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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9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aSouthPublishing&MediaGroupCo.,Ltd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议案一:

关于中南传媒投资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打造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中南传媒拟以湖南省和长沙市大力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并建设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契机,运用自有资金201,111.82万元,投资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马栏山项目”或“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南传媒。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投资201,111.82万元,拟购买净占地面积约54,389㎡的土地,建设约184,930㎡办公物业及配套设施,建设周期约为3年。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及外部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相关产业。

(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情况介绍

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位于长沙“东大门”,坐落在浏阳河畔,紧邻京港澳高速,三一大道、东二环、万家丽路三条城市快速化主干道交汇于此。园区规划控制区占地面积26平方公里,发展区

占地面积15.75平方公里,核心区占地面积约5平方公里。

园区对标中关村,突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聚焦数字内容生产、版权交易等,致力打造数字内容创新企业生态孵化器、数字内容生产大本营、版权交易市场、版权衍生产业集聚区。园区目前已引入省内外多家知名文化企业。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本项目建设是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省份,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同时,“湘字号”文化品牌成为湖南文化产业响亮的名片。近年来湖南省文化影响力指数均跻身全国前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以“文化+科技”为发展方向,本项目作为产业园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对提升湖南省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具有重要价值。

(二)本项目是公司推动媒体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建设全媒体成为一项紧迫课题。主流媒体必须紧跟时代,大胆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加快融合发展步伐。中南传媒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旗下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拟战略性介入视频产业,通过更多的视频化内容供给来提高自身的产品影响力和到达率,以视频为代表的数字化产品将成为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的主要产品;公司旗下包括数字教育、富媒体在内

的多种数字化产品,也将更多地应用音视频技术,融入音视频内容;公司老龄产业推进过程中充分应用新技术与新媒体,推动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更新和优化,尤其是在快乐老人大学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将积极采用音视频等数字媒体完成大量教学内容的呈现和传播,以更加便捷高效的教育方式服务于老龄人群。因此,以音视频为代表的数字媒体产业的发展,将成为公司在产业、业态变革道路上的主导方向之一,有望整体改变公司业态,打造适应未来5G信息化时代的产品矩阵。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是基于多种新媒体与新技术,以内容为核心,以科技为支撑,有望形成人才、技术、文化集聚效应。近年湖南省与长沙市也相继出台政策,多方面支持园区发展。因此,公司通过本项目融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既符合国家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更是促进公司整体业态优化,推动媒体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

(三)本项目是公司合理运用自有资金,实现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的需要

公司对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必须考虑到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妥善利用,既要能够满足发展规划的需要,又要能够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本项目从公司产业规划出发,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各业务单位的发展需要,通过入驻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进入文化创新的聚集区域,对公司数字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公司能够发挥自有资金充足的优势,在不动用外部融资的情况下完成项目投资。

在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随着园区的逐步发展,区域内土地和物业的价值均有望得到提升,从而有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项目具体投资建设内容

(一)项目地块情况本项目地块为位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核心区内的两块商业用地,地块编号分别为X06-A51、X06-A53。其中,X06-A51地块净占地面积为27,278㎡,容积率为3.5,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95,470㎡;X06-A53地块净占地面积为27,111㎡,容积率为3.3,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89,460㎡。上述地块的使用权将在本项目取得必要的审批后,由中南传媒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参与竞买后取得。

(二)建设规划本项目拟修建办公用房、人才公寓及其他配套设施,打造数字出版基地。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84,930㎡,包括办公用房138,980㎡,人才公寓37,950㎡,设备用房6,800㎡,物业用房1,200㎡;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79,000㎡。本项目的建设拟采取委托代建方式实施。

(三)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通过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完成土地摘牌,在土地摘牌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中南传媒将对两块土地实施分期开发,项目总建设周期约为3年。

(四)项目投资规模1、土地成本本项目地块净占地面积合计54,389㎡,预计土地出让金为39,600.00万元。

2、建设成本除土地成本外,本项目需投入建设成本合计161,511.82万元,包含建筑工程费106,256.72万元、设备购置费5,671.50万元、安装费用15,320.89万元、其他费用15,979.82万元、预备费用18,282.89万元。

综上,本项目预计投资规模201,111.8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项目拟入驻产业安排

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公司拟引入旗下包括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湖南岳麓书社、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等产业入驻运营,建设产学结合的产业人才基地,同时建立产业孵化器,以求构建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等方向的产业集群。后期拟视项目发展情况,逐步引入公司乃至外部更多的成熟产业。

本项目建成后,拟向湖南省政府申请挂牌“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是由湖南省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于2010年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该基地采取“一基地多园区”形式建设,首个园区于2011年在长沙市揭牌。基地产业涵

盖数字产品创意、制作、出版、销售,及数字平台运营等,通过联合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数字出版企业,建成拥有完整数字出版产业链,具有领先水平的数字出版基地。

