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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 2

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 6

1.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2.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1

3.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7

4.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8

5.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2

6.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 33

7.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34

8.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38

9.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40

10.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 ...................... 5011.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 51

12.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61

13.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62

14.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515.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7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22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19年5月27日17:00之前到北京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13层1316室办理会议登记;应于5月28日8:45前到海赋国际大厦A座7楼大厅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9:00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9:00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四、因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较多,时间较为紧张,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有限。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5月27日17:00之前到股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请股东在会后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大会的1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公司律师监票。

八、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19年5月28日9:00开始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二)宣读议案议案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四: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六: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议案八: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代表述职

(四)股东发言,审议议案

(五)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 议 议 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晏志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委托,我向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18年,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围绕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落实公司“十三五”规划和“12358”战略规划落地,促进公司加强经营保持增长、深化改革增强动力、创新驱动提高能力、加强管理提质增效、依法依规防控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司2018年经营、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中国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上升至第182位,在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及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排名中分别位列第2位和第17位(均位列中企第1名),在全球及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中分别位列第6位(位列中企第5名)和第10位(位列中企第3名)。公司再次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最佳上市公司”,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之“公司治理卓越企业”等荣誉,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公司董事会建设、公司治理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现将2018年董事会建设及履责情况、2018年公司经营改革发展新成效及2019年公司发展思路、经营目标、主要举措等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建设及履责情况

(一)董事会依法合规顺利完成换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事推荐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合法、合规、按程序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2名外部董事、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委会换届顺利完成后,董事会依法依规聘任了新一届公司经理层人员和高管人员,协助监事会完成换届,保证了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董事会能够依法、合规、有效履责行权,保证了公司的科学决策和持续稳步发展。

(二)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体制机制

按照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及修订的《公司章程》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贯彻落实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的前置程序,未经公司党委研究同意的重大事项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2018年度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中有46项重大事项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前经过了党委常委会审议流程,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形成了运行有效的决策机制。

(三)公司治理制度健全,董事会运作依法规范有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文件指引,公司陆续制订了30项公司治理及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三个专委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投资、财务、资金、担保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各主体的议事规则健全,权责清晰,并基本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及时,运行协调有效。

2018年,公司还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办法》、《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监管办法,结合公司投资管理现状,为提高境内外投资监管的针对性,防范境内外投资风险,对现行的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评审修订以及更新,修订了《公司境内投资管理办法》(2018版),制订了《公

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8版),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加强了对公司境内外投资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对于建立管理科学、监管高效、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境内外投资综合管理体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年,公司在对部分制度修改更新后,再版印发了《公司治理与管理基本制度汇编(2018版)》,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制度依据。还编制印发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工作手册》,便于公司

董、监、高人员对照查阅,规范履职。

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范行权履责,充分发挥战略引领、重大决策、风险管控、管理监督作用,保证了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保证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保证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有效防范投资、财务、金融、法律、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风险,督促经理层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四)董事会依法行权,决策事项有效贯彻落实

董事会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2018年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对58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决策。这些议案包括公司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投资、融资、担保、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做到了严格执行投票表决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在议案的提交程序、会议时间、决策权限、表决程序等各环节,按章依规办理。决策审议较为全面、客观、充分,特别注重重大投资、融资项目的风险控制。董事会对拟投资的重大项目,组织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赴现场考察,以防范重大决策风险。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议案作了仔细审阅并认真准备审议意见,在会议审议中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原则,各董事认真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按实全程记录。因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也严格按规履行授权程序并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董事会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跟踪落实,充分发挥董事会指导、监督作用。一是

持续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和推动董事会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地。董事会制订了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实行备案、报告、复议制度,并督促公司经理层每季度向董事会作一次书面报告。公司全年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备案52项、报告5项、复议2项。董事会加强与决议事项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决议执行过程的督促,使董事会的决策和履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更有机地衔接,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决策的落地实施及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发展。二是持续执行董事会决策授权制度及报告机制,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并加强有效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规定,在履行了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的前提下,董事长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予以及时决策,以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及时性要求。同时,又定期每季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授权决策事项的情况,保证董事会对授权决策事项情况的了解和有效监督。全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104项,董事会每季度审阅授权决策事项及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严格要求并督促公司经理层执行落实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有关决议事项的切实履行落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年在法定媒体共披露公司信息74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咨询机构,均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开展工作。2018年度共召开10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19项议案和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向经理层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督促经理层加强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范,较好地发挥了咨询、监督、指导作用。

(五)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认真履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并遵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要求,为公司规范治理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依法、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重大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定期报告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通过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工作会议,董事会务虚会议,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情况汇报,专项调研考察等多种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保持传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改善公司财务指标、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业务结构转型升级、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解决PPP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加强海外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等多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度,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对公司所属10家二级子企业的24个项目进行了考察调研,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考察报告,积极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及加强经营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沟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题,促进经理层和子公司、项目部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通过这些方式和途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与各级管理层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为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意见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二、董事会推动公司经营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公司稳中求进,取得经营发展新成效

董事会推动公司紧扣发展主题,始终把保增长放在突出地位,积极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发展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发挥优势能力,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深度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及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2,946.78亿元,同比增长10.69%;实现利润总额127.50亿元,同比增长16.17%;新签合同4,558.14亿元,同比增长12.05%。主要经营质量指标和发展规模指标均好于计划目标。

(二)推动公司深入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能力

公司突出改革牵引力和创新驱动力,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扎稳打,持续发力,内生活力和发展动力得到增强。一是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围绕推

