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对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谢满林先生为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 三、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满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资 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四、同意补选谢满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增进、陈冬华、肖斌卿、刘爱莲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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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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