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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关于融资类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类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
    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为融
    资类业务未来发生额存在不确定性,所以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的影响
    数不能确定。
     一、会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
     2、变更原因:
    融资类业务是公司根据对客户的征信或尽职调查,向客户出借资金或者证
券,并收取担保品的交易行为,此类业务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
律风险等。目前公司对融资类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以融资余额基数,按
照0.5%的标准统一计提减值准备,未对交易对手的抵押品流动状况、维保比例
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
为更准确、合理的估计融资类业务减值金额,对融资类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标
准做出相应变更。公司认为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变更内容
    变更前: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融资类业务,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上述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和其他不存在
减值迹象的融资类业务,按照期末债权余额的 0.50%计提减值准备。
       变更后: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融资类业务,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正常的未逾期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
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维保比例及抵押品流动状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债权余
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
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为融资类业务未
来发生额存在不确定性,所以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的影响数不能确定。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进行核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2017 年7月31日融资类业务规模测算,因本次变更预计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
计提金额减少3,615万元,将增加2017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人民币2,711万元,
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0%,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额为
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假设本公司采用
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1)2014 年度,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3,260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 2,445 万元,占 201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2.35%,累计增加年末资产总
额和净资产均为人民币 2,445 万元。
    (2)2015年度,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401万元、净利润人
民币1,050万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51%,累计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
净资产均为人民币3,495万元。
    (3)2016年度,减少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66万元、净利润人民
币124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0.09%,累计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
产均为人民币3,371万元。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认
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
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
了《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未
发现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中所述的融资类业务的减值准备计提方
法的变更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六、备查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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