进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实现世界一流”发展目标,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与集团化管控、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投资管理与市场协同等顶层设计、运行机制与管理制度,全年新立和修订重大制度办法38项,进一步适应了公司发展要求。二是发展方式不断改革创新。全产业链一体化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发展并深入推进,子企业协同意识明显增强,一体化优势得以有效发挥,获得了良好市场营销成效。着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股权与项目合作、债转股等方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搭建了海外资金管理平台,公司的供应链、金融链和产业链不断完善,产融结合向纵深发展。三是科技创新不断取得进展。公司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创新成果数量增加、质量提升、转化应用加快落地。4项工程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超深与复杂地质条件混凝土防渗墙关键技术等3项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水力式升船机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三)推进公司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三大核心业务领域,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一是战略引领取得新成绩。公司积极融入雄安新区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和海南自贸区建设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重大规划,发挥“懂水熟电”核心能力开拓市场,承担了雄安新区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等重大规划任务,在白洋淀治理、城市数字化建设与智慧管理方面与雄安新区达成合作意向,被雄安新区主要领导评价为“智慧贡献,首屈一指”;投资建设运行的全国首个军民融合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国家示范项目提前并网发电;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推动参与海南自贸区发展。大力开展技术和业务创新,在生物质能、垃圾制气、数字经济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二是国际经营呈现新特色。公司全球化发展“三步走”战略深入推进,集团化、属地化建设和立体营销体系、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实施,大项目开发总监责任制、“三个一”工程协同推进。海外区域总部落地生根,工作扎实,区域营销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在规划引领开发较大规模一揽子项目、开展高端对接推动合作协议签署、实施大营销推动主业相关市场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沙特萨拉曼国

王国际综合港务设施现汇项目、孟加拉燃煤电厂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签约,在区域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稳步提升。公司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参与沿线国家市场开发,全年在“一带一路”沿线33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36份、合同总额849.07亿元;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重点国家中的42个执行在建项目合同总额2,800亿元,筑牢了公司成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领头企业的战略定位。2018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664.12亿元,同比增长5.05%,新签合同1,536.32亿元,同比增长29.29%。三是业务结构呈现新变化。传统建安施工承包业务和施工总承包业务均实现高速增长;新签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合同462亿,业务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展;深圳地铁12号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

(四)推动公司大力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

公司坚持效益优先、成本严控,大力推行精益经营,不断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公司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一是精益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99%以上的新开工施工项目纳入PRP项目管理系统运行。QHSE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履约精益化水平持续提升。二是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在董事会高度关注和推动下,建立了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的组织和考核体系,推动了风险管理与市场营销、项目经营较好对接融合。强化对重大经营风险指标的硬性管控约束,采取监控预警、督查约谈等有力措施保障落实,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持续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将重大项目风险管理提升到公司层面,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认真研究管控措施和应对举措,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报告、督查落实情况,风险管控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董事会也深刻认识到,公司还存在一些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司各级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及战略执行力亟待加强,体制机制的引导与激励、动力、活力需要持续改进。二是改革进展滞后,创新驱动不强,转型升级需要不断推进。三是提质增效成效不够显著,投入产出比不高,质量效

益水平需要持续提高。四是“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能力需要持续提高。

董事会针对公司这些问题和不足,在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后认为,公司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和不足着力克服和改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创新能力,促进结构优化升级,紧抓重要战略机遇,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为此提出:

三、2019年公司发展思路、经营目标及主要举措

2019年经营发展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各项部署,紧紧抓住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推动调整转型升级,着力推进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着力加强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着力实现本质安全绿色发展,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奋进新时代,再创新业绩,推进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企业,以优异成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主要经营目标:营业收入计划3,151亿元,新签合同计划4,930亿元,投资计划1,172.84亿元。

2019年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公司经营改革发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指导公司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经营管理、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工作指针。一是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司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发展为目标、问题为导向、调查研究为手段,指导公司进一步明晰发展方向、细化发展战略、丰富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推动加快内部改革,深化经营管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准确把握世界大变局的机遇和挑战科学修订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要求,对公司“十三五”规划和发展战略进行适应性调整。坚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既定战略方向,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优化发展路径,完善落实举措。着力强化战略执行力,围绕战略实施变革体制机制,调整组织架构,再造管理流程;整合配置资源,强化核心能力,布局市场业务,提升抢抓机遇和应对挑战能力,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三是着力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和成果。重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更大功夫,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要求。巩固公司“三去一降一补”成果,防控债务金融等各类风险,加大提质增效补短板力度。增强子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各级法人主观能动性,促进资本布局调整,培育更多优质子企业。提升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发挥水平,注重技术创新,强化产品服务品质,开发新的市场和业务,提升公司在全球建筑行业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巩固公司在全球水利电力建设领域的领先地位。畅通优化外部合作竞争、内部经营管理流程,提高制度对经营发展的基础性支撑力。四是对标国际先进企业推动公司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实现世界一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着力推动公司全球化发展“三步走”战略落地,不断强化国际业务集团化,扎实推进国际经营属地化,持续提升全球市场竞争力和质量效益水平。借助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平台,促进项目融资落地、扩大公司影响、实现一揽子项目营销,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推进公司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五是增强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意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规范,全面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环保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着力发挥公司在清洁可再生能源和水环境治理领域的既有优势,抓住市场机遇,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扩大市场占有和行业影响,加快成为全球低碳清洁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

