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5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方
式举行,应参会董事 12 名,实际参会董事共 11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类业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机构客户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境外银团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境外银团
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规模不超过 3 亿美金。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 12 亿元港
币,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事宜。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增
资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
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