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预案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二、本次发行概况 2、发行规模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3,911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3,911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
二、本次发行概况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3,911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实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3,911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实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 |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披露了公司2015年至2017年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并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 增加了公司2018年9月末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明泰铝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271,995万元(含外汇11,637万欧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03,911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271,995万元(含外汇11,637万欧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83,911万元。 |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本项目达产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具体如下: 净利润:33,770万元/年 资本金净利润率:50.20% 盈亏平衡点:42.02% | 本项目达产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具体如下: 净利润:33,796万元/年 资本金净利润率:38.70% 盈亏平衡点:41.88%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泰铝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