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群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宽街博华”)和 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以下简称“GS Shandong”)分别持有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5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3.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01)》,公告了宽街博华和 GSShandong拟自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8月2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合计减持不超过38,500,000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4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宽街博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6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GS Shandong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8,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21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为2.00%。本次减持完成后,宽街博华仍持有公司股份18,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GS Shandong仍持有公司股份18,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宽街博华和GS Shandong合计仍持有公司股份37,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以下股东27,500,0003.20%IPO前取得:27,500,000股
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5%以下股东27,500,0003.20%IPO前取得:27,50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7,500,0003.20%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 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 体
第一组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27,500,0003.20%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 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 体
合计55,000,0006.40%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减持完成情况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605,0001%2019/2/27~2019/7/15集中竞价交易6.10-6.8556,197,804未完成:10,645,000股18,895,0002.20%
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8,605,0001%2019/2/27~2019/7/15集中竞价交易6.10-6.8556,197,656未完成:10,645,000股18,895,0002.2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22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