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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际表决 15 名,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济师和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根据总裁王文杰先生的提名,聘邱立华先生任公司总经济师、聘卓凡先
生任公司总工程师,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任职资格、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的聘任人员拥有所聘岗位履行职责应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未发
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聘邱立华先生任公司总经济师、聘卓凡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附件:
                                   简    历
    邱立华,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湖南华容人,本科学历,经济师。
现任公司总经济师、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燃气
协会副会长,广东油气商会副会长。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3 年 1 月进入公
司。1993 年 1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深圳市煤气公司红岭油气站站长;1995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公司石油气分公司副经理、宝安分公司经理、龙岗分
公司经理、燃气经营部经理、客服分公司总经理。2012 年 2 月至今,任深圳华
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济师。
    卓凡,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广东汕头人,本科学历,工学学士,
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建设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
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985 年 8 月进入公司
参加工作。1992 年 1 月至 1996 年 1 月,历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技术拓
展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1996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公司技术部副部
长、拓展部副部长、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输配
分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建设分公司总经理,2018 年 2 月至今,
任公司总工程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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