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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9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以内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1年,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1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洽,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申请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2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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