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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隆基股份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2号”《关于核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隆基股份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股份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387,54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38.3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2,801.72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4月17日就募集资金到位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隆基股份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配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304,955.00254,000.00
2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226,186.00106,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注)30,000.0030,000.00
合计561,141.00390,000.00

注:公司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87,540.0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2,801.72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39亿元的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须遵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隆基股份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隆基股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的计划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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