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4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黎小双先生书面委托监事庞兵 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金艳女士,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郑成文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