领者。

(二)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公司内生动力

从战略高度认识新时代深化改革的中心地位,自觉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大潮,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进一步明晰各治理主体责权边界,建立规范的制度体系,确保权责对等、有效履职。二是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动公司加快转型升级。紧扣三大核心业务领域,进一步强化各业务板块的定位和使命,明确目标路径,突出能力特色,做到统筹兼顾、科学搭配、协调发展。能源电力业务应稳固既有优势,突出质量效益,提升技术水平,推动模式转变,以高质量、低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发挥一体化优势,提升适应不同国别及不同业主要求的EPC或施工总承包能力。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应尽快做大做强,培育专业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行业领先,成为名副其实的新业务增长极。基础设施业务应坚持稳扎稳打,强化区域布局,发挥带动作用,防控重大风险,持续扩大区域覆盖度和市场占有。投资业务应控制规模增长,强化经济效益,突出拉动功能,加快资产流转,做到项目优中选优,结构不断优化,管理科学精细,不断提升利润贡献、风险对冲和业务拉动能力。三是持续推进内部重组整合和外部并购,不断优化资本布局。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打破区域界限、板块差别、业务差异,以拥有优势主业的子企业为主导,大力推进内部子企业重组整合,着力解决“小、弱、散”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市场业务开拓、技术创新升级、产业链健全完善、商业模式创新等关键环节补短板稳健实施外部并购。四是建立健全全员考核体系,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五是扎实开展“双百行动”,为公司深化改革创新模式积累经验。六是以功能优化、精简高效、价值创造为目标,深入推动公司总部改革。

(三)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抢抓机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为积极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减税降费务实举措,下达了大规模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公司应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把握,抓住市场机遇,应对竞争挑战,扎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巩固能源电力传统主业,夯实公司发展基础。大力推动西藏、新疆等重要区域水电规划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扶贫攻坚重大水电站项目及机电安装工程、抽水蓄能电站等,努力开拓核电、输配电、火电、风电、光伏总承包市场。勇于变革传统理念和方法,创新设计,优化组织,确保在市场竞争中取胜中标,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履约中提升质量效益。二是抓住历史机遇,推动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快速发展。紧紧抓住“水十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推动“长江大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蕴含的年千亿级规模市场机遇,加大与地方政府、三峡集团等的合作,形成竞争优势,扩大市场成果,快速增强公司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市场竞争力。加强内部水资源与环境业务资源统筹,突出“平台公司”角色定位,引领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市场开拓力度,带动关联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公司品牌资源优势、平台带动能力、子企业实施主体作用,把区域市场作为营销主战场,把资源整合作为力量凝结点,把综合开发作为规划主思路,把模式创新作为项目着力点,把创造价值作为经营主目标,扩大基础设施市场区域覆盖和项目签约,为公司优选市场和项目创造空间。发挥基础设施业务带动作用,带动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筑砂石、装配式建筑和城市综合体、房地产开发等,形成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兴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格局。抓住川藏铁路开工建设等重大机会,发挥公司高寒地区施工技术优势,加强与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建设央企的沟通,力争共同参与工程建设。四是紧盯质量效益,稳健发展投资业务。切实强化投资管控,科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并做好落实。加大优质资源占有和开发建设力度,做到项目优中选优,结构不断优化。不断优化设计降低造价、强化管理降低成本,确保收益实现。能源电力项目应高度重视电能营销工作,建立大客户直销模式,推动跨区域销售,统筹协调内部售电指标安排,提升售电量和售电价格。PPP项目应紧盯政府补偿或缺口补助,

依法依规收取使用者付费,通过资产运作实现有收益的退出。灵活运用资产管理手段,实现无出资或少出资参与项目获得总承包、快速退出股权变现获得相应收益。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加快资产流转和滚动经营。五是创新升级营销模式,助推市场业务拓展。深入研究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战略规划,加大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区的工作力度,梳理业务、业主和项目,明确市场营销方向和工作重点,扩大有实质内容和项目依托的战略合作,做好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相关领域项目的开发履约。优化市场布局和营销方式,统筹“高端营销+区域营销+项目营销”立体营销,提升市场营销和赢得业主的能力。努力提升国际业务属地经营水平,持续夯实海外区域总部和国别代表处,不断强化“五个中心”履责能力,增强市场渗透力和项目竞争力,推动海外区域总部做实做深。六是加强项目履约监管,以良好履约支持市场营销。建立健全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履约监管体系,抓好项目经营管理前期策划,抓实项目经营过程监督,确保项目经营目标可控。七是深入推进产融结合,助推公司转型升级。产融结合应坚持“服务主业,以融促产”原则,根据产业、业务和项目特点创新商业模式,加强“总对总”合作,优先保障重大PPP项目、战略性投资项目和“一带一路”重点项目融资。金融平台公司应当好“孵化器”,在新兴市场、产业和业务培育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大力开展资本管理、资产经营和资金融通,推动资本市场融资、资产证券化、市场化债转股、供应链金融落地实施。充分利用现有产融平台功能,挖掘金融牌照价值,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渠道,助推公司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八是落实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企业。坚持市场和需求导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基点,完善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大力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创新成果推广应用。结合川藏铁路建设、军民融合项目、“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加大力度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加大典型海外研发平台建设,积极组建或参与技术创新联盟,以技术领先支撑市场领先。九是扩大对外合作,优化公司经营发展环境。深入贯彻中央战略方针政策,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强化国际经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加强与其他国家具备相关能力、能够与公司形成能力互补

优势的企业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更广泛地推进改革开放、互利共赢,为公司营造更好的全球化发展外部环境。

(四)扎实推进精益管理,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内控约束,确保有效执行。全面梳理总结、加快健全完善内控体系,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内控体系执行和监控的执行力、有效性和及时性。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实现良好履约。在公司各类项目中全面推行QHSE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履约水平。三是挖掘内部潜力,做好降本增效。严格控制非经营性成本支出,确保2019年非经营性成本实现一定幅度下降。四是加强前期工作,做好分包管控。五是加强财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科学编制财务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和考核奖惩。加强资金、资产和资本管理。加强市值管理,善于利用资本工具加大直接融资,加大置换和降低负债性融资力度。切实提升资金管理精准度,实现融资供给和需求无缝对接,严防投融资期限错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高度重视资金链安全,保持现金流充裕,提升企业偿债能力。六是改进管控方式,保障关键指标。持续把降杠杆减负债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实现扣除特殊因素后2019年“两金”零增长,营业收入成本率有一定幅度下降。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度服务生产经营。

