品研发、完善服务模式等建议。三是为助力我行“数字化”转型,提升“智能化”金融服务能力,开展了我行金融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关于严守安全底线、建立合作机制、建设人才队伍等建议。3份调研报告得到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重视。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稳健、管理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审计报告的真实性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对本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中有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定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六)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公司信息,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报告无异议,对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履职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

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诚信、审

慎、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一)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全面对标管理,始终保持发展定力,确保全行发展层位再跨新台阶。一是着力科学决策,围绕新一轮战略规划编制,明确提出“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和“一个方针、三大引擎、四轮驱动、五项支撑”总体发展思路。二是着力稳健可持续发展,促进经营管理层不断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水平,以上市领先示范银行为标准,高起点谋划经营策略,并切实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和最终责任。三是着力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促进“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切实维护本行、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有关监事会开展履职评价制度规定,监事会对全体董事会成员2018年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对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及其成员坚持依法合规、有效制衡的监督原则,认真遵循监管要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中心工作,全面对标,主动作为,协同推进本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一是坚守职责,突出重点。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密切关注战略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活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积极运用会议监督、审计监督、履职

监督、调研监督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完善机制,力促实效。通过对标建立健全系统化监督运行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促进监督成果得到转化。三是夯实基础,强化能力。专门委员会和监事履职成效明显,在维护本行、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监事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干涉经营管理层的经营活动、泄漏本行商业秘

密、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有

关监事会开展履职评价制度规定,监事会对全体监事2018年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深入研判经济金融形势,紧紧围绕“拓存款、扩资产,重合规、促转型”十二字方针,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经营业绩持续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严格遵循董事会的授权,全面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管理任务。二是巩固经营优势,积极推进转型。统筹施策,为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不断创新经营模式,推进大零售转型,探索互联网金融先进技术,为转型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三是坚持合规经营,大力推进精细管理,筑牢内控管理基础,防控风险能力明显提升,保持了全行规模、效益、质量协调发展。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情况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根据有关监事会开展履职评价制度规定,监事会

对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2019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2019年,监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宏观政策以及上级监管部门各项监管要求,遵循本行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按照“持续对标管理、着力规范提质、强化职责定位、力求监督实效”的总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一)围绕上市银行要求,突出对标建设

一是对标监管要求。认真遵循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监管政策,通过监督促进转型发展、防控风险与稳增长调结构的协调推进。丰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细化具体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努力推进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二是对标一流标杆银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履职评价、审计监督、整改督促、激励约束、监督协同等机制。

(二)围绕监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会议监督。提高监事会议事水平和议案审议质量,保证程序规范、契合监管要求。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围绕全行中心任务和监事会关注重点,委托开展资阳分行、沙湾支行全面审计、信息科技外包专项审计工作。三是推进检查监督机制,围绕全行检查重点协同开展监督。四是强化履职监督。通过多维度、多层面的量化评分,形成客观公正的定性评价,注重履职评价结果的运用。

(三)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职能实效

一是关注我行2019年—2021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推进战略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认真审核定期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点关

注盈利水平、资产质量状况。三是重点关注转型领域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情况,持续开展贷款“三查”制度、制度“红线”执行、反洗钱工作等方面监督。四是重点关注我行落实有关市场乱象整治、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等监管要求情况,为本行在推进“精细化、大零售、数字化”三大转型方向中提供有力保障。五是持续开展调研活动,注重调研成果转化。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议案3: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本行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本行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推动各项经营协同发展,实现规模、效益、质量的全方位提升,形成上市元年的良好开局。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本行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集团口径,截至2018年末,资产总额4922.85亿元,较上年增长577.46亿元,增幅13.29%;吸收存款3522.92亿元,较上年增长394.95亿元,增幅12.63%;发放贷款1858.30亿元,较上年增长371.67亿元,增幅25.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9亿元,较上年增长7.40亿元,增幅18.95%。

表1:集团2018年关键经营指标表单位:亿元

表1:集团2018年关键经营指标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规模总资产4,922.854,345.39577.4613.29%
吸收存款3,522.923,127.97394.9512.63%
发放贷款1,858.301,486.63371.6725.00%
效益净利润(归属母公司)46.4939.097.4018.95%
资产收益率1.00%0.98%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16.04%16.83%-0.79%-

