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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年2月修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0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8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以前,
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
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
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会议,且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
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因提名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18 年 2 月修订)
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的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签署表决。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
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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