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力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16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力帆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力帆股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增资事宜
    本次增资系考虑到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 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的监
管评级,若能达到A级创新类,则除基本业务和目前已开展的买方信贷业务、固定收
益类的投资业务以外,可逐项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开展延伸产业链金
融业务、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后,将直接提高财务公司资信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而且有
利于扩大财务公司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加大对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为成员
单位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按原
持股比例对财务公司追加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
因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二、关于为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为保证融资租赁项目正常开展,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拟向
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全部用于力帆融资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按股
权比例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1,000 万元的担保。
    我们认为:考虑到融资租赁行业为负债式经营的特点,力帆融资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在开展日常业务时有融资需求,为力帆融资租赁所开展的融资租赁项目提
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担
保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因该项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
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关于为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为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银行授信,全部用于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平行进口车开证、垫税业务。
公司拟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担保。同时,公司同意
接受张家港汽车城为上述担保提供的反担保。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是为参股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平行
进口车汽车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张家港保税
区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造
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因该项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表决。我
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世伟                     陈煦江            谢   非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   明                    刘 颖             岳   川
日期:2018 年 1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