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泰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1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次发行简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8年9月末的总资产为3,811.25亿元,净资产为1,075.85亿元(2018年9月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71.77%(总负债/总资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87.48亿元(2015-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三、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因此,投资者应知悉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即投资者可能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即使投资者以某一价格出售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也可能无法获得与发达二级市场上类似投资产品相当的收益。

四、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无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8.20亿元、-153.56亿元、-359.92亿元和263.05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引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动,公司2015-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87亿元、196.46亿元、-105.97亿元和329.10亿元。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的经营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八、公司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2015-2017年末和2018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分别为1,693.57亿元、1,268.44亿元、1,291.34亿元和1,155.08亿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2%、31.60%、33.85%和30.31%。2017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规模对公司损益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影响,影响的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5- 2017年度和2018年1-9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2.62亿元、169.26亿元、211.09亿元和125.1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7.98亿元、65.19亿元、94.08亿元和45.93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2016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是因为公司资管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较2016年同期大幅增长。其中投资收益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因2017年营业收入的变动导致净利润随之增长。受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市场波动引起的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而证券市场行情受宏观经济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汇率、利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心理、其它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虽然证券市场景气度较高,但宏观经济尚未出现明显复苏,若宏观经济持续弱势,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将加大。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导致公司日常经营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市场交易量、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佣金率、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等因素的变动对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二是由于市场价格如股价、利率、汇率等变化导致公司资产、自营头寸或资产管理产品、组合潜在亏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投资相关业务中,证券市场的行情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政策风险

和所有的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活动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承销、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公司在经营中如违反前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业的特许经营、佣金管理和税收管理等政策将可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证券业特许经营政策的调整将遵循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风险监控的原则,逐步降低对证券业的保护程度,并着力规范证券市场秩序,以促进证券业的有序竞争。因此,这些政策的变化不仅会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行情,而且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竞争方式,将对本公司各项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十二、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7

释义 ...... 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0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0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 12

三、

认购人承诺 ...... 16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16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7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7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1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 23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7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8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6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37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9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59

九、

公司治理情况 ...... 62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76

十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 79

十二、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79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82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82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 91

三、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 94

四、

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 96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00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 100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00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02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02

五、

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0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3

一、

备查文件内容 ...... 103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 103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泰证券、

本公司、本集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均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母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1756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投资者 指

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公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

源证券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为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章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2015

年、

年、

2017

年和

1-9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华泰金控(香港)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公司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公司债券是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

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条款已经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

2018年10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756号”文核准,发行

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6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行主体: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华泰G1,债券代码:155047;品种二债券简称:18华泰G2,债券代码:155048)。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

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二

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发行规模总额内,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债券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个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为单一品种)。

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

网下询价结果,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起息日:

2018年11月26日。

利息登记日:

付息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以代销方式承销。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新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事宜将按照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托管理人: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安排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23日

发行首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6日

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

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易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电话:025-83387118传真:025-83387784邮政编码:210019联系人:奚东升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丹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4层电话:025-83387750传真:025-83387711邮政编码:210019联系人:王成成、林楷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军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39号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9955邮政编码:200031联系人:杜娟、刘秋燕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梅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901室电话:021-33389888传真:021-33389955邮政编码:200031联系人:徐梦婷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顾功耘住所: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楼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邮政编码:200120联系人:孙钻、白雪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电话:021-22122428传真:021-62881889邮政编码:100738联系人:王国蓓、张楠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联系人:刘兴堂、李玉鼎联系电话:021- 63501349传真:021-63500872

(七)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户名: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0006669018010136657电话: 025-83139489传真: 025-83139500联系人:李智愚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蒋锋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7813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高斌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58754185邮政编码:200120

三、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同意申万宏源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五)同意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

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除以下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一)截至2018年9月末,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99.92%的股份;

(二)截至2018年9月末,申万宏源证券持有“华泰证券”A股551,539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067%。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分析报告》【新世纪债评(2018)010865】,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主要优势/机遇(1)领先的市场地位。华泰证券特许经营资质较为齐全,主要业务市场份额居行业前列,业务综合竞争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业务结构均衡。华泰证券各项业务发展逐步趋于均衡,业务结构有所优化。

(3)股东支持。华泰证券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国资委,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地方政府在政策与资源等方面的有力支持。

2、主要劣势/风险(1)宏观经济风险。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结构调整和增速换挡的阶段,证券业运营风险较高。

(2)市场竞争风险。国内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较严重,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部分业务领域对证券公司构成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公司业务构成冲击,华泰证券将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3)杠杆经营持续考验风险管理能力。华泰证券资本中介业务的波动将持续挑战公司外部融资能力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续期(本期债券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本评级机构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本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本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本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本评级机构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本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本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本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授信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总额度达到人民币4,280亿元,未使用授信3,450亿元,授信额度可有效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需求。截至2018年9月末,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418.90亿元,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394.90亿元人民币;根据银发【2017】302号文,证券公司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20%,公司已批获938.93亿元的额度,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债券正回购余额为651.26亿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9月,发行人已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如下:

单位:亿元、%、年

证券名称起息日
到期日期期限
规模余额
主体评级利率

18华泰D12018/6/11 2019/6/11 1 46 46 AAA 5.00私募

华泰2次

2018/5/24 2019/5/24 1 0.5 0.5 0.00私募

华泰2号

2018/5/24 2019/5/24 1 9.5 9.5 5.00私募

18华泰C22018/5/10 2021/5/10 3 28 28 AAA 5.20私募(次级)

18华泰C12018/3/15 2020/3/15 2 10 10 AAA 5.65私募(次级)

17华泰072017/11/20 2018/11/20 1 40 40 AAA 5.20私募

17华泰062017/10/19 2019/4/19 1.5 50 50 AAA 4.98私募

17华泰C32017/9/14 2018/9/14 1 20兑付AAA 5.00私募

17华泰052017/8/11 2018/8/11 1 40兑付AAA 4.65私募

17华泰C22017/7/27 2020/7/27 3 50 50 AAA 4.95私募(次级)

17华泰032017/5/15 2019/5/15 2 40 40 AAA 5.00私募

17华泰042017/5/15 2020/5/15 3 60 60 AAA 5.25私募

17华泰022017/2/24 2020/2/24 3 20 20 AAA 4.65私募

17华泰012017/2/24 2018/8/24 1.5 60兑付AAA 4.50私募

16华泰G32016/12/14 2019/12/14 3 50 50 AAA 3.79公募

16华泰G42016/12/14 2021/12/14 5 30 30 AAA 3.97公募

16华泰G22016/12/6 2021/12/6 5 25 25 AAA 3.78公募

16华泰G12016/12/6 2019/12/6 3 35 35 AAA 3.57公募

16华泰C22016/10/21 2019/10/21 2+1 30 30 AAA 3.12私募(次级)

16华泰C12016/10/14 2021/10/14 3+2 50 50 AAA 3.30私募(次级)

16华泰期2016/7/18 2020/7/18 1+3 6兑付3.94私募(次级)

华泰1号

2015/8/7 2016/9/7 1.088 4.75兑付

发行方式

4.90私募

华泰1次

2015/8/7 2016/9/7 1.088 0.25兑付

0.00私募

15华泰期2015/7/22 2019/7/22 1+3 6兑付5.80私募(次级)

15华泰G12015/6/29 2018/6/29 3 66兑付AAA 4.20公募

15华泰042015/6/26 2017/6/26 2 180兑付AAA 5.50私募(次级)

15华泰032015/4/21 2020/4/21 5 50兑付AAA 5.80私募(次级)

证券名称起息日
到期日期期限
规模余额
主体评级利率

15华泰022015/4/21 2017/4/21 2 70兑付AAA 5.60私募(次级)

15华泰证券CP0042015/4/10 2015/7/990天

兑付AAA 4.80公募

15华泰证券CP0032015/3/11 2015/6/990天

兑付AAA 4.99公募

15华泰证券CP0022015/2/10 2015/5/890天

兑付AAA 4.90公募

15华泰012015/1/23 2017/1/23 2 60兑付AAA 5.90私募(次级)

15华泰证券CP0012015/1/16 2015/4/1690天

兑付AAA 4.77公募

注:华泰1号、华泰1次;华泰2号、华泰2次名称: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基础资产:融资融券债权资产,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根据《融资融券合同》向特定融资融券客户借出资金后,依法对该特定融资融券客户人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

境外债券:2014年10月8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在香港发行了票面年息率3.625%的信用增强美元债券4亿美元,期限为5年期,未到

期。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均按时支付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及利息,未发生逾期未支付情况。

发行方式

(四)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200亿元,如公司已获核准的160亿元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则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为360亿元,占公司2018年9月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33.46%,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五)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8年9月末2017年末2016年末2015年末
净资本(亿元)(母公司口径)

640.69 467.43 451.22 523.62

流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3.543.53

速动比率(合并报表口径) 2.86 2.87

3.53

资产负债率(%)(1) 71.77 76.7878.6681.99

资产负债率(%)(2) 66.45 71.80

3.5472.25

72.2574.85
项目
2018年1-9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2.28 3.23 2.82 3.01

(合并报表口径)贷款偿还率(

)(合并报表口径)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合并报表

口径)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上述财务指标基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2、速动比率=流动比率;

3、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4、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HUATAI SECURITIES CO.,LTD

境内股票简称: 华泰证券境内股票代码:

601688

境内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境外股票简称:

HTSC

境外股票代码:

6886

境外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成立时间: 1991年4月9日注册资本: 人民币825,150万元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邮政编码:

21001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张辉

联系电话:

025-83389157

传真:

025-83387784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业务(限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含政策性金融债));证券投资咨询;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04041011J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tsc.com.cn

二、

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0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90]497号文批准设立并领取银金管字08-0371号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年4月9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475424-6,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1991年5月26日,江苏省证券公司正式开业。

1990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投入到“江苏省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各股东均以现金出资。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江苏省人民银行 600 602 江苏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3 江苏省农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4 江苏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5 江苏省中行信托投资公司 100 10

1,000100

1、1993年至1997年股权变更1993年3月30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1993]74号”《关于同意江苏省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为股份制试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在原股东增资的基础上,向社会法人增募股份24,950万元,发行人股本总额30,000万元。1994年6月13日,江苏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苏体改生[1994]364号”《关于同意调整江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并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股本总额由原批准的30,000万元调整为20,2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计20,200万股;同意变更发行人名称为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6月16日,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此增资、改制事宜出具了“苏会股字[1994]4072号”《关于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的验证报告书》。1994年6月18日,省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改制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7年规范、增资、更名根据1995年5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要求,原有限公司股东江苏省人民银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也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1997年6月,原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增资至40,400万元,同时,发行人决定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对之前发生的相关股权转让予以确认。

