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
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之前回复《问询函》涉及的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