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经与公司董事充分沟通, 并取得董事同意,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 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董事罗庆红先生未参与表决。会议以记 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袁晓林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权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推举董事袁晓林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主持公司 董事会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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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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