1997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501号”文《关于江苏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1998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以“苏银复(1998)14号”文《关于江苏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准增资行为,核准了股东资格和出资额,同意发行人名称变更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997年至1999年股权变更(1)增资情况1998年4月29日,经原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实施增资方案,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2,800万元,由原股东按1:1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出资的认缴价格为每股1元。原有股东放弃认缴的部分由其他股东(含新股东)认缴。

(2)公积金转增股本1999年3月,鉴于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4号”文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的增资扩股必须报证监会审批,并且新增股本的5%必须由公司公积金转增。原有限公司根据文件要求,于1999年9月23日再次召开股东会调整了增资方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1999]152号”文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85,032万元,同时发行人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1999年12月2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999年9月21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99)39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9月16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实收资本85,032万元人民币已到位。

4、2001年增资

2001年4月27日,发行人2000年度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20,000万元,其中,以公积金转增资本6,748.4万元,其余部分由现有股东按认购份额以1.5:1出资认缴。

2002年4月1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6号”批准发行人增资至220,000万元,并核准了发行人股东的新增出资额。

2002年4月30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衡验字(2002)20号”《验资报告》,注册资金足额到位。2002年5月24日,此次增资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换发了注册号为32000011003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7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07年,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11号”文批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6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出具了“天衡验字(2007)1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07年12月6日,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450,000万元。2007年12月7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20000000000192的营业执照。

6、2009年7月增资扩股为解决发行人与控股子公司联合证券、信泰证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于2009年通过向联合证券和信泰证券的其他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

2009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9)715号”《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吸收合并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对本次增资扩股进行了核准。

2009年7月31日,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扩股情况出具了“天衡验字(2009)4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7月31日,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为人民币4,815,438,725元。2009年7月31日,发行人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20000000000192号的营业执照。

2009年8月28日,江苏省国资委以“苏国资复[2009]65号”《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后的国有

股权管理的方案及各国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依据该批复,截至2009年7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4,815,438,725股,其中国有股4,210,438,234股,社会法人股605,000,491股。

7、2010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上交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8号)批准,发行人于2010年2月9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456.1275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691,225,5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561,225,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2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衡验字(20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

2010年2月23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8、2015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85号)核准,发行人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了140,000万股H股在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事宜,6月1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140,000万股H股以及发行人相关国有股东因国有股减持而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并转换为H股的14,000万股H股,共计154,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2015年6月19日部分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行使了H股招股说明书所述的超额配售权,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16,276.88万股H股股份(以下简称“超额配售股份”),其后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了超额配售股份及社保基金会于转换完成后将持有的H股(以下简称“转换H股”)上市及买卖。该等超额配售股份及转换H股于2015年6月24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发行人本次H股IPO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031号验资报告。发行人总股本由560,000万股变动为716,276.88万股。2015年7月7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9、2018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

2018年3月19日,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5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8,731,200股新股。2018年8月2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1,088,731,200股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286号验资报告。

2018年9月11日,发行人就上述注册资本变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50%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

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

%

1,088,731,200.00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19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153,256,704.00

1.86

境内法人持股935,474,496.00

11.3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162,768,800.0086.81

其中:流通

5,443,723,120.0065.97

流通

1,719,045,680.0020.83
三、股份总数8,251,500,000.00100.00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

%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15,224,447 20.792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3,551,425 15.193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51,108,318 5.47

4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2,028,006 4.155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199,233 3.256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536,398 3.16

安信证券-招商银行-安信证券定

增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未知 247,545,593 3.00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246,720,811 2.99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256,704 1.86

10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507,5541.63

注: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江苏省国资委所属独资企业。此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截至2017年末,公司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注:发行人的投行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及间接控股子公司详情如下:

名称
注释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币种注册

/

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

(%)

方式
直接间接

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 1

深圳 深圳 投资

银行

人民

997,480,000.00 99.92 -购买

华泰期货有限公

广州 广州 期货

经纪

人民

1,609,000,000.00 60.00 -购买

华泰紫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南京 南京 股权

投资

人民

6,000,000,000.00 100.00 -设立

华泰金融控股 (香

港) 有限公司

注2

香港 香港 证券

经纪

港币8,800,000,000.00 100.00设立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 南京 股权

交易服务

人民

200,000,000.00 52.00 -设立

华泰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创新

投资

人民

500,000,000.00 100.00 -设立

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上海 上海 资产

管理

人民

2,600,000,000.00 100.00 -设立

名称
注释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币种注册

/

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

(%)

方式
直接间接

华泰国际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注2

香港 香港 控股

投资

港币8,800,000,002.00 100.00 -设立

南京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5,000,000.00 - 54.00设立

江苏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30,000,000.00 - 51.00设立

华泰金控投资咨询 (深圳) 有限公

深圳 深圳 管理

咨询

港币10,000,000.00 - 100.00设立

深圳市华泰君信基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

管理

人民

5,000,000.00 - 51.00设立

北京华泰同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3,000,000.00 - 51.00设立

华泰长城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 深圳 基差

及仓单交

人民

350,000,000.00 - 100.00设立

华泰长城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风险

管理

人民

100,000,000.00 - 100.00设立

华泰瑞新 (上海)

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投资

管理

人民

100,000,000.00 - 100.00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基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 深圳 投资

管理

人民

30,000,000.00 - 52.00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3

深圳 深圳 股权

投资

人民

1,000,000,000.00 - 31.00设立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注 3

北京 北京 股权

投资

人民

1,000,000,000.00 - 45.00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注 3

深圳 深圳 股权

投资

人民

220,010,000.00 - 25.00设立

北京华泰瑞合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 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30,000,000.00 - 52.00设立

名称
注释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币种注册

/

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

(%)

方式
直接间接

南京华泰瑞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1,000,000.00 - 51.00设立

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1,000,000.00 - 52.00设立

HTSC LIMITED

香港 香港 不活

港币1.00 - 100.00设立

Huatai HK SPC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基金管理

美元1.00 - 100.00设立

Huatai HKInvestment(Cayman) Limited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管理

美元0.01 - 100.00设立

HuataiInternational

(华泰国际财务I有

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

英属维尔京群

融资业务

美元1.00 - 100.00设立

Huatai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
Finance Limited

(华泰国际财务有

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

英属维尔京群

融资业务

美元1.00 - 100.00设立

Huatai CapitalFinance Limited

(华泰资本财务有

限公司)

香港 香港 财务

业务

港币2.00 - 100.00设立

Huatai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华泰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

香港 香港 自营

投资

港币2.00 - 100.00设立

Principle SolutionGroup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Pioneer Reward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Huatai注4 香港 英属控股美元1.00 - 100.00设立

名称
注释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币种注册

/

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

(%)

方式
直接间接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维尔京群

投资

Pioneer Return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Pioneer Return

Holdings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Pioneer Festive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Investment I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Huatai Principal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香港 英属

维尔京群

控股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华泰资本管理(香

港) 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期货

经纪管理

港币33,300,000.00 - 70.00设立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伊宁 伊宁 投资

管理

人民

2,000,000.00 - 51.00设立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伊宁 伊宁 股权

投资

人民

2,000,000.00 - 52.00设立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注 3

伊宁 伊宁 股权

投资

人民

1,900,000,000.00 - 24.73设立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投资

管理

人民

1,000,000.00 - 51.00设立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南京 南京 股权

投资

人民

1,000,000.00 - 52.00设立

名称
注释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业务性质
币种注册

/

认缴资本(元)持股比例

(%)

方式
直接间接

Huatai Financial

USA Inc

美国 美国 期货

经纪

美元2,000,000.00 - 100.00设立

华泰 (香港) 期货

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期货

经纪

港币33,300,000.00 - 100.00设立

华泰长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投资

管理

人民

350,000,000.00 - 100.00设立

HuataiInternationalInvestmentHoldings Limited

香港 开曼

群岛

股权投资

美元1.00 - 100.00设立

AssetMarkHoldings, LLC

美国 美国 投资

管理

美元777,286,142.00 - 98.57设立

AssetMarkFinancialHoldings, Inc.

美国 美国 资产

管理

美元1,000.00 - 100.00购买

AssetMarkFinancial,Inc.

美国 美国 投资

管理

美元1,087,718.00 - 100.00购买

AssetMark Trust

Company

美国 美国 资产

托管

美元60,000.00 - 100.00购买

AssetMarkRetirementServices, Inc.

美国 美国 投资

咨询

美元100.00 - 100.00购买

AssetMark, Inc.

美国 美国 投资

咨询

美元1,000.00 - 100.00购买

AssetMarkBrokerage, LLC

美国 美国 基金

经纪

美元245,000.00 - 100.00购买

注1:于2018 年3 月23 日,本公司受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持有的0.2% 股权。公司持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由99.72% 变更为99.92%。

注2:本公司以持有的华泰金融控股 ( 香港) 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增资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华泰金融控股 ( 香港) 有限公司的股权从直接持有变更为间接持有。于2018 年4 月27 日,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完成变更登记,由原来的港币2 元增加至港币8,800,000,002.00 元。

注3: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市华泰瑞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的股权比例均小于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本公司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对这些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4:于2018 年1 月10 日,本公司子公司Pioneer Reward Investment Limited 更名为HuataiInternational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的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详情如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注册地
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

/

认缴资本

(

直接
间接民币万元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商业银行5.54 - 1,154,445.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基金管理45.00 - 30,000.00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华泰招商(江苏)资本市

合营企业
场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南京 南京 股权投资10.00 1,000,100.00

(三)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地址

2017

年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92%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券承销业务除外);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664,832.98

482,549.3

226,11

5.37

83,760.

62,711.2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8号21层

2,857,62

2.97

541,917.0

203,10

6.26

138,45

3.50

104,964.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汉中路180号

895,529.

634,465.3

113,95

1.80

95,769.76

73,445.7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

公司

100%

投资银行业务(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私募配售、财务顾问、并购、结构融资及投资)、销

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

固定收益产品、信用、期货合约及结构产品等各类证券及期货产品提供交易及做市服务;为客户设计满足其需求的金融产品及市场进入方案;为代理业务项下的证券提供融资服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8楼5808-12室

1,565,21

0.75

778,209.9

169,93

2.90

17,899.

61,605.4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及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建筑材料、燃料油、化工产品、橡胶制品、煤炭、玻璃、沥青、农畜产品、饲料、食用油、珠宝首饰、工艺品;收购黄金制品;收购白银制品。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楼15层

1501

56,647.3

54,081.78

11,083.

-1,494.

-1,251.89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60%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

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29层04单元

2,202,85

9.53

246,601.7

104,

867.61

30,578.

22,102.8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52%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资产和相关金融及其衍生品的批准募集挂

融资、结算、过户、分红、质押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督交易市场活动,发布市场信息,代理本交易市场内挂牌产品买卖服务,为市场参与方提供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市庐山路188号11层

28,186.62

牌、登记、托管、交易、

26,112.75

5,796.0

2,643.2

1,996.10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控股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58楼8-12室

- - — — —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

(2017年后更名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

司)

45%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807,293.

