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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9年6月

目录

重要提示 1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2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4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5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第五章 担保人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14第六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15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7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8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19第十章 其他事项 20

重要提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银国际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银国际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24文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6.6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6.6亿元。

二、债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代码及简称:债券简称“15连云港”,债券代码“136092”。

四、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6.60亿元。

六、本金余额:人民币5.60亿元

七、发行首日和起息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5年12月10日,起息日为2015年12月10日。

八、票面利 率: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票面利率为3.93%,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87个基点,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3.93%变更为5.80%,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2018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九、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次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发行人已经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5.80%。

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次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已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一、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三、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四、发行时信用等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十五、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贷款本息和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Lianyungang Port Co., Ltd.成立时间 2001年10月15日上市日期 2007年4月26日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连云港股票代码 6010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7322513070法定代表人 李春宏董事会秘书 沙晓春注册资本 1,015,215,101元实缴资本 1,015,215,101元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沙晓春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邮政编码 222042联系电话 0518-82389269传真 0518-82389251电子信箱 shaxiaochun@jlpcl.com经营范围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侯船及上、下船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状况

报告期,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共完成货物吞吐量5,776.97万吨,同比上年基

本保持一致;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同比追溯调整后的上年数增长0.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43 万元,同比追溯调整后的上年数降低72.40%。2018年,发行人上下紧紧围绕“提质增效”总体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量增收、降本增效、机制优化”的工作主线,不断强化主体作用发挥,紧扣生产经营核心力促上量增收,深化机制改革统筹资源整合,全面优化管理重抓挖潜降本。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8年以来,受严峻的市场竞争、公路治超、环保高压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码头装卸主业经营压力巨大。为此发行人两级联动,充分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沿陇海线向西延伸,朝南北两翼不断拓展,以铝矾土、有色矿、煤炭和机械车辆等主体货源为抓手,强化网格化营销体系建设,巩固主体货源、开辟新货源;积极搭建贸易平台,力促双向对流,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加大临港货源开发力度,做到提前对接、上门推介;对接船公司航线资源,开发海外援建项目等业务;加强揽货队伍建设,竞聘扩招揽货员,细化揽货政策及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合力开发市场。

部分货源超计划完成吞吐量指标,煤炭、铝矾土、钢铁、机械设备、化肥、液体化工、棕食油、焦炭、散盐、纸浆等均呈现增长态势。散货增量明显,其中煤炭货种抓住南方港口外贸进口煤炭受限机遇,积极协调海关提供便利报关条件,全面克服场地不足的困难,完成吞吐量1,824.73万吨,同比增加807.15万吨;在氧化铝进口量锐减的情况下,发行人加大了对铝矾土货种的争揽力度,成功开发多家国企铝矾土货源,完成铝矾土吞吐量166.61万吨,同比增长136.32万吨。件杂货多点开花,发行人深挖机械设备与车辆市场,先后拜访安凯、中通、上汽、北汽福田等重要客户,全年出口汽车14,168台,同比增长179%;大力拓展活牛接卸业务,累计接卸活牛12,445头,创造连云港港及江苏口岸单批次接卸进口活牛数量最多的新纪录。

班轮航线业务亮点频出。开通了礼诺航运欧洲杂货班轮航线,首次利用马飞板完成精密仪器滚装作业;开通连云港至拉各斯物流专线,直航时间缩短至30

天,大幅提升了物流效率;最大滚装船公司华轮威尔森重新回归港口,对吸引非连云港港腹地的订单产生了积极影响。此外,通过海河联运、江海联运开发了锑精矿、铬矿、铜精矿等货源,以多元化运输模式带动货源增长。

年内期货交割开展2笔业务,完成铁矿石交割5万吨,完成焦炭交割2,000吨,预报并入库铁矿石29万吨。

2、运营管理优化情况

2018年初,为提升运作效率,减少内部竞争、统筹配置资源,实现集约化经营,发行人将原东联、东源和东泰港务分公司整合成立东方港务分公司。年内完成了东方分公司组织架构建设,设7个综合管理部门、2个专业化中心,下辖3个生产作业区,统筹盘活人力、设备、堆场等资源利用。开展东方分公司中层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的竞聘上岗,并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实施。

发行人深度挖掘作业区生产协同互补潜能,推进场地调剂、焦线共享,内部借泊作业103艘次,调配机械设备618台次、人员883人次,50项外委转内修项目落地。焦线装车能力大幅释放,将昼夜及月度装车记录分别刷新至437节和6,054节。完成化肥接卸、碳阳极装船、大豆大麦装火车、有色矿二次灌包等工艺流程改进,实施散货作业螺旋式分层操作法等项目,进一步提升了装卸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并降低了生产性成本。同时,进一步加大工艺改进和科技创新力度,先后参与港口控股集团企业标准立项审查、门机标准化项目建设、门机大修解体及安装工艺标准复核等项目。全年共完成各类科技创新项目144项,科技论文25篇,专利申报8项。

