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城汽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变更银行业务合同及文本签署人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现由于本公司财务总监已于2019年4月29日由李凤珍女士变更为刘玉新女士,需将该议案中银行业务合同及文本的签署人变更如下:

对于资金业务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统一管理的本公司及分公司, 授权财务总监刘玉新女士与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代表本公司及分公司共同签署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对于资金业务未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管理的各分公司,按照经财务总监刘玉新女士与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共同审批的办理银行业务的申请内容,由总经理代表各分公司签署与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资料。银行业务包含但不限于:

A贸易融资合同(开立国内、国际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等国内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签订的合同)

B短期贷款

C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D承兑汇票贴现E承兑汇票质押(含票据池质押)F开立信用证注: 由于开立信用证前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无风险且业务办理频繁,可使用法人章代替财务总监刘玉新女士与董事会秘书徐辉先生签字。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