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高新区福成国际大酒店四层第
八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2,726,742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5.069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高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总经理李高生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阳先生、副总经理蔺志军先生、董事会秘书赵永刚先生、财务总监程静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32,505,742 | 99.9585 | 221,000 | 0.0415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李高生 | 531,457,053 | 99.7616 | 是 |
2.02 | 李良 | 531,457,053 | 99.7616 | 是 |
2.03 | 王晓阳 | 524,267,053 | 98.4120 | 是 |
2.04 | 蔺志军 | 531,457,053 | 99.7616 | 是 |
3、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王永臣 | 531,457,053 | 99.7616 | 是 |
3.02 | 孙智勇 | 531,457,063 | 99.7616 | 是 |
3.03 | 苏燕鸣 | 531,467,052 | 99.7635 | 是 |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赵文智 | 531,295,753 | 99.7313 | 是 |
4.02 | 李国印 | 531,305,753 | 99.7332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审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费用的议案 | 22,218,783 | 99.0151 | 221,000 | 0.9849 | 0 | 0.0000 |
2.01 | 李高生 | 21,170,094 | 94.3417 | ||||
2.02 | 李良 | 21,170,094 | 94.3417 | ||||
2.03 | 王晓阳 | 13,980,094 | 62.3004 | ||||
2.04 | 蔺志军 | 21,170,094 | 94.3417 | ||||
3.01 | 王永臣 | 21,170,094 | 94.3417 | ||||
3.02 | 孙智勇 | 21,170,104 | 94.3418 | ||||
3.03 | 苏燕鸣 | 21,180,093 | 94.3863 | ||||
4.01 | 赵文智 | 21,008,794 | 93.6229 | ||||
4.02 | 李国印 | 21,018,794 | 93.6675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礼、张晓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