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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到董事 11 人。董事邵平和胡跃飞因事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赵继臣行使表决权。董事陈伟
和叶素兰因事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孙建一和董事姚波行使表决权。会议一致同意此报告。
    1.3 本行董事长孙建一、行长邵平、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先朗保证 2014 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行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个别项目
及财务报表编制流程执行了商定程序。
    1.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或“深发展”)以吸
 平安银行、本行、本公司        指     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安银行”)的方式完成两行
                                      整合并更名后的银行
                                      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2 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原平
 深圳发展银行、深发展          指
                                      安银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
                                      成立于 1995 年 6 月的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 2012 年 6
 原平安银行                    指
                                      月 12 日注销登记
 中国平安、平安集团            指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具体参见“3.1.2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期末比上年末
                     项 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                                                         2,144,358                    1,891,741           13.35%
股东权益                                                            126,736                  112,081            13.08%
股本                                                                 11,425                     9,521           20.00%
每股净资产(元)                                                      11.09                      9.81           13.05%
                     项 目                       2014 年 7-9 月          同比增减       2014 年 1-9 月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19,918                43.10%           54,651           46.34%
净利润                                                      5,622             34.98%           15,694           34.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626             36.72%           15,711           3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5,109)        (105.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不适用                 不适用           (0.45)        (104.3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             16.67%             1.37           15.1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9             16.67%             1.37           1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             15.84%             1.38           16.65%
平均总资产利润率(未年化)                              0.26%          +0.03 个百分点          0.78%     +0.10 个百分点
平均总资产利润率(年化)                                1.05%          +0.15 个百分点          1.04%     +0.14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4.44%          +0.05 个百分点         12.38%     +0.06 个百分点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6.99%          +0.17 个百分点         15.86%     +0.08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                          4.54%          +0.09 个百分点         13.16%     +0.20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17.77%          +0.36 个百分点         17.20%     +0.2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5%          +0.15 个百分点         13.17%     +0.28 个百分点
(未年化)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8%          +0.58 个百分点         17.22%     +0.37 个百分点
(年化)
       注:本行 2014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本行总股本 9,521 百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上表各
比较期的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净资产均按比例转增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
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本期末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6)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失                                                                   (2)
除上述各项以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
以上调整对所得税的影响
合计                                                                                 (17)
    注:非经常性损益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
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一、存款总额                             1,508,179             1,217,002             1,021,108              23.93%
其中:公司存款                           1,261,950             1,005,337               839,949              25.53%
    零售存款                           246,229               211,665               181,159              16.33%
二、贷款总额                               992,892               847,289               720,780              17.18%
其中:公司贷款                             620,443               521,639               494,945              18.94%
            一般性公司贷款                 605,591               509,301               484,535              18.91%
            贴现                            14,852                12,338                  10,410            20.38%
    零售贷款                           270,624               238,816               176,110              13.32%
    信用卡应收账款                     101,825                86,834                  49,725            17.26%
贷款减值准备                               (18,732)             (15,162)              (12,518)              23.55%
贷款及垫款净值                             974,160               832,127               708,262              17.07%
     2.2 补充财务比率
                                                                                                      (单位:%)
                     指标                       标准值       2014 年9 月30 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2012 年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率           ≥10.5                  11.00                9.90            不适用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8.78                8.56            不适用
理办法(试行)》(注 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8.78                8.56            不适用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       资本充足率            ≥8                    11.80              11.04               11.37
足率管理办法》等           核心资本充足率        ≥4                     9.33                9.41               8.59
不良贷款率                                       ≤5                     0.98                0.89               0.95
拨备覆盖率                                      不适用                 191.82             201.06              182.32
拨贷比                                          不适用                   1.89                1.79               1.74
成本收入比(不含营业税)                        不适用                  36.70              40.77               39.41
存贷差                                          不适用                   4.97                4.47               4.33
净利差                                          不适用                   2.36                2.14               2.19
净息差                                          不适用                   2.53                2.31               2.37
存贷款比例(含贴现)
                           本外币               ≤75                    64.57              69.67               70.64
(注 2)
                           人民币               ≥25                    68.99              50.00               51.31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81.16              44.33               88.90
                           本外币               ≥25                    68.66              49.56               51.99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10                     3.01                4.73               2.95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率                  不适用                  20.58              20.88               15.60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3.64                4.78               2.03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18.32              37.77               53.38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43.01              43.61               43.28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67.14              88.70               78.22
     注 1: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在 2018 年底前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
求(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0.5%、8.5%、7.5%),可在过渡期内分步达标。根
据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2014 年适用的标准值
分别为 8.9%、6.9%、5.9%。
     注 2:根据《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银监发[2014]34 号)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本表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存贷款比例(含贴现)列示调整后的指标,比较期存贷
款比例(含贴现)为调整前的指标。
         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1,571 户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总股本          11,424,894,787 股
前 10 名普通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总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境内法人         50.20      5,734,892,419    1,588,061,989            -                 -
