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96号文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或“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一次性发行方式。根据《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
2017年2月2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7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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