成本收入比

成本收入比25.77%28.27%-2.50%-
风险不良贷款率1.54%1.69%-0.15%-
资本充足率14.08%13.66%0.42%-

按照本行口径,截至2018年末,资产总额4915.33亿元,较上年增长577.62亿元,增幅13.32%;吸收存款3515.67亿元,较上年增长394.79亿元,增幅12.65%;发放贷款1850.99亿元,较上年增长371.15亿元,增幅25.08%;实现净利润46.42亿元,较上年增长7.35亿元,增幅18.81%。

表2:本行2018年关键经营指标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规模总资产4,915.334,337.71577.6213.32%
吸收存款3,515.673,120.88394.7912.65%
发放贷款1,850.991,479.84371.1525.08%
效益净利润46.4239.077.3518.81%
资产收益率1.00%0.98%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3%16.84%-0.81%-
成本收入比25.70%28.20%-2.50%-
风险不良贷款率1.53%1.69%-0.16%-
资本充足率14.00%13.53%0.47%-

除特殊说明外,以下2018年决算内容均采用本行口径数据。

(一)规模实现稳步增长,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一是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健。本行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坚持“稳定存款立行”和“高效资产立行”并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的本质,不断夯实业务基础,以稳定资金来源支撑规模扩张。截至2018年末,本行资产总额4915.33亿元,较上年增长577.62亿元,增幅13.32%;吸收存款较上年增长394.79亿元,增幅12.65%;发放贷款较上年增长371.15亿元,增幅

25.08%;应收款项类投资较上年增长157.92亿元,增幅37.31%。总资产对吸收存款的放大倍数为1.40倍,高效资产(发放贷款与应收款项类投资)与吸收存款的比例为69.18%,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健。

二是存款业务实现稳步增长。面对存款分流及竞争加剧等压力,本行坚持整体联动,深耕优势领域,潜心服务建设,保持了存款业务的良好增势。本行吸收存款较上年增长394.79亿元,增幅12.65%,超过全国银行业、全省银行业平均增长水平。本行成都地区一般存款市场占比达到9.6%,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行个人存款占比保持30%以上的良好水平,网均产能继续领先本地同业机构。

三是金融服务实体力度增强。在金融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本行提早做好政策研判,坚持抓早、抓足、抓优,积极对接重大项目,深入推进精准营销,加大金融支持实体力度,实现了高效资产业务的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末,本行高效资产(发放贷款与应收款项类投资)余额2432.18亿元,较上年增长529.07亿元,增幅27.80%。

表3:2018年本行存贷款结构变动简表单位:亿元

表3:2018年本行存贷款结构变动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较上年变动幅度
吸收存款3,515.673,120.88394.7912.65%
其中:公司存款2,358.672,115.32243.3511.50%
个人存款1,157.001,005.56151.4415.06%
发放贷款1,850.991,479.84371.1525.08%
其中:公司贷款1,366.441,084.06282.3826.05%
个人贷款484.55395.7888.7722.43%
应收款项类投资581.19423.27157.9237.31%

(二)盈利能力稳步提升,营运效率稳中向好

2018年,本行实现净利润46.42亿元,较上年增长7.35亿元,增幅18.81%。资产收益率为1.00%,较上年提升0.02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03%,较上年下降0.81个百分点,主要由于IPO募集资本金摊薄影响。实现每股净资产8.63元,基本每股收益1.30元。

表4:2018年本行主要损益指标情况简表单位:亿元

表4:2018年本行主要损益指标情况简表单位:亿元
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15.5396.1619.3720.14%
其中:利息净收入96.3974.2922.1029.75%
非利息净收入19.1421.87-2.73-12.48%
营业支出64.7649.8214.9429.99%
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0.810.720.0912.50%
业务及管理费29.6927.112.589.52%
资产减值损失34.2621.9912.2755.80%
营业外净收入-0.110.06-0.17-283.33%
税前利润50.6646.404.269.18%
所得税费用4.247.33-3.09-42.16%
净利润46.4239.077.3518.81%
资产收益率(ROA)1.00%0.98%0.02%-
净资产收益率(ROE)16.03%16.84%-0.81%-
每股收益1.301.200.108.33%
每股净资产8.637.670.9612.52%

