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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年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0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18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
书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
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
上;
    (二)应掌握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操守,能够忠诚履行职责,
并具有很好的沟通技巧和办事能力;
    (三)取得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其他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本公司现任监事;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不得兼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
书可以由董事兼任,但如某一事项需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表态时,只能以单
一身份表态。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
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 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 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四)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
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
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
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
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
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董事会秘书离任后未完成上述报告或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
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一)作为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负责接受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
强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协调组织市场推介,协调来访接待,保
持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的联系,确保投资者及时得到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负责会议记录,主动掌握有关会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
的重要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五)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导向功能,董事会秘书应确保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
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
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本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
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
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告;
    (十)《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
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
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会议筹备、组织:
    (一)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在请示了董事长后,应尽快
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容发出通知;
    (二)关于董事会授权决定是否提交会议讨论的提案,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关
联性和程序性原则来决定;
    (三)需提交的提案、资料,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与会者手
中;
    (四)董事会秘书应作会议记录并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五条    信息及重大事项的发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是否需发布信息及重大事项;
    (二)对外公告的信息及重大事项,董事会秘书应事前请示董事长;
    (三)对于信息公告的发布,董事会秘书应签名确认审核后发布。
       第十六条    监管部门及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要求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
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完成后进行审核。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办事机构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办事机构,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生效,修改时亦同。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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