(五)强化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坚决打赢防控风险攻坚战

一是加强法治合规建设。深入推进“法治电建”建设,层层落实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构建“大合规”体系,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法治企业。应特别重视国际经营合规建设,做到制度合规、行为合规、结果合规。二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估测、评价、控制和管理效果评价,把风险管理基础工作做好做实。高度重视源头防控,健全完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化管理,切实提升风险管理效能。三是妥善防控处置重大风险。严禁违规融资、违规担保和垫资施工,保证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六)高度重视安全环保,推动公司本质安全绿色发展

一是确保安全发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坚持风险预防、隐患排查,坚持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坚持执行严格、奖惩兑现,全面提高安全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本质安全。二是提升环保水平。将环保作为基本经营理念,公司所有经营行为都必须按照环保优先原则开展。投资开发类项目必须将环保作为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可行。将环保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投入必要资源强化技术、工艺和材料研发,环保履约项目,建设绿色工程。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19年,董事会将一如既往地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董事会依法、规范、高效行权履责水平,全力支持经理层大力推进公司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经营管理,保证和促进公司持续良好发展,以更佳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谢谢大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雷建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委托,由我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本着对企业、对股东和出资人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产处置、重要投资项目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8次会议(6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7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18项议案,包括公司年报和季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股份回购等方面。各次会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严格审议,慎重提出监督意见,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2018年度,公司监事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3次,列席全部11次董事会会议。会上,监事们了解并参与审议公司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重大事项

决策情况,听取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等重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核职能,发挥了法定监督作用。

(二)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

2018年3月,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确定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监事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及时给每名监事配发了专业培训教材《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监事们通过专业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养和实际履职能力。

(三)重点督查PPP项目风险

2018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开展了对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子企业PPP业务风险整改监督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核验基础资料、现场调研、与企业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PPP业务整体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与风险等方面进行调研,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提出了落实PPP业务负面清单、抓好项目运维方案或退出机制设计、提前进行风险识别和预判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构建日常监督常态化机制

2018年,公司监事会坚持多渠道监督方式,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一方面利用内外各种有效途径,了解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的各种信息,对公司运营状况保持高度敏感、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另一方面通过出席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保持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交流,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构建了日常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实现了监督职能与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

二、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列席了

公司董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18年度各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将继续监督检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或其他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客观、真实,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18年,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方面均做出了应有贡献并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认真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了股东、客户、员工的利益。同意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2019年度工作重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公司转型升级进入攻坚期、推进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战略步伐的关键之年,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着力推进精益管理提质增效、着力加强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等年度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工作,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质量,助力公司“12358”战略规划全面落地。

(一)立足本职,做实日常监督。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全面监督“十三五”规划》要求,着力在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内控机制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强化监督;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重要会议、查阅业务资料,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提示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增强监督时效性。

(二)聚焦重点,开展项目检查。2019年,公司监事会在履行好财务监督、董事、高管履职监督等常规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将促进项目合规经营与提升履约能力作为专项监督检查方向,重点跟踪检查1-2个董事会决议的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或风险,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向被检查单位和公司董事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内部监督的及时性。

(三)加强学习,持续提升能力。公司监事会要适应新时代要求,密切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新情况,力求新作为。要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专业培训,确保明确知晓规则、深刻理解规则、切实严守规则,秉诚守信,严格自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对标先进典型,学习、借鉴其经验,

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有效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企业,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18年末财务状况

2018年末,股份公司资产总额为7,132.53亿元,较年初增加1,364.45亿元,增长23.66%;负债总额为5,703.82亿元,较年初增加1,130.07亿元,增长24.71%;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428.71亿元,较年初增加234.37亿元,增长19.62%;资产负债率为79.97%,较年初79.29%增加0.68个百分点。

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3,403.43亿元,较年初增加504.87元,增长17.42%,占资产总额的47.72%;非流动资产3,729.10亿元,较年初增加859.58亿元,增长29.96%,占资产总额的52.28%。资产项目中,货币资金891.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2.49%;应收账款438.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15%;存货1,342.9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8.83%;长期应收款902.56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2.65%;固定资产955.9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3.40%;无形资产1,412.7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9.81%。

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3,535.73亿元,较年初增加688.60亿元,增长24.19%,占负债总额的61.99%;非流动负债2,168.09亿元,较年初增加441.48亿元,增长25.57%,占负债总额的38.01%。负债项目中,短期借款580.6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0.18%;应付账款1,023.1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7.94%;预收款项1,004.2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7.61%;长期借款1,794.1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31.46%;应付债券147.9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59%。

所有者权益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61.26亿元,较年初793.76亿元增加67.50亿元,增长8.50%;少数股东权益567.45亿元,较年初400.58亿元增加166.87亿元,增长41.66%。所有者权益项目中,股本152.99亿元,资本公积245.69亿元,其他权益工具59.46亿元,其他综合收益-1.11亿元,专项储备0.84亿元,盈余公积15.62亿元,未分配利润385.74亿元。

二、2018年度经营成果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2.80亿元,同比增长10.6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930.15亿元,同比增长10.76%;其他业务收入22.65亿元,同比降低5.56%。主营业务收入中,建筑工程承包业务2,296.25亿元,同比增长10.33%,占主营业务收入78.37%;勘测设计业务116.86亿元,同比增长3.4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99%;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144.13亿元,同比增长46.3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92%;房地产业务198.51亿元,同比增长7.41%,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77%;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16.42亿元,同比增长1.7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61%;其他业务157.99亿元,同比增长3.9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39%。

