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 的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于董事会聘任徐洪亮先生、黄海山先生为副总经理, 根据以上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人员的任职程序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人员具备担任 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 相关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徐洪亮先生、黄海山先生为 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名:马明、蓝文永、曾富全、莫远锋、冯飚、 沈鹤鸣 2017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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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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