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6.38     728,793,600                -            -                 -
-自有资金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2.37     270,649,974                -            -                 -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1.56     178,305,379                -            -                 -
葛卫东                              境内自然人           1.25     143,218,435                -      质押        78,216,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境内法人             0.79      90,440,452                -            -                 -
专用账户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
                                    境外法人             0.70      80,155,767                -            -                 -
方富时中国 A50ETF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境内法人             0.52      59,009,215                -            -                 -
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境内法人             0.43      48,901,07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法人             0.41      46,988,850                -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            4,146,830,430   人民币普通股                  4,146,830,43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728,793,600   人民币普通股                   728,793,6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70,649,974   人民币普通股                   270,649,97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8,305,379   人民币普通股                   178,305,379
葛卫东                                                            143,218,435   人民币普通股                   143,218,43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90,440,452   人民币普通股                    90,440,452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富时中国 A50ETF                      80,155,767   人民币普通股                    80,155,76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59,009,215   人民币普通股                    59,009,215
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48,901,070   人民币普通股                    48,901,07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46,988,850   人民币普通股                    46,988,850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和一致行动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中国
的说明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具有关联关系。
                               2、本行未知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
                               普通股股东葛卫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1,012,980 股外,还通过东方证券公司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2,205,455 股,实际合计持有 143,218,435 股。
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普通股股东葛卫东在报告期内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报告期内约定购回 90,120,000 股,占本行
 总股数 0.79%。报告期末,股东葛卫东持有本行 143,218,435 股,占本行总股数 1.25%。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 30%以上项目的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分析
贵金属                                           94.84%    黄金业务规模增加
存放同业款项                                     39.10%    同业业务结构调整
拆出资金                                         78.29%    同业业务结构调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2.10%    投资规模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                                     44.36%    衍生工具规模增加
应收账款                                         48.74%    应收保理款项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8.37%    基期数小,投资规模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67%    准备金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其他资产                                        129.16%    抵债资产、在建工程等增加
向中央银行借款                                  (40.06%)   再贴现融资业务规模减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8.25%)   同业业务规模减少
应交税费                                         31.37%    应税收入增加
应付利息                                         49.19%    计息负债规模与成本率增加
应付债券                                        461.36%    新增发行二级资本债和同业存单
预计负债                                        (46.43%)   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减少
其他负债                                         57.26%    期末清算在途资金等增加
                                                           投行、托管、结算、理财、银行卡等手续费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74.79%
                                                           增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93.76%    银行卡等手续费支出增加
投资收益                                        268.04%    票据价差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8.82%    交易性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汇兑损益                                         60.45%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其他业务收入                                     68.82%    基期数小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43%    应税营业收入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35.73%    业务与网点扩张
资产减值损失                                    124.25%    计提增加
营业外收入                                      (65.12%)   基期数小
营业外支出                                      562.50%    基期数小
所得税费用                                       37.00%    应税收入增加
    3.1.2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行已按要求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
准则,并评估相关准则对本行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本行已根据该准则的定义要求,将“对
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以外的股权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
影响,对本行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影响                             影响                               影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金额                             金额                               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485       596     (111)           411       522        (111)         429      539     (1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8       467         111       90,007    89,896        111       78,494    78,384        110
    (2)《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本行已根据该准则的要求,调整财务
报表的列报项目及比较数据。
    (3)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暂不适用于本行或对本行三季度报告不存在重大
影响。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4 年 7 月 15 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2014 年 8 月 4 日,本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方案尚须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机构核准。
           有关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8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中国平安于2011年6月30日发布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中承诺:
                 中国平
                               截至通过本次交易所认购的深发展股票登记在收购人名下之
收购报告书或权 安 保 险                                                                                              已 于 2014
                       日,对于收购人及关联机构名下所拥有的全部深发展股票,收购人 2011 年 6
益变动报告书中 (集团)                                                                                      三年内 年 8 月 5 日
                       及关联机构将在本次交易中新认购的深发展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月 30 日
所作承诺       股份有                                                                                                履行完毕。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限公司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收购人
                           关联机构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
                               一 、 中 国 平 安 拟 以 其 所 持 的 90.75% 原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及
                           269,005.23万元现金认购本行非公开发行的1,638,336,654股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
                           内,中国平安及关联机构不予转让中国平安及关联机构名下所拥有
                           的全部深发展股票。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中国平安
                           关联机构(即在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中国平安、直接或间接受中国
                           平安控制、与中国平安共同受他人控制的人)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
                           限。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中国平安可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
                                                                                                                     关于非公
                           定处置该等新发行股份。
                                                                                                                     开发行股
                 中国平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中国平安作为深发展的控股
                                                                                                                     份限售的
                 安 保 险 股东期间,针对中国平安以及中国平安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
                                                                                                                     承诺已于
资产重组时所作 (集团)或实质性获得深发展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 2011 年 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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