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3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3 名。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相关延迟支付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李捷、何维忠、王晖、杨蓉、李爱兰与本议案涉及的事项存
在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15 年度相关延
迟支付薪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5 年度相关延迟支付薪酬事
项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师大锦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清收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杨修荣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工作,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修荣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 2018 年 IDC 机房机
柜租赁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信审批
特别授权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还听取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消费者权益保
护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度工作计划》、《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工作计划》、《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 2017
年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工作计划》、《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 2017 年
工作总结和 2018 年工作计划》、《2017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