463,356.4

342,43

2.02

124,50

2.78

94,204.9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167,740.

92,871.73

67,420.

23,483.31

17,678.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5.54%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17,705.5

1亿元

1,128.26

亿元

338.39

亿元

137.90

亿元

120.94亿

公司

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

五、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50%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等。

截至2017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4.572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二)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截至2017

日)

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性别
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周易 男

董事长 2016年6月20日 2019年12月20日执行董事、总裁 2007年12月6日 2019年12月20日丁锋 男 非执行董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陈泳冰 男 非执行董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

徐清 男 非执行董事 2016年6月7日 2019年12月20日胡晓 女 非执行董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范春燕 女 非执行董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朱学博 男 执行董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陈传明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3月18日 2019年12月20日刘红忠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年11月29日 2019年12月20日

李志明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5年4月30日 2019年12月20日

刘艳 女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6年12月21日 2019年12月20日陈志斌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年6月13日 2019年12月20日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公司监事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性别
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余亦民 男 监事会主席 2008年02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

陈宁 男 监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于兰英 女 监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杨娅玲 女 监事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12月20日

彭敏

任期终止日期

职工监事

2013

29

2019

20

周翔

职工监事

2013

19

2019

20

孟庆林

职工监事

2016

21

2019

20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经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共9名,其中总裁1名、副总裁4名、财务负责人1名、合规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首席风险官1名。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姓名性别
职务任期起始日期

周易 男

董事长 2016年6月20日 2019年12月20日执行董事、总裁 2007年12月6日 2019年12月20日马昭明

任期终止日期

副总裁

2013

21

2019

20

孙含林

副总裁

2007

6

2019

20

吴祖芳

副总裁

2007

6

2019

20

姜健

副总裁

2007

6

2019

20

舒本娥

财务负责人

2007

6

2019

20

李筠 女 合规总监 2012年6月14日 2019年12月20日张辉 男 董事会秘书 2017年4月26日 2019年12月20日王翀 男 首席风险官 2017年3月16日 2019年12月20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周易先生,1969年3月生,大学本科,计算机通信专业,曾在江苏省邮电学校任教,曾在江苏省邮电管理局电信中心从事技术管理、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2011年9月至2016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其中本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的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丁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 1992年11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 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年8月至 2004年9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年9月至 2009年12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 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1月至 2018年3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陈泳冰先生,197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办事员、科员;2000年11月至 2002年1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员;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江苏省国资委副科级干部;2004年6月至2005年1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主任科员;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主任科员;2009年12月至 2014年5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主任科员;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副处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8年1

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徐清先生,1972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3年8月至1998年11月历任江苏省通信电缆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6年2月,历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行政总监;2006年2月至今,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集团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法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胡晓女士,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7 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于Citigroup GlobalMarkets Asia Limited工作,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于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工作,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范春燕女士,1976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2月至2004年2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结算中心总监助理;2004年2月至2011年8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 2013年1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常务副总经理兼华南地区总部执行总裁助理;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经营总部执行副总裁、运营总部执行副总裁;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兼客服管理中心总经理、极物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朱学博先生,196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在南京炮兵学院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裁助理等职务,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陈传明先生,1957年9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78年被教育部选送至法国上布列塔尼大学社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1年回国后被分配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工作,1982年12月至今在南京大学任教,其间1990年9月至1993年6月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刘红忠先生,1965年6月生,经济学博士(国际金融学专业)。曾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国际金融系讲师、副教授和系主任;1999年5月至今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201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李志明先生,1953年4月生,工商管理硕士。1976年10月至1989年11月历任香港政府税务局助理评税主任、评税主任,1989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高级经理/总监、机构策划总监、财务及行政总监,2014年10月至今任柏宁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刘艳女士,1973年1月生,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具备中国律师资格和美国律师资格(纽约州)。于1995年加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2002年至今为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陈志斌先生,1965年生,会计学博士后,东南大学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余亦民先生,1968年7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高级国际商务师。1990年8月至1994年11月任南京市医药总公司计划处科员;1994年 11月至 1999年8月历任江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经济证券分析研

究中心业务主任、投资银行总部债券管理部副总经理;1999年8月至2004年9月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17年12月21日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8月前为江苏省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2月21日至今任江苏省省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07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本公司监事,200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陈宁先生,1974年4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在扬子石化炼油厂水汽车间工作;1996年2月至2003年2月任扬子石化炼油厂财务科会计;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科会计;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科技开发与信息管理部副部长、ERP支持中心副主任;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南京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起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于兰英女士,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年5月至2003年1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年1月至2004年10月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4月至今

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杨娅玲女士,1981年7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会计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中国联通泰州分公司财务会计,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5年8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彭敏女士,1964年生,本科,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冶金物资供销公司秘书、业务部门副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资产部和固定收益部职员、总裁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12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工会主席;2013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周翔先生,1963年生,MBA,会计师。曾在南京市供销社工作;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南京长江路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南京中山北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6年8月至2012年6月任华泰联合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稽查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孟庆林先生,1968年10月生,本科,经济师。曾任职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历任华泰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本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本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周易先生,请参见本节董事简介。马昭明先生,1963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电子工业部第898厂会计、陶瓷分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计财部副经理、计财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兼稽查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计财处处长、副总裁;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孙含林先生,1967年生,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EMBA。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人事处干部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处处长、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纪委书记、稽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华泰证券副总裁、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015年12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吴祖芳先生,1963年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南京大学数学系教师,江苏省计经委政策研究室科员,江苏省证券公司业务主管、发行交易部负责人、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资产管理业务总监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经济师、副总裁、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姜健先生,1966年生,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曾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江苏省证券公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总部股票事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07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华泰证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副总裁、党委委员。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舒本娥女士,1964年生,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江苏省证券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6年4月任华泰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财务负责人。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李筠女士,1972年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南京市证券期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主任科员、机构监管部审核处主任科员、江苏证监局机构处副处长、上海专员办二处副处长、调研员。2012年6月至今任华泰证券合规总监,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兼任公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合规总监、总法律顾问。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张辉先生,1975年3月出生,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曾在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2年7月任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华泰证券董事会秘书。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王翀先生,1973年生,硕士。1995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全球金融市场部主任科员;2003年3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欧洲区域资金业务风险内控中台主管;2007年6月至2010年1月任JP摩根证券利率衍生产品及固定收益风险团队主管;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英国)风险合规官;2014年12月至今任华泰证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华泰证券首席风险官。本届高管任期为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股东单位名称

丁锋

职务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部总经理

陈泳冰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部部长

徐清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范春燕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零售集团副总裁

陈宁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财务部总经理于兰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审计风控部部长

杨娅玲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周易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董事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泳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徐清

苏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南京市再保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常州高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南京亚太金融研究院 董事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投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无锡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苏州高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高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常州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苏州高新风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高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盐城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高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丰海新能源淡化海水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江苏东大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常州高投创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江苏高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胡晓 舜易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陈传明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红忠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系 教授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明

柏宁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合伙人及董事

中民筑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英剧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艳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志斌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教授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余亦民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苏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省新兴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 董事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一带一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省国资委 省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陈宁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于兰英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杨娅玲

盐城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高投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州高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江苏高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杭州东翰高投长三角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扬州高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苏高投紫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翔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孟庆林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吴祖芳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姜健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舒本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张辉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翀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首席风险官Huatai Securities USA Holdings,Inc. 董事

Huatai Securities(USA),Inc. 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债券。

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证券集团,具有庞大的客户基础、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敏捷协同的全业务链体系。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机构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公司搭建了客户导向的组织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视野的一流综合金融集团。

公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拥有证券营业部241家,29家分公司,分布于境内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湖北等29个省、市、自治区。公司旗下控股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基本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和海外业务等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架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居全国券商前列。

(二)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2015-2017年度,公司各主要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项目

2016

2015

业务收入占比(%)业务收入占比(%)业务收入占比(%)

财富管理业务

844,897.2340.03936,462.0055.331,798,523.7968.48

机构服务业务

400,906.6318.99397,424.4123.48531,078.0420.22

投资管理业务

332,827.8215.77294,452.6917.40235,629.998.97

国际业务 170,000.38

8.05

22,150.13

1.31

37,199.31

1.42

其他 362,221.35

17.16

42,104.27

2.48

23,762.85

0.90

合计

2,110,853.41

100.00

1,692,593.50

100.00

2,626,193.99

100.00

1、财富管理业务2017年度,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和与之相对应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公司全业务链的协同优势,促进财富管理转型,并已在多个领域取得一定突破,试点也收到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1)证券期货期权经纪业务保持领先地位,股基交易份额连续四年保持第一。

2017年,证券经纪业务积极适应政策与市场环境变化,全面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不断扩大客户基础与客户资产规模,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证券经纪业务转型深化推进。坚定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大内外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线上和线下业务交融同进,应用金融科技升级智能营销服务平台,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打造立体、无缝的客户服务网络。稳步构建以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的财富管理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投资顾问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投资顾问工作平台,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2017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合计人民币19.01万亿元,市场份额为7.86%,连续四年排名保持行业第一。2018年1-6月,公司股票交易量合计为72,158.68亿元,基金交易量合计为3,648.81亿元,债券交易量合计为704.93亿元。

2015-2017年度公司代理交易金额及市场份额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品种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代理交易金市场份额代理交易金市场份额代理交易金市场份额
股票

168,116.95 7.56 200,008.38 7.85 373,621.36 7.34

22,022.39 11.23 45,194.72 20.33 77,954.04 25.59

基金
债券

171,912.65 3.25 136,541.20 2.88 104,943.26 4.03

合计362,051.994.70381,744.305.08556,518.666.95

来源:Wind

2017年,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移动终端“涨乐财富通”功能内容,以金融交易科技创新为核心,打造智能化、数据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的移动金融服务体系。2017年,“涨乐财富通”下载量1,104.77万;自“涨乐财富通”上线以来,累计下载量3,742.45万。根据易观数据,2017年平均月活数为583.96万,2017年12月的月活数达到604.34万,月活数长期位居证券公司类APP第一名。自2016年以来,“涨乐财富通”手机端交易人数占比稳步增长,2017年,“涨乐财富通”移动终端客户开户数110.58万,占公司全部开户数的98.49%;公司85.29%的交易客户通过“涨乐财富通”进行交易。移动终端已成为客户交易的主流渠道。

2017年,公司港股通业务稳定通畅,投资交易更趋活跃。2017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数3.06万户,交易金额人民币785.24亿元,市场占比为5.27%;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开通权限客户数3.87万户,交易金额人民币303.86亿元,市场占比为6.60%。2017年,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着力客户培育,深化专业服务,业务实现稳步增长,总成交量1,781.17万张,市场份额为7.82%,截至2017年末累计保有期权投资者账户15,008户。

