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人,分别为丁木、林小彬、单国玲、张涛,迟雷、刘峰、范学军、房巧玲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木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汇丰银行账户变更预留印鉴的议案》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