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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关于公司债券“16东兴债”票面利率不上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16东兴债”票面利率不上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起息日:2019年1月13日

根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3.03%,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3.03%不变。

为保证发行人利率调整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1、债券名称:2016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2、债券简称及代码:16东兴债(136146)3、发行规模:人民币28亿元4、票面金额:100元人民币/张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03%。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固定不变,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后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保持不变。

8、回售条款:本期债券持有人具有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止;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3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月14日(因2019年1月13日为休息日,故兑付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信用级别: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8]606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16东兴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2月4日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3年(2016年1月13日起至2019年1月12日)票面年利

率为3.03%,并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后2年(2019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2日)票面利率维持3.03%,并在后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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