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重新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的通知,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部分股份再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
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及重新质押情况
近日,赵美光先生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30,400,000 股无限售
流通股及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
除质押手续。之后,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 140,2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9.67%)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进行融资,本次交易回购期限为两年。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5,865,99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0.27%,赵美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18,012,591 股;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后,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2,132,5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8.27%,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4%。
三、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美光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为其个
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若其未完全履行相关融资合同的债务,该部分股份存在被
处置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