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16
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总额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12亿元,包括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融资等;为保障2016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
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详见公司于2016
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
告》(2016-006)和2016年2月25日发布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隆矿业”)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简称“交行赤峰分行”)签署了《贵金属租赁
业务合作总协议》,吉隆矿业在交行赤峰分行开展融资性黄金租赁业务,授信额
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赤峰黄金与交行赤峰分行签署了《贵金属租赁最高额保
证担保合同》,为吉隆矿业上述黄金租赁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4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65.55%,均属于对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
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03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