发生营业成本2,513.50亿元,同比增长9.83%;发生税金及附加25.88亿元,同比下降0.03%;发生销售费用9.55亿元,同比降低0.84%;发生管理费用104.06亿元,同比增长15.49%;发生财务费用64.38亿元,同比降低4.72%。

实现利润总额127.50亿元,同比增长16.17%;实现净利润99.24亿元,同比增长22.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6.95亿元,同比增长3.79%;每股收益0.4842元/股,同比增加0.0021元/股。

三、2018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91.83亿元,同比增加135.04亿元,减幅为237.78%。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3,086.46亿元,同比增长4.39%;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为2,894.63亿元,同比增长0.81%。

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560.31亿元,同比增加78.38亿元,

增幅为12.27%。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187.57亿元,同比下降10.7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为747.88亿元, 同比下降11.91%。

2018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624.96亿元,同比增加240.10亿元,增幅为62.39%,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为1,954.89亿元,同比增长18.7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为1,329.93亿元,同比增长5.4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人民币7,407,943,139.57元)的20%进行现金分红,共计分配人民币1,481,558,551.72元,占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3,104,827,103.75元)的47.72%。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5年9月发行了2,000万股优先股,发行价格为100元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5,834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并发行优先股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有关约定,本期优先股2019-2020年度股息派发方案如下:

一、以优先股发行量2,000万股为基数,按照5%的票面股息率,向全体优先股股东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00,000,000元(含税)。

二、2019-2020年度优先股股息将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优先股股东派发。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优先股股息宣派、支付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获得本议案所载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要求外,将本议案所载授权转授予董事长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

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经过“三下两上”的预算编制流程,依据子企业上报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经过层层审核、汇总、合并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

2019年,公司预算编制和预算目标的下达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以及各类业务开展所需的资源配置需求。

从国内市场来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公司将持续稳固能源电力业务既有优势,扩大基础设施、水资源与环境的市场份额,持续整合集团业务能力,抢抓水环境市场机遇,紧紧抓住国家在2020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的关键时期,引领公司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加快发展。把握好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的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政策窗口期和市场机遇期,强化区域布局,切实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相关业务的带动作用,形成传统基础设施与新兴基础设施业务协调发展的格局。

从国际市场来看,2019年世界经济发展依旧存在不确定性,中美贸易摩擦短期内主要直接影响中国制造业和对外贸易行业,对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影响不大。然而从长期来看,金融市场、货币政策等都将受其影响,国际工程承包行业也势必受到波及。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全球货币流动性上涨趋势受到抑制,开展国际业务较为活跃的银行将因中美贸易摩擦面临更大风险。汇率波动将对国际工程承包行业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可能导致收入和利润因汇率波动而产生一定程度波动。中美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可能波及全球,拖累全球经济增长,进而影响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需求及能力,对国际工程承包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2019年公司预算编制和预算目标的下达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政治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以及业务产生的财务资源配置需求,在合理预测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挑战性的预算管理目标。

二、主要预算指标安排

1.2019年公司计划新签合同4,930亿元。2.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3,150.65亿元。三、主要措施(一)加强战略统领,优化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发挥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工具和机制作用,始终围绕企业战略规划制定年度预算目标,既要考虑到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的逐年分解,又要考虑到战略的长期性和连续性,避免预算与企业战略不衔接,各年度预算不连续的现象,促进企业战略规划目标逐步落地达成。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整合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资源的能力,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与战略管理、薪酬管理、内控管理、风险管理等的有机融合和协同联动,成为企业最有效的管理工具。坚持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引领,以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为核心,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和外部监管要求,精准高效配置预算资源,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模型,建立资源动态调配机制,使企业的每一项资源都能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大效用,创造最大价值。

(二)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细化关键预算指标。公司预算工作要体现新的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提升增长的质量、效率和动力。要注重资本回报,努力提高资本的投入产出水平和资本运营质量,增强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持续提高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注重运营效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优化人力配置,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费用占收比,持续提升企业业绩和运行效率。注重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新形势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的新要求,正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展潜力,补齐补强短板指标,进一步发挥优势、克服劣势、挖掘潜力。

(三)突出风险管控,安排好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目标。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仍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风险防范依然是公司2019年预算管理的工作重点,公司上下将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打好防风险攻坚战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和完成好各项任务,确保不发生重大经营风险。按照《降杠杆减负债工作方案》制定的三年工作目标,继续实施稳健的财务策略,严控资产负债率,着力去杠杆、压规模、保资金、控风险,切实做好债务结构、期限、比重的匹配,及时开展债务风险监测和排查,防范发生债务违约风险。

(四)突出现金流管理,切实做好“两金”压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现金流预算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经营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完成“两金”压控责任传导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金”压控工作成效。持续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对标先进企业,加强对重点子企业资金管控,扩大资金集中范围,优化专项资金、境外资金等特殊资金的集中管理方式,加快资金周转,力争公司资金集中度得到持续提升。

(五)突出稳健经营,重点做好投融资预算。严格控制投资规模预算,严控非主业投资,严禁安排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预算。加大存量资产的盘活力度,切实做好存量资产盘活的预算,有效提高资产周转效率。转变依赖负债经营的传统观念,融资规模尤其是带息负债规模不得无休止的扩大,带息负债规模必须严格控制。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通过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并探索可转换债、可交换债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行直接融资,降低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增加权益资本补充渠道。将始终把高风险业务作为经营管理“高压线”,坚持严管严控,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

附件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

2019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总结分析2018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十三五战略规划”和2019年经营发展计划需求,结合各子企业所上报提出的投资需求,以及国内外市场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对2019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如下:

公司2019年投资计划1,172.84亿元。其中:拟安排能源电力项目投资102.34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8.73%;拟安排水务投资30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56%;拟安排装备制造投资3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0.26%;拟安排建材投资32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73%;拟安排房地产投资330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28.14%;拟安排股权投资7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0.60%;拟安排PPP基础设施投资658.50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56.15%;拟安排非生产型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占2019年投资计划总额的0.8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安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9-03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关联第三方2019年度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贷款,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约1,028.86亿元人民币。明细如下:

(一)公司本部及其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各级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公司本部提供担保4,223,542
1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4,152,542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30,197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7,200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900,000
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武汉有限公司100,000
5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都江堰)有限公司146,000
6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0,000
7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50,000
8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萨格玛塔电力有限公司60,874.79
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卡西姆港火电项目505,620
1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欧江流域发电有限公司60,350
1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老挝南欧江发电有限公司99,400
1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德昌风电开发有限公司87,584
1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关岭有限公司22,652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1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61,000
15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000
16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000
17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利比亚项目部85,000
18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500
1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容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3,659.63
2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祁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6,130
2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邵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980
2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临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8,405
2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溆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700
2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000
25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囯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9,200
26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37,400
27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州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16,900
28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晴隆新能源有限公司30,500
29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道真开发有限公司31,850
3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惠水龙山新能源有限公司16,000
3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建贵阳院纳雍新能源有限公司25,000
3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额度1,067,439.78
2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1,000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额度71,000
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5,376,562
1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3,185,257
1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西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125
2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海阳中电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640.16
3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邻水县向阳桥水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0,849.08
4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00
5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1,985
6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乐山青江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330
7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5,000
8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瑞安市中水电七局建设有限公司9,100
9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29,000
10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800
11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960
12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浦城发展有限公司9,000
13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长沙)有限公司12,000
14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天韵石尚有限公司1,000
15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九局西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000
16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朝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0,710
1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6,937.50
18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80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19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黄河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00
2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中电建物贸有限公司10,000
2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三门峡千禧商贸有限公司10,000
2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10,000
2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黄河三门峡医院26,000
2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赣州建设项目有限公司6,021.22
25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朝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4,380
26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斯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
2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十四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55,376.37
28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福建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250
2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西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125
3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水电(福建)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875
31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克州新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7,965
3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天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亚酒店项目”119,800
3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天顺(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小红门项目”300,000
34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京西(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琉璃渠项目”50,000
35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鼎汉投资有限公司“盛世江城项目”41,700
36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长沙)有限公司“湘熙水郡项目”31,800
37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澋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澋悦苑项目”5,000
38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洺悦御府项目”80,000
39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泛悦置业有限公司“泛悦公馆项目”60,000
40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泛澋置业有限公司“泛澋公馆项目”50,000
4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泷悦置业有限公司“泷悦华府项目”3,461.70
4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澋洺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洺悦府项目”20,000
4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洺悦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洺悦玺金牛87亩”30,000
44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金洺华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洺悦御府龙泉驿”50,000
45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中电建文博置业有限公司“中牟项目”6,500
46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850
47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澳大利亚发展有限公司800
48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武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00
49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福建)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875
50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电西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2,750
51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投资有限公司5,500
52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10,000
53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10,000
54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水电融通租赁有限公司5,000
55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中电建物资有限公司5,000
56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敦煌电建汇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0,688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57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炉霍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663
58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武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2,880
5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遵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998
60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朝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5,680
61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2,000
62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水电新能源株洲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500
6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岭中电建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500.85
64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阳中电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4,443.81
65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株洲凤凰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000
66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30,000
67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郴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0
68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秦皇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82.60
6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衡东风电有限公司12,600
70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张家口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00
71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淮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000
72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哥斯达黎加股份有限公司20,320.91
7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泰国)有限公司10,000
74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马来西亚)有限公司10,000
75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国际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50,000
76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SKAR LOT32开发有限公司40,000
77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建海投新加坡控股公司14,200
78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共和西北水电光热发电有限公司82,000
79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张北有限公司50,481
80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桃源开发有限公司134,854.67
81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100
82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易县新能源有限公司12,400
83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励志新能源有限公司16,000
84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西点(文昌)光伏农业有限公司10,000
85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5,000
86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5,000
87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
88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国京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3,000
89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电建(长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2,000
90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天台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12,400
91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
92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衢州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23,500
93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建德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12,000
94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内蒙/安徽天长风电项目58,053
9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全资子公司保函及信贷证明担保10,000
96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哈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8,422.04
97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敦煌发电有限公司26,056
98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格尔木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7,497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99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都兰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47,520
100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8,000
101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80,000
102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中电建港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000
103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1,423
104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永兴囯水处理有限公司6,400
105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鳌)1,400
106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污厂)14,230
107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12,718
108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中南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5,000
109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中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000
110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溆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兰岗山)21,500
111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溆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紫荆山二期)20,000
112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桥、塔峰)56,200
113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蓝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里冲+龙家源)26,400
114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5,586.26
115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祁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马)2,000
116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衡东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9,000
117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五台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00
118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花溪云顶新能源有限公司33,600
119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惠水龙山新能源有限公司23,850
120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2,500
121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华昆国电工程勘察有限公司500
122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华昆水电水利科学研究有限公司500
123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000
124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780
125股份公司成员企业股份公司成员企业预留额度180,143
2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191,305
1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智谷小镇建设宿迁有限公司78,000
2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安县益民建设有限公司1,028.20
3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夹江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5,550
4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久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0,000
5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九龙溪古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00
6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24,750
7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攀枝花中水电七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5,460
8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桐梓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244.08
9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桐梓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334
1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非洲铁塔有限公司4,794.65
1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2,000
12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15,000
13中国电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哈密荣信新能源有限公司7,800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14中国电建集团甘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电建甘肃能源崇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7,600
15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盐源甲米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500
16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小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000
17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南迦巴瓦实业有限公司“林芝酒店项目”2,000
18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洺润置业有限公司“小瓦窑项目”30,000
19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泛悦城项目”32,762.50
20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泓通置业有限公司“西善桥项目”30,000
2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泷茂置业有限公司30,000
2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澋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30,000
2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武地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彩云湖项目”27,000
24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泛悦置业有限公司“火二项目”22,960
25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悦宸置业有限公司“泷悦华庭项目”28,424.97
26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安康洺悦府项目”4,590
27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泛悦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泛悦城市广场项目”28,000
28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126,650
29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洺悦府项目“49,980
30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洺悦城项目”40,000
3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兴弘房地产有限公司“洺悦芳华项目”30,000
3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国置业所属项目528,453
33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中电建枣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
34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深圳能科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10,000
35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桐梓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909.82
36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52,300
37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宝顶新能源有限公司7,200
38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桐梓天桐风电有限公司10,178
39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意大利吉泰公司(Geodata S.P.A)23,430
40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老挝南俄5水电站项目公司24,818.05
41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矿业(老挝)钾盐有限公司10,101
42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印尼明古鲁发电有限公司104,700
43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孟加拉巴瑞萨发电有限公司68,138.13
44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澳大利亚牧牛山发电有限公司65,565
45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项目新增预留额度30,000
46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正安开发有限公司22,800
47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
48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易门新能源有限公司19,863
49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双柏开发有限公司22,225
50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风电泸西有限公司44,413
51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睢县汇绿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6,300
52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水顾问大沃电力有限公司5,912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
53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天长市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公司41,259
54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无棣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
5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新沂市中电建新源水务有限公司6,600
56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电建(桐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850
57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江西丰城唯美光伏项目8,000
58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尚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00
59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意大利GEODATA公司4,000
60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囯水水处理有限公司3,080
61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公司6,000
62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建剑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7,000
63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安县益民建设有限公司47,811.3
64中电建水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控股项目新增项目担保10,000
65股份公司成员企业股份公司控股企业预留额度89,970