1.利息净收入

2018年,在量价齐升带动下,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96.39亿元,较上年增长22.10亿元,增幅29.75%。一是受益于高效资产、债券业务的快速增长,生息资产规模较上年增长919.45亿元,增幅26.67%,规模增收19.86亿元;二是在加大生息资产运用及利差水平稳步提升的共同带动下,全行净息差较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增收2.24亿元。

表5:2018年本行主要资产负债平均收益率/成本率简表单位:亿元

表5:2018年本行主要资产负债平均收益率/成本率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
日均规模占比收益率/成本率利息收入/支出日均规模占比收益率/成本率利息收入/支出
高效资产2,200.7650.4%5.14%113.211,807.2952.4%5.07%91.54
其中:贷款及垫款1,639.2237.5%4.98%81.701,426.1141.3%4.84%69.05
应收款项类投资561.5412.9%5.61%31.51381.1811.1%5.90%22.49
同业资产382.228.8%3.89%14.86504.6214.6%3.88%19.57
债券投资(含存单)1,255.4128.7%4.02%50.44656.7419.1%3.74%24.54
存放央行528.1412.1%1.50%7.92478.4313.9%1.50%7.18
生息资产合计4,366.53100.0%4.27%186.433,447.08100.0%4.14%142.83
客户存款3,400.7577.6%1.52%51.792,849.8080.6%1.47%42.02
同业负债327.617.5%3.16%10.36352.5910.0%3.23%11.39
发行债券及存单646.1514.8%4.30%27.78328.209.3%4.59%15.06
央行借款3.640.1%3.02%0.112.370.1%2.95%0.07
付息负债合计4,378.15100.0%2.06%90.043,532.96100.0%1.94%68.54
利息净收入96.3974.29
净息差2.21%2.16%
净利差2.21%2.20%
注:1、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同业负债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非利息净收入2018年,本行实现非利息净收入19.14亿元,受理财新规实施、银行卡手续费减少、投资收益下降等影响,较上年减少2.73亿元,叠加利息净收入快速增长,非利息收入占比较上年下降6.17个百分点。

表6:2018年本行非利息收入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非利息净收入19.1421.87-2.73-12.48%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073.92-0.85-21.68%
投资收益15.5616.99-1.43-8.42%
其他净收入0.510.96-0.45-46.88%
非利息净收入占比16.57%22.74%-6.17%-

3.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持续加强费用管控,全年发生业务及管理费支出29.69亿元,较上年增长2.58亿元,增幅9.52%,其中:人力费用支出19.53亿元;其他费用支出10.16亿元,成本收入比为25.70%,较上年下降2.50个百分点,处于同业较低水平。

表7:2018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简表单位:亿元

表7:2018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业务及管理费29.6927.112.589.52%
其中:人力费用19.5317.661.8710.59%
其他费用10.169.450.717.51%
成本收入比25.70%28.20%-2.50%-

4.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遵循审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本行继续着力化解存量风险,加大拨备计提力度,保持减值准备对信贷资产的充分覆盖,全年计提各项减值损失34.26亿元,较上年增长12.27亿元,增幅55.80%。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27.12亿元;计提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5.19亿元;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91亿元。

表8:2018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资产减值损失34.2621.9912.2755.80%
其中:贷款减值损失27.1218.388.7447.55%
——已减值利息冲转0.700.80-0.10-12.5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5.193.182.0163.2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91-1.9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回转为“-”)0.040.30-0.26-86.67%
抵债资产减值损失(回转为“-”)-0.13-0.13-100.00%

(三)资产质量持续优化,资本充足率稳中有升

2018年,本行全力化解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资产质量持续优化,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8年末,本

