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情况: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发来的《关于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
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占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19,877,000股(占总股本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00,000,000 | 20.12% | 协议转让取得:400,0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新湖集团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573,791 | 1.04% | 2019/2/28~2019/3/1 | 7.84-8.55 | 不适用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39,754,000股 | 不超过: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 | 2019/4/12~2019/10/9 | 按市场价格 | 所有股份来源于2017年7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所受让的股份 | 经营发展需要 |
注:
1、新湖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9,754,000股(占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19,877,000股(占总股本的1%)。2、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红股、转增资本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
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新湖集团承诺:自2017年7月12日张长虹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新湖集团的过户完成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
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新湖集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新湖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