报告期,发行人积极拓展经营渠道,成立了“江苏新陇海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打造新业态的平台。以“全程物流、加工服务、计量检测、特色贸易”为主要经营方向。目前相关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和风险管控等制度正在积极制定中。

3、资本运作情况

一是规范法人治理,提升发行人市值。年内因港口板块缺乏热点题材和资本市场总体行情萎靡不振,发行人股价从年初5元/股跌至年末3元/股上下。为稳定发行人资本市场形象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发行人严格规范法人治理行为,认真筹

备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高质高效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控股股东港口集团在监管规范的框架下,积极增持发行人股份;发行人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积极回购股份,为企业价值和投资者权益的合理回归、以及股价的后续反弹奠定了良好的管理和实践基础。

二是拓展融资渠道,做好资金保障。2018年以来,市场流通资金依然紧缺,资金成本继续走高,银行贷款规模进一步收紧。发行人结合自身资金情况及融资市场行情,于2月份和8月份先后发行两期各4.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债券,并全面分析债券利率情况,调整“14连云港”和“15连云港”债券票面利率,顺利实现到期资金的平稳衔接,保障了发行人现金流的稳定。

三是强化股权运作,优化资产结构。2018年,发行人进一步强化了对控参股公司经营运作的参与和管理力度,切实履行股东监管职能。高效联动、多方协同,股权运作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报告期,新东方国际货柜、新陆桥、中韩轮渡、轮渡会社等参股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4,230万元。发行人评估了现有资产与核心业务的统一性,3月与港口控股集团签订灌河国际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了股权转让及相关担保变更;为避免同业竞争行为发生,4月与港口集团范围内6家海港类码头公司重新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为扩大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和增加公司权益,8月启动了对财务公司增资控股工作,与港口集团共同出资,扩大财务公司规模至1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出资已到位,财务公司已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因港区规划调整,在现有液体化工业务转移至旗台作业区情况下,8月对14#、16#泊位闲置资产进行了评估、转让。

四是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提升盈利空间。年内,发行人为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利润空间、助力发行人后续发展,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不超过2.83亿元(含本数),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降低财务费用;发行的股票将全部由港口集团认购,发行人已与港口集团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相关申报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获并受理。2019年1月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月,发行人完成了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2019年5月,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连云港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并于6月完成了本次准备工作函的回复工作。

4、综合管理情况报告期发行人不断完善基础管理,系统强化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扎实做好风险防控。按照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增加党组织相关管理职责;编制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基于发行人相关职能调整和证监会监管要求,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手册》,从制度上规范明确了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招投标管理,完成发行人招投标评委库和供方库搭建工作,全年完成固定资产、维修、安保及重大项目招标议标62项,实际金额与投资计划同口径相比节省约184.3万元,“两库”对投资管控成效初显;持续深化“四合一”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克服发行人机构改革影响,顺利通过了第三方审核认证;商务风险防控扎实有效,先后涉及的几起商务纠纷,发行人两级联动会同律师多方搜集证据应对,期末除一起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其他涉诉案件发行人均胜诉。对于涉案货物,发行人严谨依照相关规范妥善处理已回收费用,增加了发行人收益的同时,有效加快了场地的周转。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网络侵权防范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定》,重点强化对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体的规范化管理;修改完善《部门岗位效能评价办法》,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标准,促进了岗位效能评价与全员绩效考核、组织绩效考核的融合运行。

发行人积极推进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改进思路,努力寻求会计管理、作业成本法等财务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全面预算工作质量;二是生产业务管控平台,通过建立新的资源配置管理模型,实现业务和生产的流程整合,包括船舶、码头、场地、设备等基础数据的归集共享。至三季度已完成了系统开发和内部测试工作,10月底在马腰作业区进入并行阶段,年末实现整体切换,完成了马腰作业区的实施工作;后续将在另外两个作业区范围内进行推广。三是集装箱管理系统,在“和谐云港”轮正式运营后,发行人积极推进集装箱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以实现集装箱业务的网上办单、电子结算、现场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截至期末,网上办单和电子结算功能已正式上线运行,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效能逐步显现,“和谐云港”轮的装船效率和仓容利用率大幅提升,9月27日单船航次装箱356标箱,超过了同船型石岛港的仓容利用水平。