在期货经纪业务领域,截至2018年6月末,共有5家分公司、40家期货营业部,遍及国内4个直辖市和15个省份,代理交易品种56个。2017年,华泰期货(不含结算会员)实现代理成交量17,588.51万手,成交金额人民币102,792.88亿元,市场份额分别为2.86%和2.74%。2017年,公司期货IB业务平稳开展,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获准从事期货IB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共202家、期货IB业务总客户数33,063户。

(2)金融产品管理体系持续完善,销量和保有量稳步提升。

2017年,公司持续完善产品评价业务体系,不断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全面优化金融产品全流程管理模式,全年金融产品总体销量和保有量均实现稳步提升。公司持续优化产品销售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网点布局和互联网平台优势,

通过加强市场趋势研究和分支机构及客户需求引导,业务覆盖率和基础产品渗透率不断提升。

2015-2017年度,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销售总金额及代理销售总收入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7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销售总金额销售总收入
销售总金额销售总收入
销售总金额销售总收入

基金 236.54 1.26 183.41 1.93 308.85 3.28信托 20.95 0.13 19.43 0.04 21.83 0.14其他 31,760.07 0.03 40,124.79 0.10 47,946.45 0.07

32,017.55 1.41 40,327.63 2.07 48,276.66 3.49

(3)资本中介业务强化风控,切实推进体系建设。

2017年,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切实推进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注重夯实运营支撑基础,扎实提升运维能力,强化业务全过程合规风控管理,着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各项资本中介业务良好发展。截至2017年末,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为人民币588.13亿元,市场份额为5.73%,排名位居行业第二,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304.35%。2017年,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呈持续增长态势,截至2017年末,业务待购回余额合计人民币908.75亿元,规模位居行业第三,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37.95%。

截至2018年6月末,根据公司监管报表数据,母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为人民币523.21亿元,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82.71%;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为人民币772.26 亿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28.45%。

2、机构服务业务公司从2011年开始投行业务改革,其中,并购重组业务最先利用自身的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引领公司改革转型步伐,构建起核心竞争力。2012—2016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家数连续五年位居行业第一;2017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位居行业第一。其他投行业务例如IPO、再融资、债券承销业务,在全业务链体系的引领下,在近年来也进步明显。

2017年,公司进行机构服务业务组织架构调整,为全业务链服务优势的发挥、全面服务客户能力的提升打好基础。投资银行业务持续行业聚焦和区域深耕,

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分工和体系化协同,加强境内境外、场内场外跨市场协同,并且合规风控意识明显提升。

(1)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全业务链战略,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大投行一体化运作体系,扎实推进项目执行,确保项目执行质量,市场地位和形象进一步巩固提升。

2017年,公司合并口径的投资银行主承销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类别主承销次数(次)
主承销金额(万元)主承销收入(万元)

2017

年度历年累计

2017

年度历年累计

2017

年度历年累计

新股发行

18159714,371.659,959,438.3149,631.17435,822.31

增发新股 26 150 5,280,050.07 23,177,231.42 28,787.18 192,591.17

配股 - 30 - 1,002,136.78 - 19,236.96债券发行 139 546 14,935,304.50 55,247,427.03 35,295.40 239,871.56

183 885 20,929,726.22 89,386,233.54 113,713.75 887,522.00

注:上表数据来源于公司监管报表;增发新股内含优先股;债券发行为全口径,含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含可交换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①股权承销业务2017年,股权承销业务坚持“行业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战略,主打重点区域和行业,深耕优质客户,不断拓展客户和战略伙伴规模,业务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公司股权主承销金额(含首发、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可交换债)人民币1,105.72亿元,行业排名第五。

②债券承销业务2017年,债券承销业务充分利用全牌照优势,重点布局优势产品,持续推进创新驱动策略,夯实业务渠道,完善客户分层管理,积极培养核心客户群体,行业地位稳中求进。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公司全品种债券主承销金额人民币2,016.00亿元,行业排名第七。

③并购重组业务2017年,并购重组业务围绕重点客户,打造精品项目,主导完成三六零重组上市项目等多个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并购交易,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业务美誉度进一步巩固提升。2017年,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人民币973.04亿元,行业排名第一。

④场外业务新三板业务积极适应市场行情及整体战略部署的调整,积极推进基于全产业链的投资银行服务体系改革,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2017年,公司共完成推荐挂牌项目3家,完成15家挂牌企业的19次股票发行合计募资人民币8.00亿元,并完成1单并购重组和1单收购财务顾问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积极整合业务资源,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推进特色板块建设,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为挂牌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截至2017年末,累计发展会员单位212家、各类投资者共计56,564户;累计挂牌企业2,220家;累计为挂牌企业股权融资人民币6.36亿元、股权质押融资人民币0.98亿元。

(2)研究与机构销售业务公司研究业务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海外及港股研究人才力度,充实研究服务实力,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研究业务影响力和定价权能力。加大机构客户开拓力度,深入推进大陆香港研究业务一体化战略,为客户进行跨区域、跨市场资产配置提供更全面的研究服务。机构销售业务持续推进机构销售与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提高机构客户全流程的平台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全方位挖掘机构客户需求,着力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2017年,公司研究业务客户覆盖及合作类型更加全面,全年发布研究报告4,144篇,组织机构路演服务9,020场、反路演服务707场、电话会议322场、联合调研910家、沙龙活动与专题会议68场。2017年,公司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为人民币4,361.23亿元,公募基金分仓交易量市场份额为3.81%。

(3)投资交易业务①权益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公司严格控制风险,持续强化价值投资的绝对收益理念,积极构建产业数据库,打造产业链研究视角,不断优化股票池投研管理工作,有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和交易技术,积极挖掘安全边际高的投资品种。积极构建市场量化跟踪体系,全方位监测市场,推动形成整体的投资策略和配置计划,实现全过程科学化、精确化管理,切实提升投资配置能力。全力打造专业的大数据投研团队,全面升级

建设大数据系统平台,着力推进交易策略的开发和业务模式的升级,不断提升策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股票策略交易业务实现规模化收益。

②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业务公司着力布局FICC业务,持续提升业务协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FICC业务全业务布局发展能力。自营投资业务根据市场走势适时调整持仓结构,积极运用量化风险识别和对冲手段,不断提高投资策略的主动性,持续丰富并创新策略交易,成功获取低风险超额收益;销售交易业务深入挖掘客户风险管理需求,加快多策略产品研发,投顾委外账户实现逆势新增,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大宗商品业务着重拓展交易品种并优化交易模式,大力推进黄金租借业务和挂钩大宗商品产品设计业务;外汇业务积极推进业务模式研究和系统建设,加快跨境业务布局。

③OTC金融产品与交易业务公司积极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持续完善柜台市场交易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业务制度和流程,持续提升业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有序推动OTC产品发行与销售交易业务。2017年,公司通过报价系统和柜台市场发行私募产品298只,合计规模人民币362.29亿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存量为70笔,存量名义本金为人民币24.81亿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场外期权交易业务存量为388笔,存量名义本金为人民币296.61亿元。此外,公司积极开展新三板做市业务。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持有股份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合计76 家,总市值人民币64,715.12 万元。

(4)资产托管业务公司持续优化业务体系及流程,推进产品后台运营服务管理平台一体化建设,提高业务运营管理效率,并积极推动多层次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营销拓展力度,持续扩展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拓宽业务发展空间和边界,以标准化的基础服务和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满足各类客户需求。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基金托管业务上线产品2,349 只,托管业务规模人民币655.00 亿元;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上线产品3,227 只(含资管子公司产品911只),服务业务规模人民币9,897.01亿元(含资管子公司业务规模人民币9,208.37 亿元)。

3、投资管理业务

(1)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于2014年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正式拉开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改革的序幕。公司秉承市场化、专业化原则,引入优秀人才,完善组织架构与机制,成功抓住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机遇。近年来,监管政策趋严,去通道、降杠杆、防风险成为行业主基调,加快业务模式调整步伐,成为确立未来竞争主动权的关键。

华泰资管公司以全业务链战略方针为指导,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回归资产管理本源,以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业务需求。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截至2017年四季度的统计,公司资产管理月均规模人民币7,885.62亿元,行业排名第二;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人民币2,401.87亿元,行业排名第四。

集合资管业务产品线更加均衡,固定收益投资保持优势,权益投资业绩显著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合计管理集合资管计划83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1,090.25亿元。定向资管业务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在银证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委外投资实现正收益,合计管理定向资管计划755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7,409.01亿元。专项资管业务继续夯实消费金融、租赁、供应链、金融同业等领域的优势,并在不动产金融、国际化领域取得突破,合计管理专项资管计划58只,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626.05亿元。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发行成立华泰紫金天天金货币ETF、零钱宝、红利低波等3只公募基金,逐步建立覆盖低、中、高风险等级的产品线,合计管理规模人民币52.19亿元。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项目年度

2016

年度2015年度
受托规模(亿元)
净收入(万元)受托规模(亿元)
净收入(万元)受托规模(亿元)

集合资产管理

业务

净收入(万元)

1,090.25 152,393.14 1,294.74 125,559.51 1,013.21 94,371.97

定向资产管理

业务

7,409.01 36,965.94 7,187.05 28,935.95 4,997.44 24,066.95

专项资产管理

业务

626.05 5,692.38 351.41 4,714.15 133.21 1,274.00

公募基金管理

业务

52.19 364.71 - -

(2)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积极适应监管变化,围绕系列监管政策法规进行规范整改,积极打造统一的业务运作和后台支撑体系,提高“募投管退”的综合运营水平。截至2017年末,公司合计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7只,合计认缴规模人民币422.07亿元,合计实缴规模人民币348.46亿元。公司2017年设立或追加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投资项目合计64家,其中股权投资类项目60家、债权投资类项目4家;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565,832.55万元,其中股权投资类项目金额人民币548,591.16万元、债权投资类项目金额人民币17,241.39万元。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合计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8只,合计认缴规模人民币426.39 亿元,合计实缴规模人民币368.65 亿元。

(3)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旗下基金公司持续健全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升投资管理能力,推动销售和投资协同联动,以丰富多样的产品策略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南方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2018年6月末,南方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7,786.27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量合计167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5,011.51 亿元;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2,774.76 亿元。华泰柏瑞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截至2018年6月末,华泰柏瑞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1,025.10 亿元,其中,公募业务管理基金数量合计61 个,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886.17 亿元;非公募业务管理资产规模合计人民币138.93 亿元。(南方基金以及华泰柏瑞的股权投资损益计入在分部报告中的其他分部中)

(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持续丰富资金渠道,构建完善合规与风险控制体系及投顾测评体系,大力提升投资研究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内部合规执业能力,持续推进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截至2018年6月末,存续期内资产管理计划合计49 只,资产管理总规模人民币624,091.01 万元,期货端权益规模人民币131,123.83万元。