注:

1、 上述担保计划核定只针对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其中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保。

2、 此次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 本次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

1)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内可以相互调剂。

2) 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其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对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以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

3) 以上额度调剂仅限于在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即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可调剂用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也不可调剂用于全资子公司。

(二)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金额
1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80
2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15,648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11,798
4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1,500
序号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金额
5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国信东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870
6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350
7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290
8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3,500
9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79
10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电建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8,000
11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孟加拉达卡机场高架快速路项目88,400
12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印尼北苏3号2×50MW火电站项目17,869
13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巴布亚新几内亚拉姆II水电项目47,728
14股份公司及子公司预留参股公司额度股份453,530
合计688,542

注:

上述表格10-14项系公司按照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参股)进行担保纳入担保计划进行管理,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该等参股企业担保之间可以相互调剂。该等参股企业担保实际发生时,须按照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要求发布公告。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5.0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26%;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总额为7.3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5%;不存在逾期担保。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因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或因系基于以往生产经营需要发生且担保余额较小而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或因系基于履行参股股东义务并支持参股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发生且不会实质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融资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筹融资管控,保障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和风险控制,根据“规模总体与财务预算相匹配,兼顾资产负债率、带息负债总体控制指标”原则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并结合各子企业所提出的融资需求,公司计划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2019 年年末融资余额控制在3,311.61亿元以内,主要用于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和日常经营资金所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日常交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编号:临2019-03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之间涉及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往来。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与电建集团之间涉及提供存款、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往来。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栾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徐冬根代其行使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在审议该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长期形成的业务关系、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所需,相关交易的上限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作为经有权机关批准并从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理公司、租赁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相关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且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上一年预计金额 (人民币万元)上一年实际发生金额 (人民币万元)
承租关联方房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001,125.30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上一年预计金额 (人民币万元)上一年实际发生金额 (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2713.27
许可关联方无偿使用其商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管理资产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249.6321,249.63
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394,268.681,780,921.18
合计-3,417,031.581,803,309.38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关联交易计划执行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原计划在2018年度签约的个别境外项目因受到当地政治环境、业主资金状况、项目本身所处阶段等因素影响而未能在年内实现签约,导致与该等项目相关的预计关联交易项目未实际发生。

2、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1)存款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于财务公司存置的存款额实际为144.75亿元人民币;未超过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计划200亿元人民币。

2)贷款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发生额为71.02亿元人民币,余额为10.32亿元人民币;电建集团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未超过每日存款余额上限。

3)其他金融服务:2018年度,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3条约定的其他金融服务所应收取的服务费为1,610.28万元人民币,根据财务公司滚动收费规则及与电建集团的相互约定,以上服务费用将于2019年上半年收取。

4)2018年底,电建集团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3.90亿元人民币。

5)2018年底,电建集团通过外部合资格的金融机构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57亿元人民币。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房屋租赁、商标使用许可、资产委托管理、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等日常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19年度预计金额 (人民币万元)
承租关联方房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60.30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5.27
被关联方许可无偿使用其商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委托为其管理资产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436.73
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52,573.12
合计-4,075,215.42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075,215.42万元人民币,较2018年度预计金额增长19.26%,主要系与关联方之间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产品的互供预计金额较上一年度增加了658,304.44万元人民币。

2、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

1)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于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人民币。

(2)贷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电建集团自财务公司获得的每日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每日存款余额上限。

(3)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

(4)电建集团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每日委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

2)保理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向电建集团提供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及经相应主管机关许可/核准的其他业务。保理业务的最高余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保理利息及服务费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2)第三方基于对电建集团的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并转让该应收账款,保理公司向电建集团收取全部或部分利息及服务费,保理融资到期后,

电建集团向保理公司足额支付相应的应收账款项下款项。该业务项下的保理利息及服务费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公司为电建集团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融资租赁服务