(六)项目拟入驻产业发展规划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入驻本项目后,首先将重点着力红网视频化升级转型及“红视频”项目建设,推动红网“视频化”内容生产变革,强化红网各内容板块视频体现,使得时刻新闻客户端以视频化融媒体产品呈现的内容占比达到50%以上。建设红色资源大数据中心,打造红色故事一流网络品牌。其次是完成《湖湘文库》《湖南红色基因文库》数字产品开发运营,带动以湖湘点击为特色的红网数据库建设,推动红网与出版板块的协同发展。

湖南岳麓书社和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入驻本项目后,将围绕《四大名著》等中华传统文化经典名著开发教材、游戏、漫画、话剧等数字产品;着力挖掘和开发以唐浩明、王跃文、汪涵等名家系列为主的音视频内容和资源,借助中南传媒强大的内容资源与渠道资源,在包括人文历史、儿童亲子、生活美学、教育等细分领域打造一流的数字内容。

公司拟联合省内高职院校和文创企业,建设专注于培养文创领域专业人才的产学基地。通过共建课程体系和实训机制,邀请资深从业人士授课,结合院校教师的理论研究,对文创领域在读或在职的青年人群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培养,为包括公司在内的文创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人才支持。

公司还拟积极引入与公司存在资本合作的早期文创企业,建立以数字出版、在线阅读、新媒体运营、版权衍生开发、版权交易为主的产业孵化器。使孵化企业一方面享受园区优惠的产业扶持政策,一方面借助园区内多家优秀文创企业集聚所形成的资源,加速孵化企业自身的发展,加速完善公司的数字化产业布局。

四、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成后拟引入公司旗下数字化内容生产和发布、文化内容创新、版权运营相关产业,在园区优惠政策支持下,结合与园区其他文创企业的联动,有望在内容、平台、技术、流量、人才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支撑,使公司在音频、视频等数字化方向实现产品转型升级,形成公司数字化产业集群,促进文化内容创新和版权交易等业务的发展,从而使公司更好地顺应数字化、信息化和产融结合发展趋势。

同时,本项目所打造的数字出版基地有望通过产业资源集聚和公司品牌号召力对数字出版相关产业的外部企业产生吸引,从而使更多的企业入驻,在园区内共谋产业发展。因此,本项目可通过对外出售或出租一部分物业,形成资金回流,创造经济效益。按照3年建设期和17年经营期进行测算,项目销售收入72,269.60万元,租赁收入124,706.35万元,物业收入3,567.66万元,项目利润总额13,889.40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8.41%,项目在财务上可行。

五、项目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已获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尚需通过中南传媒股东大会审议,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六、项目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项目尚需中南传媒股东大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存在因无法顺利获得批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沟通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无法取得项目土地的风险

本项目土地尚需中南传媒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参与竞买后取得,存在无法取得项目土地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严格遵守国有土地出让程序。

(三)项目建设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因技术采用不合理、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长、发生生产事故等,从而造成损失。

公司将加强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的沟通,降低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到位所造成的设计变更风险;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健全工程监督机制与责任机制。

(四)市场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存在因引入企业数量或规模不足导致物业空置,或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租售价格不达预期,从而影响项目收

入和利润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制定完善的旗下产业入驻规划,并主动采取各种市场推广方式做好对外招商工作,同时努力提升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取得较高的入驻率。

(五)产业风险

本项目存在引入园区产业之间无法相互适应,无法构建良好的园区竞合环境,从而直接影响产业正常经营的风险。

公司将做好全面的产业引入规划,使本项目引入产业能充分发挥各自在业务上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同时与园区内其他企业加强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促进园区内数字化产业集聚效应的形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36号令)以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公司拟对《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版本详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方案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参加人员 ...... 3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 5

第四章账户管理 ...... 7

第五章权益归属 ...... 8

第六章基金管理 ...... 9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 10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 11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 12

第十章附则 ...... 12

释义企业年金:指企业(包括其他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在企业年金基金中,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章,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决定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单位发展。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增强单位的

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励职工长期稳定地工作,促进单位与职工共同发展;

(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企业年金应覆盖符合条件的

职工。单位缴费分配在体现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

(三)平等协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

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

(四)保障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运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获取适度收益;

(五)适时变更原则。按照国家政策变化,结合单位经

营状况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适时变更企业年金方案。

第三条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

企业年金;

(三)其他条件:/。

第四条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集团所属单位。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参加企业年金。

第二章参加人员第五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条件。

(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二)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三)其他条件:2008年12月31日以后与集团所属各

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集团或所属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

(四)各类临时劳动合同制员工不办理企业年金;

(五)对于符合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本人不愿意

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可由员工本人向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集团人力资源部签章确认后可以不参加企业年金方案。

第六条职工参加本方案的程序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

入本方案。

符合条件但不同意加入本方案的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的下一次发薪日前提交书面《职工放弃参加企业年金声明》,经单位备案后不加入本方案。

放弃加入的职工申请加入本企业年金方案,需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加入企业年金方案。

第七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三)其他:/

第八条职工退出本方案的程序

职工达到第七条退出条件后,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者按照本方案第三十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1.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方案约定,了解、查询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基本情况;