(5)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截至2018年6月末,存续投资项目3 个,投资规模人民币1.82 亿元,投资品种包括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股权投资等。

4、国际业务(1)华泰金控(香港)华泰金控(香港)持续推进国际业务发展,不断深化业务条线管理与资源整合,推动业务转型升级,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跨境综合金融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持续深入挖掘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业务项目;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健全完善产品和客户服务流程,着力布局金融科技领域,为客户提供海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服务;研究和机构销售业务积极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深化境内外研究一体化以及销售团队合作,向客户有效传递投资价值;股票衍生品业务积极打造横跨境内外两地的衍生品业务平台,持续加强跨境业务能力;固定收益销售与交易业务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着力建设交易做市能力,不断推进跨境交易业务,强化交叉销售,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资产管理业务推动建立海外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积极拓展主动管理型资管能力,不断优化客户资产配置。截至2018年6月末,华泰金控(香港)实收资本为港币88亿元,资本规模位居香港行业前列。

截至2017年末,证券交易方面,华泰金控(香港)托管资产总量港币78.99亿元、股票交易总量港币331.46亿元;期货合约交易方面,托管资金量港币0.89亿元、期货交易总量5.58万手;就证券提供意见方面,为约7,500个客户提供研究报告及咨询;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方面,参与完成IPO项目2个、股票配售项目2个、债券发行项目6个,合计承销家数10个,总交易发行规模约港币164.72亿元;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方面,累计授信金额港币27.53亿元;提供资产管理方面,受托资金总额港币3,332.29亿元(含AssetMark受托资金规模)。同时,2017年,华泰金控(香港)还完成财务顾问项目7个、结构性投融资项目3个。

(2)AssetMarkAssetMark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秉持高执业操守,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和互相尊重的价值观,并长期坚持四大核心战略,包括:突出的资产管理能力、先进的技术平台、商业思想领袖和深厚的客户关系。清晰的战略有助于AssetMark明确

长期工作目标和推动日常工作的有效执行。AssetMark坚持将有竞争力的资产管理产品、先进的技术平台和优质的客户服务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全方位的TAMP平台,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AssetMark在TAMP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9.5%,排名第三。AssetMark的成功收购有助于公司获取境外市场的平台、技术和优质客户资源,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整体国际竞争力。

2018年1-6月,在美国资本市场波动性加大的背景下,AssetMark依然实现了较为稳健的增长。截至报告期末,AssetMark平台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达到452.74亿美元,较2017年年末增长约6.8%;AssetMark平台总计服务超过7,300名独立投资顾问,较2017 年年底增长约2.6%;AssetMark平台服务达21.8 万个终端账户,较2017年年末增长约10.6%。2018年1-6月,超过450 名独立投资顾问与AssetMark 新签订合作协议。

5、业务创新情况场内期权业务方面。2017年,公司借助系统优势打造以做市策略为核心、以低风险投资策略为支撑的业务体系,积极开展期权做市与自营业务,每日持仓风险暴露可控,每月行权平稳,无风险事件发生,主做市商获年度做市A评级。

场内期权业务的开展丰富了量化投资策略,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

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2017年,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公司积极关注业务及市场发展机会,主动加强市场趋势研究,持续探索业务创新发展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业务内涵,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场外衍生品为投资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创新空间,有利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扩大公司收入来源。

八、

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 发行人行业状况

2017年对于中国金融体系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而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并且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而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正处于关键节点,证券行业依然处于战略机遇期,

市场化能力突出的证券公司发展潜力巨大。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中国金融风险已经有所积聚,在2017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今后三年的三大攻坚战之首,而其中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这将对证券行业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也促使证券行业内部进一步分化。此外,随着美联储主席更换与美联储内部鹰派声音渐强,市场对于美联储加息频率与缩表的预期将变得更加激进,同时伴随美国税改法案的通过及美国新一轮改革举措,全球资金可能将逐步回流美国。而中国央行也明确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可以预计未来国内外的货币环境或将继续维持紧平衡。而这种货币紧平衡的状态,也有利于证券行业的改革开放,让真正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脱颖而出。

科技是证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展望未来,金融科技将重新定义券商经营之道。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核心的新一代Fintech正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席卷全球,其技术的快速更迭和跨界冲击加剧了证券行业的竞争,行业生态正在重构,行业发展面临业务和技术转型的双重挑战。Fintech对于券商规模化和差异化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前瞻性地布局先进科技平台可以为证券行业带来成本优势、提升运营效率、控制风险并保障信息安全。在科技工具不断迭代和金融产品持续创新的背景下,持续深入探索和挖掘大数据价值,升级客户体验,支持业务开展和国际化布局是证券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二) 发行人竞争优势

1、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形成了全业务链联动服务优势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准确把握客户特点,及时响应客户需求,迅速形成服务方案,依靠专业服务满足客户需求。2017年,公司调整了组织架构和运营机制,建立了客户驱动型的管理体系。同时,受益于公司战略理念的高度统一和协同机制的有序运行,形成了强大的全业务链资源调配与高效的资源整合能力。

2、客户基础行业领先,财富管理转型体系化优势显著得益于多元化的渠道优势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客户数量和托管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并保持在行业前列。庞大的客户基础与客户资产规模成为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坚实保障与重要依托。公司通过收购AssetMark,主动借鉴国际先进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和经验,从团队、服务、流程和技术平台等方面有序推进财富

管理转型落地,转型的体系化优势日益凸显。公司积极推进投资顾问专业人才队伍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6月末,母公司从业人员中投资顾问占比27.56%,行业排名第一。

3、先进的互联网布局引领创新,零售业务持续领跑行业公司的互联网战略布局和战略执行领先于同业,具有先发优势。自2014年推出以来,移动端应用“涨乐财富通”持续进行改进和提升,多项智能服务与产品创新引领行业,形成了智能化、数据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特征鲜明的移动金融服务体系,月度活跃用户数连续三年位居券商App榜首,品牌效应凸显,并成为公司获取零售客户和归集客户资产的核心载体。同时,线上和线下资源交融并进,也提升了客户开发和服务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务持续领跑,根据Wind 资讯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经营数据统计,股基交易量连续四年多排名行业首位。“涨乐财富通”以交易科技创新、涨乐U 会员、智能实时账户等为主要抓手不断强化移动互联网业务平台优势,为客户提供分层分类的精准化金融专业服务。

4、机构服务市场影响力日益突出,体系化竞争优势不断加强公司围绕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的需求,以投行为龙头,以机构销售为纽带,整合投资交易、研究、PB等业务资源,搭建机构服务的全业务链体系,不断提升优质客户覆盖广度和市场影响深度。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主导完成多个市场标杆性项目,并购交易金额和IPO过会率领先同业,进一步扩大了机构业务的市场影响力并为其他业务提供了优质客户和优质资产;投资交易依靠平台化和系统化投研能力,在实现投资业绩的同时,积极创设满足客户需求的各类金融产品;

研究业务建立境内外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境内外综合影响力不断提升。

5、强大的信息技术实力助力业务发展,确立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围绕客户需求和业务需要,打造重点业务和关键系统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持续提升研发和运维的综合实力,大力推动从技术支撑服务到技术驱动业务发展的跨越,IT投入水平、专业人才规模和技术创新实力位居行业前列。2017年,公司推出了定制化交易服务平台(MATIC)、行情产品(INSIGHT)等功能先进的业务系统及服务平台。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能力,

不断挖掘数据潜在价值,积极布局金融科技前沿领域,培育新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模式。此外,公司充分利用IT技术,有效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效率。

6、市场化机制建设卓有成效,打造了一流的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管理的市场化改革是驱动公司不断进步的活力之源。近年来,公司建立完善了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确立了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高端人才、创新型人才、跨界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陆续加盟公司,显著提升了人才竞争力和战斗力。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入理解并拥有丰富工作经验,具备优秀的团队领导力。公司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具备较强的改革紧迫感和高效的战略执行力,成为公司持续转型超越的内生动力。

九、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公司治理结构

作为在中国大陆和香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上市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规风控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使各层次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二)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不断增强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从而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公司明确内控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成立内控建设及持续优化领导小组督导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管理办法》、《税收管理与业务操作手册》、《会计核算办法》,规范操

作流程,完善控制措施。公司出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保障了依法合规地实施信息暂缓披露和豁免披露。公司结合业务运行情况重点对创新业务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更新及细化,确保制度流程符合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适时性等原则,避免出现制度流程上的空白或漏洞。公司以审慎经营、识别、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针对各项业务建立风险矩阵,制定明确的控制措施,以定期评估方式检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目前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能够保障财务报告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高度可靠性。

)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修订了《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的方法论,健全了内控制度体系。上线操作风险及内控管理系统(二期),组织开展内控的定期自评和触发性自评工作,实现对固有风险、控制有效性及剩余风险的客观评估,揭示内控设计及执行有效性的缺陷。强化对高剩余风险流程的分析,完善相关控制措施,并落实整改,不断改善控制设计,提高执行力度。实施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内控检查和专项检查,提示管理薄弱环节,督导完成问题整改,改善管理质量。分批次开展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内控培训和指导,传授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方法,传导内控文化。公司稽查部门以独立的角度对公司内控规范情况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结合外部咨询机构的建议,公司及时落实对内控发现点的整改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 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的处罚的情况。

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发行人被处罚和公开谴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38号),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在你公司及与你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向缺乏风险承担能力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措施。你公司应当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并在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

针对监管部门的决定,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为:

(1)组织完成了对全公司开户满半年但交易不满半年的客户的情况梳理,存量客户采取了清零信用额度、限制其开新仓的措施落实限期改正,新增客户加强前端控制,全面实行“系统前端判断加人工复核”的双重控制机制,保障申请融资融券的客户符合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满半年的条件。

(2)自2015年1月19日起公司就已将融资融券业务开户资产门槛统一提高到了50万元,并通过系统前端控制确保新开户客户资产符合条件;对证监会下发要求进行开户资金门槛调整前已开立信用账户并交易的客户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切实做好风险提示和客户服务。

(3)公司已于2015 年1月23日根据监管要求全面暂停了融资融券网上开户业务,相关营销推广及对外宣传活动也同步下线了。后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审慎开展融资融券相关业务,同时加强对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范的学习,认真研究,组织培训,严格落实,对于有理解不清晰的政策法规,及时

向主管部门作了请示。相关公告于2015年 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东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1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局发现你部为1名在你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与该客户签订《保证书》,承诺提供他人信用账户供其使用(未实际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表明你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业务开展中的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对客户账户的管理情况和融资类业务开展情况全面自查,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客户账户安全。”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相关营业部进行了整改。营业部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开展对营业部所有两融客户档案的合规自查,同时梳理优化营业部印章管理流程,加强营业部日常管理,强化员工合规意识,杜绝类似风险事件的再次发生。

