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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黄金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7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报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
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的总经理,该聘任无效。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
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报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董事
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
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并报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并监督执行;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决定聘用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
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总经理实行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
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提议召开,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视需要决定
公司本部有关部室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有关下属公司负责人参加。
   (三)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
会议资料的保管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会议决议。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办负责收集汇总并报总经理审定,议题主
要由公司高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下属公司提交,或由与会人员在工作分工范围
内提出。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有充分的材料和明确的决策建议。
   (五)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多数一致、总经理负
责的原则,由总经理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对经会议讨论
尚不宜作出决议的议题,总经理有权决定下次再议。在必须作出决议而又不能
形成多数一致意见时,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以公司文件
或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需报董事会批准的,报董事会批准后执
行。
   (六)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会风管理,严守会议秘密,维护
班子团结。
     第十二条 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程序:
    (一)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应建立可行性研究
制度,公司负责项目或投资的相关部门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
公司项目听证会审议并提出意见,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投资项目实施后,应
确定项目执行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计。
    (二)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总经理在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由董事会决定任免。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大额款项支出,应由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重要财务支出,应由使用
部门提出报告,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日常的费用支出,本着降低费用、
严格管理的原则,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公司对于其它重要工作,应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有关程序的内
容,制定其工作程序。
                           第五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
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
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
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
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建设施工,提
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
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
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
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
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六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
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
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
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七条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
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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