直接租赁:租赁公司根据电建集团的需要和委托,按照电建集团提供的租赁设备名称、质量、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以租给电建集团为目的,为电建集团融资购买租赁设备,并出租给电建集团。电建集团则向租赁公司承租该等设备,同意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待租赁期满后以名义价格购买租赁设备。

售后回租:租赁公司同意出资受让电建集团拥有合法产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的租赁设备,并将该等设备出租给电建集团使用。电建集团同意承租该等设备并根据具体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待租赁期满后以名义价格回购该等租赁设备。

融资租赁服务业务的最高余额为600,000万元人民币、租赁利息及服务费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

(2)商业保理服务:租赁公司向电建集团提供以应收账款合法、有效转让为前提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坏账担保及经相应主管机关许可/核准的其他业务。商业保理业务的最高余额为170,000万元人民币、保理利息及服务费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

4)电建集团通过外部合资格的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9.48亿元人民币。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1〕103号),电建集团于2011年9月2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注册登记,目前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晏志勇,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建集团的主营业务:勘测设计咨询,国内电力工程承包,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承包,国内基础设施工程,电力、水利及其他资源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装备制造与租赁,国际经营和投资。

电建集团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8,500.78亿元人民币、1,815.30亿元人民币,2018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4,024.14亿元人民币、105.40亿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925,803,9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3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电建集团的前期同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电建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电建集团签署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一)《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为生产经营及日常办公之需要,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需租赁电建集团部分房屋用作生产厂房和办公用房。为日常办公之需要,电建集团需租赁公司部分房屋用作办公用房。

2、双方依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公平的市场价值协商确定租赁房屋的租金。其中,对于公司承租使用的租赁房屋,年租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60.30万元。每年租金总额可根据当年市场价格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上调的幅度不超过上一年租金总额的5%;对于电建集团承租使用的租赁房屋,年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45.27万元。

3、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建集团拥有的部分商标。

2、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于中国境内外在许可商标登记注册的类别范围内,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许可商标;未经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分许可任何其他第三方。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将许可商标用于与许可商标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被许可方为合理促进其生产、经营之目的、而非其他商业目的所从事的运用或涉及使用许可商标的活动。

3、许可方同意被许可方无偿使用许可商标。

4、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为双方日常经营之需要,电建集团将标的企业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

2、托管费金额:21,436.73万元人民币。

3、托管期限: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协议生效:协议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委托方就协议项下委托管理事宜履行完毕其内部决策程序。3)协议项下委托管理事宜获得受托方董事会的批准。

(四)《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与产品互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交易内容:为双方日常经营之需要,电建集团(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

子企业,但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承包等服务和采购产品。

2、交易原则:

1)在第三方提供条件相同或更差时,优先向另一方采购服务、产品。在第三方采购条件相同或更差时,优先向对方提供服务、产品。

2)在一方与另一方进行的任何提供服务、产品的交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较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更差的条款向另一方提供该等服务、产品,亦不得以较另一方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更佳的条款从另一方采购任何服务、产品。

3)双方同意,协议的签订,并不影响双方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如果第三方能按照优于本协议下一方的价格条件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则另一方有权从该第三方采购服务、产品。

4)就协议项下的所有提供服务、产品的交易而言,各服务、产品提供方和服务、产品接受方可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另行订立具体服务合同、产品采购合同,该等具体服务合同、产品采购合同不应违反协议的约定。

3、定价原则: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4、交易金额上限:人民币4,052,573.12万元。

5、协议有效期: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五)《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租赁公司为电建集团及其各级附属公司提供存款、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向电建集团支付的存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电建集团向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确定;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电建集团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该类型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并且参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水平。

3、保理公司、租赁公司向电建集团提供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相关金融服务应收取的综合费率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和一般商业条款,不低于同期独立第三方给予电建集团同种类服务收取的费率或保理公司、租赁公司向与电建集团同等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收取的费率。

4、电建集团通过外部合资格的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服务应收取的综合利率/费率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和一般商业条款,不高于同期独立第三方给予公司同种类服务收取的利率/费率或电建集团向与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收取的利率/费率。

5、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及公司各自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确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扩大相关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聘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聘请(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三

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有效协调发行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债券发行事宜。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主体框架

(一)发行主体: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境外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二)期限与品种: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储架发行(DFI)下满足的债券种类、可续期保险债、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离岸债券等在内的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包含首次不可赎回期限少于10年的永续债),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规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单一品种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该类债券的限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做明确的,单一品种债券新增待偿余额比照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中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融资预算、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项

目投资等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五)其他发行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拟发行债券种类确定担保、上市交易、是否向股东配售等相关事宜。

二、对董事会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上述确定的主要发行条款范围内: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公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或批准程序(如需)。

5、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6、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如需)。

7、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任何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一)下的授权及相关发行事宜。

(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 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四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18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有关制度,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系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兑现的基本报酬和会议津贴,具体情况详见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该等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确定的原则遵循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按照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2018年度薪酬按照“2018年度基本年薪”和“2017年度绩效年薪”、“2018年发放的以往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之和的口径进行统计。公司已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该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职工董事以公司高管身份领取薪酬,未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按照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二、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国资发分配〔2008〕140号)、《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报酬及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9〕126号)等有关文件以及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栾军先生其年度工作补贴为6万元人民币,无会议津贴。戴德明先生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其年度基本报酬为10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徐冬根先生年度基本报酬为8万元人民币,以上2名独立董事按照每次

3,000元人民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2,000元人民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标准领取会议津贴。前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有关费用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陈元魁、裴真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三)职工董事以外的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十五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现将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情况及2019年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2018年度薪酬按照“2018年度岗位薪酬”、“2018年度补贴”、“2018年度预支绩效年薪”和“2017年度绩效年薪剩余部分”之和的口径进行统计。公司已经于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该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的薪酬按照公司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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