3、公司于2015年 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号),主要内容为:“经查,华泰证券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3年7月29日,华泰证券威宁路营业部应客户上海朝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兴置业)的要求,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共同测试 HOMS 系统接入华泰证券软件系统。系统连通后,在朝兴置业未使用的情况下,华泰证券并未切断其与 HOMS 系统的连接端口,也未对此专线设置相应监控。2014年10月至12月期间,华泰证券在对于自身交易系统没有采取预防措施的情况下,让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工程人员在华泰证券机房安装了资产管理模块。对于上述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华泰证券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 截止调查日,华泰证券客户中有516个使用HOMS系统和同花顺系统接入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

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综上,华泰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18,235,275.00元。时任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华泰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102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OMS 系统及同花顺系统接入账户历史委托、成交数据记录、华泰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我会拟决定:一、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二、对胡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陈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的规定,就上述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15年6月启动外接信息系统及其账户清理整顿工作。8月公司切断了恒生HOMS接入专线,对同花顺资管平台采取接入限制,关停具有配资风险的外接系统。截至2015年8月19日,外接 HOMS账户全部清理完毕,并针对所有外接系统全面启用账户白名单控制机制。2015年9 月起,公司遵照《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接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文件,组织对存量外接系统及其账户进行尽职调查与评估甄别,全面梳理公司自主运营及外部接入的信息系统交易终端特征码传送情况,完成了终端特征码改造,并每日跟踪监控。

4、公司四川分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银罚字[2015]4号)主要内容为:“检查中发现分公司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完整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重新识别、未按规定对客户进行持续识别、未按规定划分和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我分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你分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30万元罚款。”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四川分公司进行整改,要求分公司及时补充完善客户信息,按照要求对相关客户采取重新识别工作,对身份证件文件过期无合理理由拒绝更新客户采取限制措施,进一步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切实履行反洗钱相关义务,全面防范洗钱风险。

5、公司安徽分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银罚字[2015]10号),主要内容为:“你单位存在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等违法违规事实,虽然存在上述事实,但在检查期间能够配合检查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向检查组报告书面陈述报告材料,汇报整改情况,能够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鉴于此,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对你单位减轻处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2、对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收到函件后立即组织安徽分公司进行整改,要求分公司全面梳理反洗钱内部管理流程,按照要求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可疑交易分析和甄别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6、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5004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临2015-069号公告)。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号)(详见公司临2015-073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126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明,华泰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华泰

证券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接入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或者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或者缺乏有效控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截至调查日,华泰证券有455个使用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HOMS系统(以下简称HOMS系统)、61个使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接入违规交易的主账户。对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华泰证券未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18,235,275.00元。华泰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102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HOMS系统及同花顺系统接入账户历史委托、成交数据记录、华泰证券说明、佣金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

根据外部接入信息系统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2015年6月启动外接信息系统及其账户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8月公司切断了恒生HOMS接入专线,对同花顺资管平台采取接入限制,关停具有配资风险的外接系统。截至2015年8月19日,外接HOMS账户全部清理完毕,并针对所有外接系统全面启用账户白名单控制机制。公司已经组织完成了对存量外接系统的技术尽职调查和评估甄别工作。

2016年度公司进一步规范了外部信息系统有关接入、评估、测试、接口及线路等申请流程,实现对外接信息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为及时掌握可能新增的非

法接入行为,公司建立了客户交易行为监控系统,对已接入客户的交易行为、交易终端码的报送情况、疑似非授权接入等行为进行逐月监控和分析。开展并完成了存量外接系统等有关特征码的专项改造,建立特征码数据核查机制,逐月汇总形成异常数据报表,分析特征码异常原因,落实系统改进。2016年度公司继续推进交易终端特征码的规范工作,持续监测,每月排查,及时完善系统。

7、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3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营业部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分别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守法合规意识。

我会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同日,华泰联合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 号),主要内容为:“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财务顾问,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上述信息。

针对监管部门的决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具体为:

(1)针对营业部通过微信公众号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资产管理产品的问题,公司组织各分支机构对微信宣传小集合产品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并要求各分支机构加大自媒体管理力度,强化分支机构负责人责任,指定人员对拟发布内

容进行事前审核。对于涉事营业部,公司已进行了通报批评并作内部合规问责,要求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严禁再犯。

(2)针对资产管理子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相关资产管理产品的问题,公司责成资产管理子公司积极整改。资产管理子公司已牵头对网站进行改造并设置了特定对象在线调查程序,对于小集合产品,仅允许经过特定对象调查的投资者查阅产品信息。定期对网站运行、信息发布等领域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强化对网站宣传推介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检查抽查,纳入合规检查重点内容。

(3)针对“对标的资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不充分”的问题,公司责成华泰联合证券积极整改。华泰联合证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已将对相关客户和供应商的访谈记录和访谈录音补充至纸质版底稿和电子版底稿中;针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扣发奖金、通报批评等处罚,要求各部门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天津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真理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字[2017]7号),主要内容为:“经查,你营业部员工刘某蕾代客户在《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上抄写‘以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本人确认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愿意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已责成天津分公司进行整改。天津分公司对营业部责任人员在辖区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营业部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组织辖区营业部开展专项合规培训和风险排查,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尤其是适当性管理意识;指定专人对营业部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梳理,堵塞漏洞,强化控制,并启动辖区现场检查,提升辖区合规管理水平。

9、广东证监局于2017年10月13日对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作出《关于对华泰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5号),主要内容为:“你公司作为‘华泰期货-银华量化指数增强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量化指数

资管”)的管理人,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未能有效执行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量化指数资管的风险识别、监测及控制措施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该产品存在异常交易情况;未能有效执行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对量化指数资管的投资顾问深圳市富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航投资”)监督管理不力,导致量化指数资管与富航投资管理的其他资管产品之间形成利益输送。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第三十一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根据《试点办法》第四十二条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并责成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并细化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华泰期货已完成整改,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对资管总部的合规培训,强化资产管理业务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2)修订资管相关制度和合同文本;(3)加强对第三方投资顾问的全面管理;(4)改进异常交易监控方式,细化监控指标,完善异常交易调查和处理措施。

10、公司福州六一中路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魏翔于2017年11月28日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17]8号、福银罚字[2017]7号),主要内容为:“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包括: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开立、转托管、指定交易、撤销指定交易、代办股份确认等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开展持续识别;未按规定开展重新识别。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对你单位总经理魏翔处人民币4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等方面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提示客户完善身份基本信息、对相关客户采取持续识别或重新识别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报送了整改方案,后续将按要求定期提交整改报告。

11、公司海口大同路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陈杰于2017年12月8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罚字[2017]第5号),

主要内容为:“因营业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包括未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未按规定定期审核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基本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营业部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对营业部总经理陈杰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等方面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核实修改客户信息,进一步完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工作,并已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报告。

12、公司绍兴府山证券营业部及该营业部总经理方伟于2017年12月11日分别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罚[2017]第18号、绍银罚[2017]第17号),主要内容为:“检查发现营业部存在违反反洗钱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持续识别客户身份、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划分新开客户风险等级、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高风险客户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营业部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对营业部总经理方伟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组织营业部制定整改计划,指导营业部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内控机制建设,按照要求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可疑交易分析和甄别工作,推动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并已及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措施报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13、公司太原体育路证券营业部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银罚字[2017]第13号),主要内容为:“经查,营业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你单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对吴坤泽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营业部落实,指导营业部从反洗钱内控机制完善、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完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进一步加强可疑交易分析和甄别工作等各方面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报告。

14、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于2018 年1 月11 日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7 号),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卢春福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5 号),对公司杭州解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彭瀚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6 号),对公司杭州求是路营业部总经理杨德胜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18]8 号)。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浙江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处以人民币45万元罚款,对公司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卢春福处以人民币1 万元罚款,对公司杭州解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彭瀚祺处以人民币1 万元罚款,对公司杭州求是路营业部总经理杨德胜处以人民币2 万元罚款。

公司高度重视,已制定整改方案指导浙江分公司积极完成整改,全面完善客户身份信息,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可疑交易监测工作,并已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提交了整改报告。

15、上海证监局于2018 年2 月13 日对华泰资管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15 号),主要内容为:“一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存在风险测评问卷填写不完整、部分客户信息填写前后矛盾等问题。二是投资、交易制度不健全,存在交易对手管理薄弱、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未全面覆盖、询价管理不规范、异常交易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3 号令)第三条第二款,《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 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3 号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警示。你公司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进一步梳理相关流程,强化有关人员合规守法意识。你公司应在2018 年3 月20 日前向我局提交有关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你公司的整改情况。”

针对(沪证监决〔2018〕15 号)中所提出问题,华泰资管公司均已整改完毕。具体措施如下:(1)对产品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格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要求:1)组织销售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系客户并进行补正。2)已建立客服岗复核机制,设置了专职直销客户服务岗,该岗位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负责登记、整理、归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客户资料管理。(2)对交易对手库进行分级管理和交易量额度管理,强化了对交易对手穿透管理;明确了逆回购质押券的要求及折扣要求以控制风险,实现债券投资研究全覆盖;加强投资交易分离,交易遵循价格最优原则;制定了更完善、更严格的异常交易限额指标。

16、黑龙江证监局于2018 年4 月23 日对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6 号),主要内容为:“一、对亿阳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尽职调查不全面,对相关人员兼职情况和对外投资情况核查不到位,存在遗漏。对亿阳集团公司治理及资信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对诉讼情况、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债务信息等事项核查不到位。二、尽职调查底稿不完善。底稿中缺少华泰证券独立性说明以及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管业务规则,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各项业务制度,努力提升公司债券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你公司应当在2018 年5 月4 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针对(〔2018〕6 号),华泰联合证券进行了如下整改:(1)成立了公司领导牵头的专项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小组,对亿阳集团公司债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沟通,组织整改并形成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监管警示函的整改报告》。(2)持续对公司承销的出于存续期的在交易所上市或挂牌债券进行每年至少两次的全面梳理,对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以及未指定受托管理人或非券商性质机构担任受托管理人且公司为主承销商的项目进行信用风险排查和分析,对公司债券的风险进行分类,对存在或可能存在风险的项目及时进行风险处置。(3)不断完善公司债券各项业务制度。

(4)继续加大投行员工对公司债券监管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及其他监管业务规

则的学习和培训,加强风险警示和教育,召开债券业务线的培训会。(5)从治理结构上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风控管理。(6)严肃对待亿阳集团公司债券风险,积极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被处罚和公开谴责的事项均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相关事项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 公司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股权结构较分散,不存在持股数超过5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业务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公司已取得了经营证券业务所需的各项业务资料,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业务运营不受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控制或影响,能够独立面向市场参与竞争,不存在股东单位及关联方违反公司运作程序,干预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决策的行为。