同时,发行人加紧做好码头硬件补充完善工作。在工程建设方面,完成连云

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技术改造工程疏浚标段招标和建设;完成61#泊位散化肥装卸工艺改造工程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完成55-56#通用泊位减载靠泊25万吨级疏浚工程的招标、建设、验收及通航安全研究论证等工作,顺利取得省交通运输厅的核准批复;55-57#通用泊位水工建筑物工程荣获“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

在设备管理和投入方面,一是强化老旧设备管理。发挥资源整合后技术力量优势,积极推动外委转内修工作开展,完成老旧皮带机检查维保、门机回转支承更换和旋转减速箱维修、装载机大修自修等工作,全年减少成本300余万元。二是加大生产主力设备购置和老旧设备更新。先后购置2台化肥灌包机,8台半挂平板车、4台挖掘机等设备;实施完成马腰作业区4#变电所低压改造、墟沟东作业区3#变电所更新改造、有色矿专用汽车衡改造等项目。

(二)收入成本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17亿元;同比追溯调整后的上年数增长0.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43万元,同比追溯调整后的上年数降低72.40%;共完成货物吞吐量5,776.97万吨,同比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营业成本9.67亿元,同比增长0.78%,。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港口业务1,199,224,828.23965,679,058.4919.48-4.710.69减少4.31个百分点
金融服务业务88,278,598.778,499,924.6990.37137.93228.15减少2.6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装卸业务1,095,705,898.91794,126,062.5927.52-0.143.62减少2.63个百分点
堆存业务70,305,881.2682,477,586.99-17.31-46.03-11.64减少45.66个百分点
港务管理业务33,213,048.0689,075,408.91-168.197.39-10.37增加53.17个百分点
金融服务业务88,278,598.778,499,924.6990.37137.93228.15减少2.6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连云港地区1,279,003,502.31965,679,058.4924.49-1.080.69增加1.33个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9,074,297,490.95元,负债合计为5,317,852,548.6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56,444,942.2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193,390,623.43元。

2018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317,047,833.10元,利润总额36,234,031.60元,净利润18,548,008.20元。

发行人2018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百分点项目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资产总计9,074,297,490.959,894,461,889.85
负债合计5,317,852,548.676,305,871,891.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93,390,623.433,263,382,232.86
所有者权益合计3,756,444,942.283,588,589,998.6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次金额上期金额
营业总收入1,317,047,833.101,307,685,411.02
营业总成本1,370,617,882.211,355,566,706.03
营业利润34,281,651.95-12,233,607.79
利润总额36,234,031.6016,989,563.68
净利润18,548,008.2014,509,866.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4,257.5012,734,027.8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次金额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4,480,869.531,561,244,916.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7,683,997.53-263,189,816.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79,333.98467,339,827.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91,476,205.981,765,394,927.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49,462,457.081,940,938,663.06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24”文件核准,发行人于2015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6.6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4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共募集资金6.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前)。根据公开披露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贷款本息和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根据发行人201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说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书出具日,发行人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到公司普通账户后,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偿还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贷款48,100万元,其余款项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发行本次债券,发行人减少了流动负债,降低了短期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优化了债务结构,同时降低了融资成本,提升了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为主营业务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五章 担保人情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

施变化情况

一、担保人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15连云港”偿债计划、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均未发生变更。

第六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

一、本次债券的付息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2月10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12月1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按照《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3.93%,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39.30元(含税)。

发行人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公告本次债券付息公告,且本期债券第三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已于指定日期前偿付完毕。

2018年12月10日,本次债券的回售已经成功实施完毕,回售后本次债券余额为5.60亿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87个基点,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3.93%变更为5.80%,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后2年(2018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聘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受托管理人按时设立专门偿付工作小组,监督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如若发

生本次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将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三、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履行了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9年5月2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债券主体信用等级AA,债券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第九章 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次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十二)项等情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三、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对外提供担保未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四、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1、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因港口服务合同纠纷,将连同发行人和东联港务分公司在内的4家单位和个人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659.28 万元。本案一审和二审终审均判决发行人和东联港务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经发行人判断,本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2、连云港天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连同发行人和东联港务分公司在内的7家单位和个人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98.50万元。本案一审和二审终审均判决发行人和东联港务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经发行人判断,本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3、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石化有限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作为原告将连云港中色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发行人分列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提起了民事诉讼,涉案金额为1,973.8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此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五、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当事人人事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张伟职工监事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顾守宇副总经理聘任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
曹小华职工监事离任从公司离职,辞去职工监事职务

六、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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