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1月13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1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险2018-2019年度续保方案及授权事项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