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 充 公 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现就该公告第四部分“本次捐赠资金使用计划”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捐赠主要用于“教育扶贫”为核心的公益慈善事业,本次捐赠资金通过燕宝慈善基金会对户籍在宁夏14个县区、7个乡镇范围内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实施全覆盖奖励资助;除以上县区乡镇外宁夏其他市县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贫困户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进行奖励资助;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市贫困户的高职生、高中生进行奖励资助。本科生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连续奖励4年;高职、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3年。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在8月20号前申请奖励资助,经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提交燕宝慈善基金会,基金会每年从9月份到12月份对新增捐赠学生和持续捐赠的学生发放捐赠奖学金。
本次捐赠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对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将根据基金会的捐助计划实行分期分批支付。在每年8月底确定奖励资助的名单后,公司在9月份到12月份期间分月将捐赠款支付给基金会陆续发放给学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