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子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组成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独立董事:宋 林________________
王满仓________________
张 敏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