、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取得证券公司任职资格。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全体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全体员工均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利,公司的人员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况。

、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业务经营所需的主要业务资格、土地、房产、车辆和其他经营设备。公司未对以上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并合法拥有该等资产的所有权。

公司资产独立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股东。截至2017年末,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誉为各股东及各股东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产、资金被其第一大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三会一层”运作良好,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管理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经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运行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现有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也不存在股东单位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照章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共用账户及混合纳税的现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股份制改造、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审计程序、关联董事回避、关联股东回避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类别、判断标准、合同签订、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现时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守信、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并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未发生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5-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请详见公司已在交易所公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6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事宜,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

根据上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司在审议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批准,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后应当及时披露。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的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

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制度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四)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016年3月29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亦已提交发行人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回避了该议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2017年3月30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方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后形成的《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亦已提交发行人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回避了该议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8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相关关联方董事分别回避该预案中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表决形成后的《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资金违规占用以及发行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数超过50%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违规提供担保情况。

十二、

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办公室在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完善内部信息披露流程,提升对外披露的有效性及合规性,并在董事会办公室下专设信息披露岗,严格按监管部门要求,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职责,发行人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部门及负责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负责准备和递交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权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负责按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有关会议的文件和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

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签字;负责保管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并负责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等事宜。

(四)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五)协调和组织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七)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同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及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八)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九)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十)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证券上市地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十一)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二)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十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因信息披露事宜受到监管部门、机构的谴责或处罚。发行人已向投资者提供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了较为有效的沟通。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制度,相关人员了解监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发行人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发行人已建立起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并委任了相关负责人,向投资者提供了沟通渠道。

关于本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经审计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及未经审计的2018年1-9月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募集说明书所载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2018年1-9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2016年和2015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800188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700988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60168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元:亿元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759.94

768.98 1,136.67 1,351.34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435.57

498.72 684.37 984.27

结算备付金173.83

165.79 273.60 360.69

其中:客户备付金155.20

154.31 261.32 335.17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468.65

599.91 566.05 67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45.50 831.07 1,312.38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5.08 - - -

衍生金融资产19.55

3.92 1.07 3.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84.58

618.05 463.31 256.35

应收款项29.57

19.80 9.91 6.22

应收利息66.53

56.31 41.54 32.82

存出保证金91.86

73.02 81.59 60.0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5.83 437.37 381.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09

- - -

债权投资197.7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5 0.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101.93

88.96 33.77 26.74

投资性房地产8.03

8.45 11.30 13.02

固定资产36.51

36.78 35.04 26.18

在建工程0.41

0.59 0.63 7.61

无形资产54.11

51.38 55.09 4.25

商誉20.74

19.72 20.91 0.51

长期待摊费用0.80

0.81 0.79 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2.70

4.73 5.56 2.13

其他资产28.57

6.29 9.16 6.14

资产总计

3,811.25

3,814.83 4,014.50 4,526.15

负债:

短期借款12.25

- 4.60 6.88

应付短期融资款217.69

266.56 16.21 10.53

拆入资金88.68

70.30 66.50 3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4.57

143.81 279.20 214.2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6.98

16.42 8.64 24.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79.88

249.22 194.63 331.92

代理买卖证券款533.50

597.18 826.17 1,097.30

代理承销证券款0.12

0.31 0.01 0.85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70.67

76.18 101.12 186.37

应付职工薪酬14.45

26.69 25.17 28.08

应交税费3.49

9.78 8.81 27.01

应付款项74.41

64.45 68.28 74.35

应付利息21.70

23.83 21.55 26.92

应付股利0.13

0.13 0.13 0.13

预计负债- - - 0.73

长期借款- - - 4.85

应付债券607.19

771.98 758.48 723.7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5.70

60.79 49.88 33.67

递延所得税负债25.16

19.31 25.62 3.52

递延收益0.12

0.12 0.13 0.15

其他负债508.71

531.86 702.77 884.98

负债合计

2,735.40

2,928.93 3,157.90 3,710.86

股东权益:

股本82.52

71.63 71.63 71.63

资本公积588.60

458.21 458.38 458.38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11.07

14.48 41.47 32.64

盈余公积39.49

39.19 30.71 26.07

一般风险准备51.12

100.08 79.44 66.81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未分配利润240.06

189.77 161.95 152.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2.44

873.36 843.57 807.85

少数股东权益13.41

12.54 13.03 7.44

1,075.85

股东权益合计

885.90 856.60 815.29

3,811.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14.83 4,014.50 4,526.15

2、合并利润表

单元:亿元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125.19 211.09 169.26 262.6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8.02 86.82 88.48 145.2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6.40 42.10 54.29 126.41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2.55 20.39 20.97 15.51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8.42 23.06 10.40 1.91

利息净收入19.97 36.00 34.84 40.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19 89.09 47.70 78.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85 5.40 4.54 4.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1 0.07 0.09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82 -3.42 -3.40 -7.1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32 -0.38 -0.14 3.70

其他收益1.60 0.68 - -

其他业务收入4.27 2.22 1.69 1.08

一、营业收入二、营业支出

66.99 102.60 85.19 119.92

税金及附加1.08 1.52 4.51 17.23

业务及管理费60.43 97.50 80.13 101.22

资产减值损失0.00 2.59 -0.37 0.73

信用减值损失2.29

其他业务成本3.19 0.99 0.93 0.74

二、营业支出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58.20 108.48 84.07 142.70

加:营业外收入0.03 7.60 2.02 0.86

减:营业外支出0.20 0.24 0.16 0.92

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8.04 115.85 85.93 142.63

减:所得税费用12.11 21.77 20.74 34.66

号填列)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45.93 94.08 65.19 107.98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减:少数股东损益1.13 1.31 2.49 1.01

44.80 92.77 62.71 10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8 -27.17 10.65 14.35

49.71 66.90 75.85 122.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8.54 65.77 71.54 121.0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 1.13 4.31 1.26

七、综合收益总额八、每股收益: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0.61 1.2951 0.8754 1.64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0.61 1.2951 0.8754 1.645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元:亿元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 - 514.54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7.13 205.83 196.91 302.9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8.38 3.80 36.50 15.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81.74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31.53 - 108.28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565.0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26 173.98 3.69 401.60

602.05 383.61 859.92 1,284.62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34.67 - 28.55

购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支付的现金

73.91 31.51 - 536.9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45.25 284.81 223.34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66.05 253.93 350.02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5.35 63.67 45.32 94.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9.89 55.90 44.34 43.53

支付的各项税费15.09 24.99 46.17 40.9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72 233.59 242.82 168.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00 743.53 1,013.48 1,136.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5 -359.92 -153.56 148.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1 14.95 11.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2 8.75 4.59 4.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1 0.41 42.44 42.68

6.83 14.48 61.98 58.41

投资支付的现金146.37 122.00 48.39 256.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10 3.78 6.00 8.3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18 0.11 52.22 4.4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3 11.2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8 137.16 106.61 269.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85 -122.68 -44.63 -211.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2.08 2.65 0.68 306.3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65 0.68 0.5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25 - - 10.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69.99 732.58 342.15 789.8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4.32 735.24 342.83 1,106.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5.62 471.84 315.51 512.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40 72.46 76.19 51.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0.0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75 0.04 1.23 4.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9.77 544.34 392.93 568.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5 190.90 -50.10 538.33

1.48 -3.68 5.08 4.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23 -295.38 -243.20 479.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6.82 1,262.21 1,505.40 1,025.90

1,000.05 966.82 1,262.21 1,505.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元:亿元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482.16 442.56 672.79 920.7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332.28 346.70 517.80 855.65

结算备付金181.40 177.66 278.58 375.43

其中:客户备付金155.14 154.22 261.08 335.17

融出资金459.44 594.46 565.23 67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92.84 284.94 613.7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6.76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衍生金融资产17.61 3.49 0.81 1.6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7.95 517.20 319.77 166.21

应收款项11.63 6.79 1.51 2.55

应收利息55.25 43.62 29.40 21.04

存出保证金28.06 14.36 18.34 11.4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0.53 296.86 308.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9.80 - - -

债权投资197.77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5 0.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261.94 251.73 194.51 88.84

投资性房地产16.80 17.43 20.29 12.18

固定资产25.71 25.73 23.98 25.59

在建工程0.39 0.22 0.45 7.61

无形资产4.55 4.29 4.33 4.15

长期待摊费用0.56 0.63 0.62 0.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12.17 2.51 1.43 1.67

资产总计2,869.94 2,856.04 2,713.90 3,235.50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218.19 266.56 16.21 10.53

拆入资金88.68 70.30 66.50 3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6.13 117.96 161.21 144.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8.02 16.01 8.52 24.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12.67 211.14 105.21 256.82

代理买卖证券款391.10 414.01 618.03 952.30

代理承销证券款0.12 0.11 0.01 0.05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66.42 74.62 100.01 184.62

应付职工薪酬6.38 14.04 12.91 18.81

应交税费1.97 4.82 3.91 23.41

应付款项56.27 43.64 59.20 70.39

应付利息21.61 23.54 21.09 26.69

应付股利- - - -

预计负债- - - 0.73

长期借款- - - 4.85

应付债券579.67 745.90 724.83 691.7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54.62 51.51 42.25 30.09

递延所得税负债11.46 5.03 3.31 1.94

递延收益0.12 0.12 0.13 0.13

其他负债17.16 9.90 11.16 19.30

2018

项目

2017

月末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负债合计1,900.61 2,069.21 1,954.48 2,491.05

股东权益:

股本82.52 71.63 71.63 71.63

资本公积586.22 455.77 455.77 455.7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5.71 10.21 31.82 27.42

盈余公积39.54 39.19 30.71 26.07

一般风险准备41.05 80.51 63.54 54.27

未分配利润174.15 129.51 105.95 109.29

股东权益合计969.33 786.83 759.42 744.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69.94 2,856.04 2,713.90 3,235.50

2、母公司利润表

单元:亿元

项目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一、营业收入80.76155.53

111.10 216.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5841.65

55.11 125.77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3.8138.97

51.41 123.1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91.60

2.11 1.5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0.05

利息净收入14.2625.39

26.59 33.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9588.45

26.03 58.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454.98

4.54 4.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10.07

0.0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36-1.22

1.93 -6.7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42-0.53

0.35 4.45

其他收益0.260.43

- -

其他业务收入0.921.29

1.08 0.61

二、营业支出32.6059.44

52.17 95.66

税金及附加0.901.28

3.33 15.07

业务及管理费28.8255.20

48.10 79.37

资产减值损失-2.36

0.17 0.86

信用减值损失2.44

其他业务成本0.440.61

0.57 0.3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1696.08

58.94 120.45

加:营业外收入0.037.59

0.67 0.71

减:营业外支出0.100.15

0.11 0.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48.08103.52

59.49 120.24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5.9718.69

13.11 28.7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2.1184.83

46.38 9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11 84.83 46.3891.45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