2.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方案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

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

5.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按照本方案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二)职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集团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管理监督;

5.提供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当相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个人缴费

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该员工当年企业缴费部分的1/4,由企业从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单位缴费及分配

企业缴费基数为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企业缴费比例控制在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列支渠道按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和自身经济承受能力

适时调整缴费比例,企业和员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的12%。缴费基数每年4月1日调整一次。本方案采取追溯缴费的方式,适当解决原参加事业社保员工、参加企业社保的固定身份员工原统筹外补贴等相关费用取消后的补偿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从次月起停止办理年金缴费:

(一)办理了退休手续;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身故。企业基本缴费采用“总额分配法”分配至员工个人账户。分配系数主要考虑职务、职称和司龄等因素,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缴费分配水平每年调整一次。缴费分配方式为:

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资金总量×

i

分配系数/

?

?

?参加计划人数

分配系数

i

i

i

i

分配系数

i

职务系数

×

i

职称系数

×

i

司龄系数

第十三条单位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单位各自按照此条执行。

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四条企业账户余额分配至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方式为:

企业账户余额÷本单位企业年金个人正常缴费账户。

第十五条单位按月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

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缴费的中止、恢复和补缴

(一)单位出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特殊情况无法履

行缴费义务时,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单位缴费,职工同时中止个人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单位恢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后单位和职工可以视经济情况按照中止时的方案内容予以补缴。补缴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二)职工由于自身原因申请中止或者恢复个人缴费,

需填写《职工中止(恢复)缴费企业年金申请表》,并经本单位确认后执行。个人中止缴费期间,单位缴费也相应中止,个人账户继续在本计划中管理;个人恢复缴费时单位缴费也同时恢复;不弥补中止缴费期间的单位和个人缴费。

第四章账户管理第十七条本计划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八条个人账户下设单位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单位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个人账户的转移和保留

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新就业单位

已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权益应当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管理。

(二)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未就业、新

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其个人账户:

作为保留账户在本计划中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从职工个人账户中扣除。

(三)在集团公司内部调动新单位未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的,其个人账户作为保留账户由原单位继续管理。保留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原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个人账户注销:

(一)职工领取完其个人账户资金;

(二)职工身故,其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受益人或者法

定继承人全部领取完毕;

(三)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者职业

年金计划。

第五章权益归属第二十一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

第二十二条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以下规则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权益归属核算时点N归属比例

第二十三条补偿缴费归属规则补偿缴费归属方式:职工退休前归属比例为0%,退休后100%归属。

第六章基金管理第二十四条企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成。

第二十五条本计划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本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金由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

职工与本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

N<1年0%1年≤N< 2 年20%2年≤N< 3 年40%3年≤N< 4 年60%4年≤N< 5 年80%

N≥ 5 年100%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10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其他特殊情况)——备注:

1.N是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得超过8(含);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第二十六条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足额分别记入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二十七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其中正常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本单位缴纳,保留账户管理费按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执行,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的账户管理费由单位负担,其他费用由本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从企业年金基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者其他资产分开管理,分别记账,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九条本方案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

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退休前身故。

第三十条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

职工达到本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后,可根据个人账户余额、个人所得税税负等情况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也可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第三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修改

职工自动加入企业年金方案时,应指定本人身故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已归属权益的受益人,没有指定的,默认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若职工需要变更受益人的,可在加入后书面申请变更。

第八章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以及本单位经营和企业年金运行情况,经集体协商变更本方案。

第三十三条变更本方案的程序

(一)企业和职工一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经集体

协商形成新的企业年金方案;

(二)新的企业年金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通知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三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方案终止:

(一)本单位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

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其他:/第三十五条终止本方案的程序

(一)经集体协商制定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方案内

容应包括终止原因、企业账户资金和个人账户处理办法等;

(二)终止方案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

(三)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由受托人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对所有个人账户权益进行全部归属,并按照方案规定或者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的办法分配企业账户资金;

(五)将个人账户转移至协商确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发起

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六)通知本方案参加职工及受托人。

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监督的基础上,由本单位的纪检、工会和审计部门对本企业年金计划的运作管理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自审批机关审核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九条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

的,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因履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本方案涉及的相关财税问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单位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杨林、胡坚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提案》,鉴于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修订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该修订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杨林、胡坚为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提案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

杨林、胡坚简历如下:

杨林,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新化人,中共党员,电大专科学历,编审。历任湖南省图书馆工作人员,湖南省新华书店办公室工作人员、综合经营部合作出版科科长、图书批发中心副经理、湘版图书发行分公司经理,湖南省新华书店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9年1月任

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2009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2013年5月起兼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2013年7月起兼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2016年8月至今任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总编辑(兼)。杨林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坚,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湖南宁乡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副编审。历任湖南教育出版社教材编辑室编辑、副主任、社长助理兼教材室主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副社长,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社长,2009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间:

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兼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2014年2月起兼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16年8月至今任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总支副书记。胡坚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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