行消除偏离度后的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53%,较上年下降0.1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37.20%,较上年上升35.43个百分点。一是通过现金清收、重组转化、司法处置、打包转让、不良核销等综合手段加快存量不良风险的处置;二是通过优化信贷管控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授权机制,强化制度红线、严厉问责等措施,全行新增风险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2018年,本行继续加强内生资本积累,强化资本约束管理,保持资本与业务的协调发展。受益于IPO资本补充及留存收益的增长,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4%,较上年末提升0.4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城商行平均水平。

表9:2018年本行资本项目变动简表单位:亿元

表9:2018年本行资本项目变动简表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较上年变动金额/变动百分点较上年变动幅度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07.09245.4561.6425.11%
一级资本净额307.09245.4561.6425.11%
资本净额388.97320.9068.0721.21%
加权风险资产2,779.202,372.06407.1417.1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05%10.35%0.70%-
一级资本充足率11.05%10.35%0.70%-
资本充足率14.00%13.53%0.47%-

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一)2019年财务预算主要影响因素

1.宏观形势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出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基本判断,明确2019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保持

流动性合理充裕,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明确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

2.监管环境2019年,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大方向不变,监管重点关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和加快推进制度改革。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开年就扩大了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口径、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货币政策重心转向疏通货币传导机制,引导资金由金融市场流向实体经济。中国银保监会提出2019年下大力气补齐监管短板,做到远近兼顾,标本兼治;坚决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妥善处理防风险与稳增长调结构的关系;有效增加资金投放和融资供给,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3.行业趋势2018年,银行业经历了降杠杆到稳杠杆的阶段转变,2019年,银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各行之间的分化或更加突出。一是在持续推进“稳杠杆、调结构、控风险”的背景下,存款分化特征或进一步加剧。二是随着资产端收益率逐步下行以及存款成本持续上升,息差收窄压力有所增大。三是资产质量成为盈利分化的关键因素,信贷风险水平及拨备覆盖程度关乎银行的信贷成本及盈利表现。

总体来看,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本行面临业务竞争压力加大、息差收窄及结构调整等多重挑战,本行将进一步把握好形势判断,结合外部环境、行业趋势及自身实际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努力促进全行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步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趋势。

(二)2019年度预算目标

基于对宏观形势、监管环境以及行业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自身客观实际,建议本行(集团)2019年度预算目标如下:

1.总资产达到5311亿元,较上年增长388亿元,增幅7.9%;

2.吸收存款达到3794亿元,较上年增长271亿元,增幅7.7%;

3.实现净利润52.12亿元,较上年增长5.58亿元,增幅12%;

4.不良贷款率力争控制在1.5%以下。

上述目标基于目前外部环境、现行利率政策、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若发生重大不利性因素并对年度经营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及时研究应对并可能调整相关经营目标。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议案4: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建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18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共计人民币46,420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80,884万元;

三、拟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

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6,429万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议案5: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监管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行已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现将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有关背景情况

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本行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将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并在本行2018年度报告之前披露。

该预计额度为2019年内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且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2019年度董事会授权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审议事项

针对关联法人:按户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信类业务预计年度授信总额,具体业务品种不设置分项限额,在披露公告中对计划开展的业务品种进行概括描述。

针对关联自然人:以“自然人关联交易”为大类,预计2019年度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施总额管控,具体业务品种不设置分项限额,在披露公告中对计划开展的业务品种进行概括描述。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见附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成都银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依规披露。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33-

序号

序号关联方名称2018年度预计额度2018年预计额度使用金额2019年度预计额度2019年计划开展的业务
关联交易业务类型授信类非授信类授信类非授信类授信类非授信类
1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债券金融产品投资、贷款、债券主动投资等19820贷款、债券投资、非债券金融产品(融资类)等
债券主承销业务可能持有债券的最大金额21
债券承销服务费0.05410.0022510担保等
小计80.002252010
2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债券金融产品投资、贷款、债券主动投资等2018年与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用19亿元授信类预计额度9.715贷款、债券投资、非债券金融产品(融资类)等
10担保等
小计9.71510

