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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3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8-05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0日,经协商一致,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或“本协议”)。除保密义务外,双方于2018年9月4日签署的《意向协议》的其余条款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即行全部终止。双方在《意向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2018年9月4日,公司与双环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以定向增发股份、或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购买双环科技持有的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宜化”)100%的股权,并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标的双环科技持有的重庆宜化100%股权。

2、定价依据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最终参照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的审计、评估结果,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3、交易方式公司拟以定向增发股份、或支付现金、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购买湖北双环持有的重庆宜化100%的股权。具体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公司在推进对外收购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1、在签订《意向协议》前,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一起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并与转让方签订了《意向协议》,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本次收购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

2、在签订《意向协议》后,为了进一步了解标的公司,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

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在此期间,公司积极地与转让方进行了多轮全面的谈判和磋商,探讨可行的交易方案。

三、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原因本次对外收购事项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对外收购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现因标的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多次沟通与反复论证,上市公司认为目前以上市公司为主体进行股份收购事宜的条件尚不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与双环科技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1、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意向协议》除保密义务外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不再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或义务,各方同意终止《意向协议》项下的公司购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各方之间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终止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于签署《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未与转让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审慎研究并与转让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转让方均无需对本次收购事项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实质性障碍。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六、其他事项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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