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113005 证券简称:平安转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以及《保险合同相 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 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 人民币 13,829,319 万元、人民币 10,510,281 万元、人民币 32,242 万元及人民币 716,052 万元。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将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irc.gov.cn) 和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www.ir.pingan.com)上发布,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6 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费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10-17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