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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8-069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昌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昌泓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郑昌泓先生,195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二七机车厂副厂长,

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国南车集团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裁,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中车集团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书记。郑先生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和北方交通大学,取得电子技术专业和会计学专业学历,随后在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工学博士学位,拥有高级职业经理资格(特殊贡献人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世界生产力科学院院士。

2. 征集人郑昌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郑昌泓先生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11月16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3日 14点0分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40层4009会议室

3.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00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1.0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04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授予情况
1.0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1.07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锁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1.09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1.11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3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1.14本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1.15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16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2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的议案
3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建筑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1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征集时间: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3. 征集方式:采用无偿、自愿、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和步骤(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备齐如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④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股票账户卡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即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采取专人送达的,以如下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收件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 010-86498888传 真:010-86498170邮政编码:100029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8.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每一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对同一征集事项选择二项或以上,或对任何一项征集事项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9.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郑昌泓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昌泓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00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议案
1.01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04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授予情况
1.05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1.07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锁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1.09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1.11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12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3特殊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1.14本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1.15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16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2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的议案
3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回购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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