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45772 债券简称:17华安0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和
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7日。? 兑付停牌日:2018年10月18日。? 兑付兑息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债券摘牌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10月22日(因2018年10月21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7华安01。
3、债券代码:145772。
4、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6、债券期限:11个月。
7、债券利率:5.25%。
8、计息期限: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止。
9、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0、付息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1、兑付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还本付息相关事宜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5%。
3、债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7日。
4、兑付停牌日:2018年10月18日。
5、兑付兑息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6、债券摘牌日:2018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三、本息兑付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华安01”持有人。
四、兑付兑息办法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本期债券兑付的本金及利息。
五、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次级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持有“17华安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后,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六、本期债券兑付相关机构1、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法定代表人:章宏韬联系人:吴伟联系电话:0551-65161888邮政编码:2300812、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联系人:刘梦联系电话:0551-68167181邮编:23000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021-68870114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