-34-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合计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00.054117.70.002253520
3国浩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贷款等1919贷款、债券投资、非债券金融产品(融资类)等
4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贷款等26贷款、债券投资、非债券金融产品(融资类)等
担保等10.01委托贷款等
小计2160.01
5成都工投利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等22贷款、债券投资、非债券金融产品(融资类)等
1担保等
小计221
6成都工业典当有限公司2贷款等
7成都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0担保等
8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5担保等
9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提供担保505050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提供担保

-35-

0.005

0.005委托贷款等
小计505050.005
10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拆借等151515同业拆借等
11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同业借款等8825同业借款等
12关联自然人贷款等30.0992贷款等
合计8951.054140.79950.0022510681.515

注:

1.本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针对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法人,不含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法人;

2.“2018年预计额度使用金额”指本行2018年内新审批的交易额度,不包含往年已完成审批的业务在2018年的发生金额,不包含截至2017年末已发生的存量交易余额;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本行在2019年内计划新审批的交易额度,不包含往年已完成审批的业务在2019年的发生金额,不包含截至2018年末已发生的存量交易余额;

4.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为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发生金额,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业务风险层面需同时满足监管及本行风险限额、贷款集中度等管理要求,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本行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二、关联法人介绍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9月成立的成都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运作地方资本为特征,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金融创新等。公司注册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亿元,分别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0亿元,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20亿元。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成国资批〔2018〕80号),“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月8日获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32.114637万元,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11层,法定代表人方兆。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9582.114637万元(占62.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营业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三级资质。金融城公司目前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天府国际金融中心运营、金融城总部商务区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

(三)国浩集团有限公司

国浩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一家投资控股及投资管理公司,矢志为股东实现长远之可持续回报,并且创造宝贵的资本价值。国浩经营之附属公司及投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及英国。国浩四项核心业务分别为自营投资、物业发展及投资、

酒店及休闲业务,以及金融服务。

(四)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金为5.187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65亿元,占股66.8%;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722亿元,占股33.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法定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

(五)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夏跃骅。公司股权结构: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9%,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占比49%,深圳市建信德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公司注册地: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25栋1层101号。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等。2019年3月20日,原成都工投利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六)成都工业典当有限公司

成都工业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1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99%,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公司注册地:成都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22楼2205号。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

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等。

(七)成都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注册资金为1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0.708亿元,占股70.80%;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出资0.292亿元,占股29.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红石柱横街10号。法定经营范围产业项目投资与经营、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及原辅材料、钢材、钢管、有色金属,融资性租赁、企业资产重组与咨询服务、技术开发及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金为12.33841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志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第一大股东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11%,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239号4栋1层1号,公司的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普通货运;教材租型印供;商品批发与零售及教育教辅服务等。

(九)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初期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十余年中,经过多轮增资扩股,目前资本金已增至15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栩。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15、16楼。公司通过与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致力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帮助中小企业提高信用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

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服务;

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十)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目前注册资本为331,963.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买卖;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十一)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初始注册资本为3.2亿元,2018年10月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4.2亿元,现有股东为成都银行、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

司、丰隆银行及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

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

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借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监管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求分析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四、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议案6: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了本行201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行委托的工作。

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本行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及将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的相关规定,建议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我行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服务费用由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度授权书,在有关授权权限内进行审批。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议案7: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有关监管要求,银行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现将我行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修订基础制度

本行关联交易基础制度主要由《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构成。上市后,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制度,于2018年4月修订并重新印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成银行董〔2018〕18号),明确了关联交易管理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核心要求。本行的关联方分为三个管理口径,分别为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口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义的关联方(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关联方(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将关联交易划分为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与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制定实施细则

为适应上市后关联交易管理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全面落实各口径监管规定,本行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上市以来关联交易管理进行回顾总结,于2018年11月印发《成都银行关联方管理工作细则》、《成都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对关联交易的整体架构、管理要求、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完善。

二、关联方管理基本情况

本行按照各管理口径分别对关联方信息进行收集和管理;本行按照各管理口径制度规定确定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范围;本行定期对关联方名单进行更新,关联方名单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确认,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三、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一)银保监会口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行共发生四类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授信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与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714,835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8.38%。其中:

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余额679,835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17.48%;其中贷款余额470,52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12.10%;保函敞口金额15万元;结构化融资业务余额209,3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5.38%。同业关联方授信余额35,00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0.9%,均为同业借款。

