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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1
公司代码:601139                                               公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燃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钊彦                       谢国清
              电话               0755-83601139                0755-83601139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
                                 深燃大厦11楼                 深燃大厦11楼
            电子信箱             liuzy@szgas.com.cn           xgq@szgas.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551,075,795.62    17,243,495,674.64                   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083,831,358.52     7,713,487,994.87                   4.8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63,895,590.42           639,785,756.63                      19.40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5,131,401,706.67        4,184,192,677.93                      2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72,044,764.88          540,447,802.05                       5.8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63,301,420.09           532,675,204.11                       5.7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14                     7.30         减少0.1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6                     0.25                    4.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6                     0.25                    4.0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76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份数量
                                                                    股份数量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国家         50.04   1,107,997,523            0    无
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       境外法       16.35     362,008,411            0    无
司                           人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        9.29     205,769,840            0    无
                             国有法
                             人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        5.95     131,705,691            0    无
                             国有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3.92      86,807,278            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未知          0.98      21,589,900            0    未知      未知
任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深圳)有限       境外法        0.82      18,100,360            0    无
公司                         人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        0.75      16,500,000            0    无
                             国有法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未知          0.62      13,812,394            0    未知      未知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未知        0.47       10,459,698          0   未知           未知
司-分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沪
上述股东关联 关        香港中华煤气投资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深圳)
系或一致行动 的    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南方希
说明               望实业有限公司是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
                   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深圳市燃     16 深燃 01    136530      2016-7-11    2021-7-11    500,000,000.00    2.97
气集团股
份公司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债券(第
一期)
深圳市燃     16 深燃 02    136846      2016-11-22   2021-11-22   500,000,000.00    3.24
气集团股
份公司公
开 发 行
2016 年 公
司债券(第
二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51.88                             53.26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51                             11.60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在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向好、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煤改气积极实施等有利因素
的大力推动下,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1,14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5.2%,自 2014 年以来首次重
回两位数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31 亿元,同比增长 22.64%;利润总额 7.45 亿元,同比增长
5.5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2 亿元,同比增长 5.85%,基本每股收益 0.26 元,同比增
长 4.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7.14%。
     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 31.36 亿元,同比增长 18.21%;销售量 10.62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18.92%。深圳天然气销售量 7.8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22.00 %,主要是电厂天然气销售量
增长所致,上半年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 2.9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44.55%。深圳以外地区天然气销
售量 2.8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1.11%,主要是新增项目及用户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深圳地区新增管道天然气用户 6.96 万户,公司加快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管道天然
气改造,完成 36 个项目改造用户 19,300 多户;开展 36 条食街、89 所学校、17 所医院改造;加
快发展工业用户,推动锅炉补贴落地,签约改造锅炉 23 台。
     报告期内,公司液化石油气销售收入为 13.12 亿元,同比增长 30.68%。其中液化石油气批发
销售 30.92 万吨,同比增长 10.67%;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 4.20 万吨,同比下降 16.67%。报告期内,
公司开发建设瓶装气“易送气”运营平台,推动“互联网+瓶装气”创新,实现网上预约送气 121 万瓶。
     报告期内,深圳以外地区实现销售收入 10.52 亿元,同比增长 8.45%;新增湖南武冈管道燃气
项目。
     报告期末,公司管道燃气用户总数 269.82 万户,其中深圳地区 181.18 万户,深圳以外地区
88.64 万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正式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并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准则进行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如下:
     1、对于与收益相关同时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
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
     2、将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由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进行分配,其中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
关的递延收益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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