-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4-21.61

4.40 9.99

八、综合收益总额40.9763.22

50.78 101.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0.97 63.22

50.78 101.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元:亿元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346.78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3.86 130.84 152.84277.3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8.38 3.80 36.5015.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219.73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35.30 - 108.29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3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30 94.44 1.9330.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3.57 229.08 646.35823.35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29.87 -29.14

购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支付的现金

118.20 130.12 -146.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21.13 304.59271.1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31.72 229.41 397.2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9.38 37.86 41.559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32 30.01 27.7532.30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9.11 16.82 40.0935.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6 28.77 142.301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79 523.99 953.5761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78 -294.91 -307.22207.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0.25 11.64 23.465.4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74 26.45 4.384.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4 0.12 0.070.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3 38.20 27.919.65

投资支付的现金146.37 106.16 -214.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93 3.76 3.868.0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13 3.63 103.5329.0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6.43 113.56 107.4025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40 -75.36 -79.48-24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2.08 - -305.8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70.49 732.58 336.15781.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2.57 732.58 336.151,090.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5.62 461.23 307.07512.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0 71.00 74.3650.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75 - 2.413.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8.87 532.23 383.85565.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30 200.35 -47.69525.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2 -0.53 0.324.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7 -170.44 -434.07495.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1.67 872.11 1,306.18810.3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4.74 701.67 872.111,306.18

二、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一)2015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2015年度,发行人因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变更理由

1 深圳前海瑞联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 深圳前海瑞联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3 深圳前海瑞联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4 深圳前海瑞联四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5 深圳前海瑞联六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6 深圳前海瑞联七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7 上海京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8 北京瑞联京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9 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1 华泰瑞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2 北京华泰同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13 北京华泰瑞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4 南京华泰瑞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15 南京华泰瑞泰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6 江苏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17 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8 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9 南京华泰瑞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0 南京瑞联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1 南京瑞联二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2 南京瑞联三号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3 上海瀛翊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24 上海瑞澹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Shanghai Yingyi Investment Co., Ltd. (上海瀛翊投资有

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26 Tiandiren Holding Co., Ltd. (天地人控股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27 Tiandiren Groups Co., Ltd. (天地人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28 HTSC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29 Principle Solution Group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0 Lucid Elegant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1 Pioneer Reward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32 Pioneer Reward Investment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3 Pioneer Return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4 Pioneer Return Holding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5 Pioneer Festive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6 Huatai Principal Investment I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7 Lead Talent Enterprise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38 Huatai Principl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华泰瑞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均小于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发行人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发行人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其对上述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2015年度新增19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2016年度,发行人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变更理由

1 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 新增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2016年度,发行人因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变更理由

1 华泰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2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3 伊犁华泰瑞达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4 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5 Huatai Financial USA Inc 新增 新设立6 华泰(香港)期货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7 Huatai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新增 新设立8 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9 AssetMark Holdings, LLC 新增 新设立10 Relian Investment Limited(瑞联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11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12 南京华泰瑞兴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13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 新设立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间接持有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比例均小于50%。根据上述有限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发行人拥有控制这些基金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该权力影响发行人的可变回报金额。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其对这些基金具有实际控制,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减小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减少7个。

(三)2017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处置子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

注1:本集团由于丧失对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利得为人民币105,661.07元,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中。注2:本集团由于丧失对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和其所管理并纳入集团合并范围的21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控制权而产生的利得为人民币723,614,989.97元,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中。

2、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1)新设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2017年12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包括了于本年新设立的子公司。发行人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对这些新设立的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故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对其进行核算。新设立子公司的详情如下:

(2)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减少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

序号企业名称
变化方式变更理由

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减少 失去控制权(注1

(

2 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减少 失去控制权(注2

)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变化方式变更理由

1 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2 华泰长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立

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 ( 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四)2018

年1-9

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处置子公司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事项。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未发生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3、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变化而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发行人对同时作为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和投资人,且综合评估发行人因持有投资份额而享有的回报以及作为结构化主体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将使发行人面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的结构化主体进行了合并 ( 主要是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本年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上年末增加1个。

三、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化

1、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

公司于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7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

未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亿元

/(

减少

)

当年报表项目金额
合并

资产处置收益 0.07 0.07

其他收益 0.68 0.43

营业利润 0.75 0.50加:营业外收入 -0.76 -0.51减:营业外支出 -0.01 -0.01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2、2018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情况(1)会计政策变更①变更的内容及原因财政部于2017 年及2018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修订)》(“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的主要影响①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 统称“原收入准则”) 。

在原收入准则下,发行人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发行人,发行人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发行人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发行人仅对在2018 年1 月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发行人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采用新收入准则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②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发行人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发行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 即2018年1月1日) 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发行人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四、

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018

财务指标

/2018

1-9

2017

/2017

年度

2016

/2016

年度

2015

/2015

年度

资产负债率(1)(%)71.77 76.78 78.66 81.99

资产负债率(2)(%)66.45 71.80 72.25 74.85

全部债务(亿元)1,410.26 1,501.87 1,319.62 1,101.02

债务资本比率(%)56.73 62.90 60.64 57.46

流动比率(倍)2.86 2.87 3.54 3.53

速动比率(倍)2.86 2.87 3.54 3.53

营业利润率(%)46.49 51.39 49.67 54.34

总资产报酬率(%)3.43 2.15 2.18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88 12.19 11.78 11.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3.19 -5.02 -2.14 2.0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0 -4.12 -3.40 6.6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1)=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2)=(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100%2)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券+拆入资金+计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长期借款+应付债券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4)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5)速动比率=流动比率6)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7)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合并报表口径)

净利润类型指标

2018

1-9

2017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8 10.56 7.73 17.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 1.2951 0.8754 1.64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 1.2951 0.8754 1.64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6 6.87 7.50 17.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 0.8428 0.8494 1.64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 0.8428 0.8494 1.6479

年度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亿元

2018

项目

1-9

2017

年度

2016

2015

年度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01 0.06950.0892

-0.0406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0 0.67671.3850

0.1437

(3)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0.5678

-0.1539

(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5255 - -

(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0.16 -0.16180.4806

-0.1688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8.2302 - -

所得税影响额-0.36 -3.9266-0.6308

0.054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0.0130-0.0235

-0.0094

合计

1.09 32.40051.8683

-0.1742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四)风险控制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如下:

指标预警标准

2018

监管标准

2017

月末(未经审计)年末

2016

2015

年末年末

核心净资本(亿元)- - 566.09 407.43 376.22 537.51

附属净资本(亿元)- - 74.60 60.00 75.00 145.00

净资本(亿元)- - 640.69 467.43 451.22 682.51

净资产(亿元)- - 969.00 786.83 759.42 744.45

风险覆盖率(%)≥120 ≥100 283.67 193.75 206.71 392.86

资本杠杆率(%)≥9.6 ≥8 24.40 19.05 21.35 26.16

流动性覆盖率(%)≥120 ≥100 258.52 619.25 246.05 299.81

净稳定资金率(%)≥120 ≥100 154.11 130.39 139.68 127.97

净资本/净资产(%)≥24 ≥20 66.12 59.41 59.42 91.68

净资本/负债(%)≥9.6 ≥8 45.16 29.75 38.09 51.71

净资产/负债(%)≥12 ≥10 68.30 50.08 64.10 56.41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80 ≤100 48.67 60.50 55.38 36.63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

≤400 ≤500 110.42 108.16 65.95 80.33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债券经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17年6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同意,并签署了《关于确定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条款的决定》,发行人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60亿元(含1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本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将根据未来证券市场走势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通过创新转型充分挖掘传统业务潜力,积极拓展创新业务,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灵活使用资金,主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偿还到期债务和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支持业务拓展,优化收入结构近年来,公司依靠自身积累、资产负债管理和外部融资等多种渠道提高资本水平,对公司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和市场竞争力的明显提升。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对创新业务拓展力度,创新业务发展整体处于行业前列。通过发行债券,公司在支持业务拓展的同时可兼顾创新业务的投入,继续贯彻创新转型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2、偿还到期债务,降低财务风险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境内尚未到期债券余额为564亿元,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亿、%、年

证券名称起息日
到期日期期限
余额利率

18华泰D12018/6/11 2019/6/11 1 465.00

证券公司债华泰2号

2018/5/24 2019/5/24 1 9.5 5.00

证监会主管ABS华泰2次

2018/5/24 2019/5/24 1 0.5 0.00

证监会主管ABS18华泰C22018/5/10 2021/5/10 3 285.20

证券公司债18华泰C12018/3/15 2020/3/15 2 105.65

证券公司债17华泰062017/10/19 2019/4/19 1.5 504.98

证券公司债17华泰C22017/7/27 2020/7/27 3 504.95

证券公司债17华泰042017/5/15 2020/5/15 3 605.25

证券公司债17华泰032017/5/15 2019/5/15 2 405.00

证券公司债17华泰022017/2/24 2020/2/24 3 204.65

证券公司债16华泰G42016/12/14 2021/12/14 5 303.97

证券公司债16华泰G32016/12/14 2019/12/14 3 503.79

证券公司债16华泰G22016/12/6 2021/12/6 5 253.78

证券公司债16华泰G12016/12/6 2019/12/6 3 353.57

证券公司债16华泰C12016/10/14 2021/10/14 5 503.30

证券公司债13华泰022013/6/5 2023/6/5 10 605.10

证券公司债

注:华泰1号、华泰1次;华泰2号、华泰2次名称: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华泰国君融出资金债权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基础资产:融资融券债权资产,系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根据《融资融券合同》向特定融资融券客户借出资金后,依法对该特定融资融券客户人享有的债权及从权利。华泰1号和华泰1次已到期,华泰2号和华泰2次未到期。

境外债券:2014年10月8日,Huatai International Finance I Limited在香港发行了票面年息率3.625%的信用增强美元债券4亿美元,期限为5年期,未到期。

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随着公司“全业务链”体系建设的实施,公司以业务的深度整合为契机,着力构建各类业务的协作机制,持续深化业务转型,并积极布局新型创新业务品种。上述举措势必将增加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经纪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的扩张、投行业务的增长、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跨境业务和创新业务的投入以及自有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等都将存在较大规模的资金需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随着各项业务规模的扩大、创新业务的发展,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求;或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债务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设立的专项账户中进行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

五、

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前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全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符合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改变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的情形。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三)法律意见书;(四)资信评级报告;(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二、

查询时间及地址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二)查阅地点1、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联系人:奚东升联系电话:025-83387118传真:025-83387784邮政编码:210019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大厦证券一号楼4层联系人:王成成、林楷联系电话:025-83387750传真:025-83387711邮政编码:210019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