按照银保监会监管口径,本行对关联方表内外全口径授信金额均未超过监管限额比例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2.资产转移

2018年度本行未与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方发生资产转移交易。

3.提供服务

2018年度本行未与关联方发生银保监会口径提供服务交易。

4.其他关联交易

为加强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审慎性,按照实质性原则,本行将与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担保公司的银保合作业务纳入其他类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与关联担保公司银保合作额度合计100亿元,在保业务余额合计41.93亿元(保证担保,不含分离式保函)。

(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

1.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工作开展情况

本行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落实日常

序号

序号关联方表内外全口径授信余额类型授信余额(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比例监管比例限额
1对一个关联方的最大授信余额2315005.95%≦10%
2对一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授信余额3015007.75%≦15%
3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71483518.38%≦50%

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及调整相关工作。2018年度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交易主要在预计额度以内开展;超出预计额度的交易,均依规履行了审议流程并及时披露,具体如下:

按照证监会及上交所关联交易管理要求,本行在2018年初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额度合计132.2092亿元,其中授信类预计额度82.2亿元,非授信类预计额度50.0092亿元,并将预计结果依规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18-015)。

2018年8月,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行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合计调增18.55235亿元,其中授信类预计额度调增17.5亿元,非授信类预计额度调增1.05235亿元,并将调整结果依规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于2018年8月22日公开披露(公告编号2018-032)。

上述预计额度为2018年内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且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董事会授权书规定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2.主要关联交易情况(1)授信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与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437,365万元,其中:

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余额342,365万元,其中贷款余额217,965万元,结构化融资业务余额124,400万元。

同业关联方授信余额95,000万元,其中同业借款余额

35,000万元,投资关联方发行的同业存单余额6亿元。

(2)主要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①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行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合计30.54亿元。

②债券承销2018年9月,我行为关联方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收取承销费22.5万元。上述交易已按照制度规定履行审议流程,业务开展符合监管及本行制度规定。

(三)企业会计准则口径

本行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交易包括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该口径关联交易不涉及审议流程,具体标准以本行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相关要求为准。2018年度主要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交易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交易,详见上文。

四、关联交易管理状况

(一)交易定价及控制要求执行情况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具体业务方案审慎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及本行相关控制要求,其审议、披露等程序符合监管及本制度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要求,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等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我行的影响

前述各口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行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议案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自主决策,持续关注本行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本行战略发展、风险控制、审计监督、提名、薪酬管理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本行和本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由14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

职务,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甘犁先生,1966年11月生,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017年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教授;上海数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与能源系统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长江商学院访问教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经济系助理教授;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有终生职)。

邵赤平先生,1965年7月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外国经济思想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美国杜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7年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广告主协会秘书长。曾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宋朝学先生,1964年9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注册会计师。2017年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部门经理;四川同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曾兼

任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建熙先生,1948年4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曾任道亨银行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暨风险管理总监;星展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企业行政及企业银行业务信贷总监、大中华区信贷副总监(兼董事总经理、信贷部主管);洪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樊斌先生,1967年9月生,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法律硕士,一级律师。2017年1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第十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科

员、副主任科员;四川省投资与证券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维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本行共召开3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和10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102项议案;本行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3次,审议通过了334项议案。本行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包括通讯表决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甘犁12/131/2--10/107/7-
邵赤平13/132/2--10/10-2/2
宋朝学13/13---10/107/7-

梁建熙

梁建熙13/132/220/22----
樊斌1313--18/18--2/2

注:(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是指现场(含电话)出席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次数;

(2)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会议,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委托,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各位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定期了解本行经营管理概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会上详细听取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仔细审议相关议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常规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行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增强本行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带动本行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8年度,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本行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时,根据本行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审议同意。

(五)业绩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

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回报。董事会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本行编制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认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本行及本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本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本行及本行股东均积极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2018年,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在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发表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促进了本行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本行独立董事密切关注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

理、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立客

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2019年,全体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围绕董事会相关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防控,为全行实现稳健发展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梁建熙、樊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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